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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二位客人 ...

  •   第十三章
      “秋水源曾经给你的那味香料里藏了域外的慢性毒药,用的前半个月会让人有心情舒畅体脉通畅的感觉,后半个月开始慢慢致命。听说,对女孩子而言,这种毒性就加倍的。”坐在宋渝家中,方煜臣把方曼韵遗物中那枚发卡交付到了秋水源的手里。

      坐在床畔上的儒雅男孩子,手部微微顿了良久才缓缓从方煜臣的手里将东西接了过去。他静默地坐在那里,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捏了捏手里那枚承载着太多意义的荷包,手臂上提的动作之间,荷包迅速地弹了下来。

      我捏着荷包上的那条红线,看着悬在眼前的荷包,微微抬眸看向了宋渝,“过去的,你可以一直记在心里,铭记、伤心都可以。但未来的,你还是要一步步走下去。宋渝——”当他的名字从我的唇间飘落,他身形微动,视线与我相交,“我把这个给你,算作一个新开始的礼物好不好?”

      宋渝没有说话,但目光却一直落在那枚荷包上。良久,他伸手,指间碰触上荷包的底,手指往后一拢将荷包收了下来,“谢谢。”他盯着那枚荷包,继续沉默了下去。我和方煜臣对视一眼,一道起身无声告辞,等我们走到门廊那处的时候,宋渝微哑的声线带着一贯的温煦从我们的背后缓缓传来。

      “谢谢——我最喜欢的,就是芍药花了。”

      古朴的荷包在他的手心安静的匍匐着,一针一线勾勒的芍药暗花静默地落在布料之上。我的眼睛忽得一疼,嘴角却缓缓牵出一了一个细致的笑,“你喜欢就好。”我笔直地站在原地,一字一句温雅清晰。

      字句落下的那一瞬间,我抬脚踏出了门槛,手背上的那处芍药痕迹的色泽缓缓变淡,日光与尘埃交叠落下,映出彩色的光景。“第六个。”啪嗒一声,我的鞋子踩上了宋府门外的土地,然后就着阳光,我缓缓抬起了我的手。

      骨节分明的瓷白手背被日光照得发暖,一颗芍药色泽的丹寇在我的手指上应运而生,显得那样鲜艳可爱。方煜臣的视线也随着我的落在了我的手背上。“多了一个。”他说。

      “嗯。”我自然地牵起他的手,“一枚丹寇,是一种珍贵的感情。是又一份未知的力量,也是一份难得的回忆。”

      方煜臣闻言似乎思考了一会儿什么,而后才转脸问我,“是达成任何人的愿望都可以出现新的丹寇吗?”
      “不是。”必须得是像月亮那样皎洁的愿望。

      “那十个丹寇都出现后会发生什么呢?”走远了一段路,他的余光落到了我的手背上,我抬脸看着他,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不知道。”我耸肩然后和他继续走。

      望着前方的道路,我的心一点点地开阔开来。那么的多年了,我也很想知道我究竟是谁,我在找的那个方煜臣和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还有——

      第十枚丹寇拥有后,会发生什么。

      我一面思量这件事一面和方煜臣并肩往前走,不知不觉间走了好大一段的路,忽然之间,我感到我的手上多了一分的重量,不由得抬眸去看方煜臣,他的侧脸在光影之间显得坚毅极了,好看的轮廓和粗粗的脖子全部落入了我的眼眸里。“你握痛我了。”我启唇,这样的话刚刚开了个头,侧前方便传来一声冷哼。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我和方煜臣的跟前站了几个人。

      “煜臣,这是哪府的小姐,娘都站在你面前这么久了,怎么也不见你向我们介绍她。”随着这道声音的响起,我的身上也被落下了一道量尺一般的目光,我被这令人厌恶的打量目光看得很是不爽快,果断地抬眸瞪了回去。

      雍容妆容的中年妇人身边站着一个挽着发髻的少妇,他们的身后跟着几个魁梧的男子。我仔细想了一番,觉得这位中年妇人的脸也那么一星半点的熟悉,可要我说出她的名字来,我又不大记得。好在方煜臣微微向中年妇人身边的少妇颔了颔首,“大嫂。”

      大嫂?原来那位少妇就是方家大少爷的娘子,方煜臣的大嫂。那么,她旁边的那位……哦……对了,方才那位中年妇人称自己一声娘,也就是说,她就是方煜臣的娘亲,可如果是娘亲的话,方煜臣怎么直接把人架空了,连称呼都懒得称呼。

      方煜臣握着我的手又紧了半分,我觉得他和这位娘亲之间可能有着什么事就龇牙咧嘴地把这份疼痛忍了下去。“我是玉玲珑,街道边许愿美甲店的老板娘。”

      “市井之人啊。”

      方煜臣娘亲对我说话时故意拖长的鄙视尾音,让我这暴脾气忍不住当面翻了个白眼。市井之人,推拉叫卖之流?我说这位贵~妇啊,你看不见店面啊!还有,你有本事永远不上街买东西啊!

      我坏心眼地故意酝酿出一个笑容来,好看的眸眼更是比平日亮丽了几分,“嗯——说得对,我就是靠着自己的力量讨生活的人——不像你——”我故意不把话说完给她留下无尽的想象。

      哈哈哈哈,不像你,是靠着自己的身体嫁给贵胄以后活得生活资本的。

      “正是不知好歹!”一抹愠怒在方煜臣娘亲的脸上沸腾起来,她习惯性地反手就想给我一大巴掌,我正欲躲过去,方煜臣的手臂蓦地在我的胸前一拦,进而我整个人因为他护住的动作有不由得往他的身后藏了藏,他目若寒刀冷冽地笔直看着那位娘亲,狠狠一把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尴尬地悬在半空中,周遭人来人往的目光有意无意地都落在我们的身上。“姜梦华,你敢动她一下试试?”
      他们身后的几个壮硕男人在这时一道往前走了一步,人所带来的天然压力一下子将空气里剑拔弩张的气势都紧了一寸,方煜臣怒极反笑,“别以为当了方家的大太太就真是我娘了,我娘在天之灵要是看见有人这么顶着她的名声作威作福,恐怕夜里也要去你的屋子弄得你不得安生!——玲珑,我们走。”说着,他毫不犹豫地重新牵住我的手,拉着我穿过围观的人群,利落往外走去。

      “你不要放在心上。”快到美甲店门口的时候,方煜臣沉稳的声音忽然传到了我的耳廓。
      “什么?”徐徐顿下均匀的步调,我在光线里微微抬了抬下颌,不解的目光落到了他的脸上,他正低眉看着我,猝不及防间,我们的目光在空气里轻轻一撞。
      他的嗓音又低沉了一分,唇角边的坚毅也沉了一寸,“市井之流——你不要介意。”

      嗨,我当是什么事情呢?原来是这个啊。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没来由的想要送出了一句话,我问他:“不是市井之流,我是什么呢?”

      “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女孩子。”他望着我含笑说道,似乎是怕我听得不是很清楚,于是又说了一遍。

      “玉玲珑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女孩子。”

      我不由得娇俏笑了起来,银铃的笑声在店铺前的喧闹里忽明忽暗。“我请你喝酒。”抬手之间,我一把推开店门,两人都入内的那一秒钟里,我的手上已经多了一个瓷白的酒瓶。方煜臣见状笑意漫上脸庞,跟我一道坐了下来。

      阿稚将幕后的帘子点了两下,将它变成平常的后室,我轻轻弹了一下她的脑门儿,道了声谢便脱下鞋袜,变出桌子,潇洒席地坐了过去。“来——”清酒带着下落的好听声音犹如白沙滚滚,一点点落在杯子里——

      叮铃——叮铃——叮铃——杯子提起的那一瞬间,一道遥远缥缈的驼铃声像是从光年之外震颤着震颤着传了过来,泥土草木交杂的味道仿佛带着满身的风尘被一阵冷风起,几乎是在一瞬之间,泥香和草木的清香将室内染了一个遍。

      叮铃——叮铃——叮铃——驼铃的声音近了,草木的香味也愈加浓郁了几分,精锐之色在我的眸光里升腾而起,前突如其来一股大雾,一道颀长的影子缓缓向着我和方煜臣走来。

      “请你——请你——帮帮我——”

      “帮你什么?”回应着那道清冽却带着无尽哀愁的女音,我不自觉地站了起来。
      “帮我找她。”女音带着乞求的力度在我的跟前清晰了几分,然后我听闻碰得一声响动,看到大雾中的女人向我跪下了膝盖。

      如烟大雾骤然浓郁起来,跪坐的黑影在一片刺目的光影之间变作刷得亮起一道绚亮的白光,光线极大地亮了好一阵子,然后又猝不及防地呼得一声,犹如被吹灭的火柴,一下子暗淡了下去。大雾中,什么都消散了开去,只有一枚珍珠一样的白色颗粒静静地匍匐在室内的毛毯上,散发着莹莹的光晕。
      “这是什么?”方煜臣站起身来,走到我的身畔。
      “赤魂珠”我转身一口闷下手里的酒,“也就是三魂七魄所变成的珠子,她给了我这个,就是把转世投胎的机会全部都不要了。”
      转世投胎四个字似乎触动了方煜臣什么,他顿了顿才又开起了腔:“那她要你做什么?”

      我搁下手里的杯子,杯壁上清酒的水滴犹如一条简陋的小溪缓缓向下流动,我的眸光暗了暗,伸手摊开这枚许愿的礼物,轻缓道:“她想让我找一个人。”言罢,我抬手一挥,眼前的一切瞬间变为虚无。

      我抬起我的双手,六枚蔻丹发出的光芒一点点从天际汇聚到这枚赤魂珠上,彩色光梦汇聚于一点,像极了日光汇聚在放大镜下的样子,然后倏忽一下,又犹如点开的大烟,亮了一下又暗淡了下去。

      ——
      2016年,南城。

      喧闹的街面上一辆一辆大盒子从南向北,飞快地驰骋过去,高的要上天的长形盒子里被挖了一个个小孔,美甲店所在地方变成了写着商场字样的巨大盒子,穿着露背服饰和露大腿服饰的女孩子背着一个个颜色各异的小小盒子,穿梭不停。

      “方队!”一个年轻的短发长脸小伙子小跑到了方煜臣的面前,惊讶的目光在我的身上逡巡了几秒,而后拔高了声音带着惊喜又看向了方煜臣,“方队!你在哪里找到她的?真是太厉害了?”

      方煜臣沉稳的声音带着独有的镇静,在看向短发男人的瞬间,目光也沉了几分,“方队?”
      “是啊,方队!国际刑警方面特别派来和我们南城警方合作的艾利克斯方。”

      爱烈克死方?

      这什么名字又爱又烈还要克死人家方罢休的?

      “那她呢?”
      “她?”短发男人往方煜臣那边凑了一凑,似乎是刻意压低声音耳语道:“你不记得啦?前段日子少女失踪案里的一个。不久前她的老父亲才上我们警局报案,真是没想到,今天被你找到了。”

      “报案?”
      “是啊——”短发男人抓了抓头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来给方煜臣看,“喏,方队,你看看这上面的女孩子是不是和眼前这个一模一样。”

      他们凑在一起让我看不到的那副样子真是气的我牙痒痒。不知道我有好奇心的啊!于是,我立刻不安分地踮起脚尖凑过去,一把将照片上的内容看了个遍。

      照片上的女人张着一张微黄的长脸,杏圆的眼睛,看起来温顺又娴静。一圈黑色的字样刻在照片上,上面写着刘云两个字。

      我这时才转头,目光在猝不及防间触碰上了那个能够倒映出我样子的大板来,然后一抹震惊之色在我的瞳孔里油然而生。

      大板里我的模样和照片上的刘云如出一辙。这可真是多少年来从来没有的怪事,穿越帮人实现愿望的老板娘居然被变成了别人的模样。而且——这个别人,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眼熟。

      微凉的空气在我倒吸的时刻卷入我的口腹之中,我的脑海里在这一刻忽然明亮了起来,一张相似的面孔一下子在我的眼前清晰起来。

      是了,是了。

      这副模样不就是那个带着驼铃声响,从大雾中走来许愿的女人模样吗?我记得的,最后那一秒,我看到了她的模样。

      “刘老汉。”推开那个叫警局大门,一个张沧桑的脸庞随着年轻警.察的声音回转向了门廊,“你的女儿找到啦。”闻言之间,老汉站了起来,带着惊喜的目光向着我走来。我变成我脖间挂坠的赤魂珠,在他走来的那一刻发出了微小的害怕光芒。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二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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