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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杨俞×执念 ...

  •   杨俞出生在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
      生下他的女人是被除了长相一无所有的父亲骗到这里来的,在他出生之后就毫不留恋的离开了。这是他一直坚信不移的结论,尽管杨历一直自欺欺人强调他们是和平分手。

      暂且不说没有母亲给他的童年带来了多少缺失,托那个女人的基因,他遗传了两人的好相貌,以及女人的疯狂和狠心——千里迢迢从城市跟杨历来到这里的疯狂,以及抛家弃子的狠心。

      杨历在女人走之后就开始酗酒,整天喝的不省人事,地里的农活没人管,自己的一日三餐都困难。就是这样,他还是把杨俞坎坷的拉扯大了。或许是觉得长到这个年纪杨俞自己也能活了,在杨俞八岁大的时候,他便一撒手,投进村里那条浑浊的大江里自尽了。

      他痛痛快快的走了,死的那天家徒四壁,只给八岁大的崽子留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谱子,以及一把破吉他。

      杨俞还记得那天傍晚,天边的云红的像染了血,他肚子饿的咕咕响,一溜小跑回家,期待着父亲猪食一样难吃的饭,只是那么难吃的饭他也吃不到了。他从傍晚等到漫天星星升起,没等到总是醉醺醺的男人,只等来了一帮大呼小叫,抹着根本不存在的眼泪的亲戚。

      他像个商品一样,静静地看着那些人争吵,最终被一个头发像泡面的女人一锤定音。
      “以后你就跟我了。”

      没人愿意收留他,但好歹杨历还是留了一栋房子给他。正好杨红正为老公赌钱被高利贷追债发愁,听到这个消息,就打起了近十年不见,刚刚自尽的堂弟房子的主意。他们像买卖牲口一样讨价还价,最后瓜分了杨历留下来的家产——房子归她,地产被更远的亲戚瓜分。

      她拿到了房子,喜滋滋的就要打道回府,一回神想起来还有个小崽子。后者面无表情抱膝在破旧的木门槛上坐着,怎么看都想城里人一样仔细的眉眼乌黑,皮肤也白的不像村头鼻涕乱流的孩子。那双乌黑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深夜的山风让她无端打了个寒战。
      看着就像个赔钱货。她满心唾弃,为家里又多了张吃饭的嘴。

      杨红家住在城镇里,虽然不富裕,但也比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强太多。她还有些良心,既然拿了堂弟的房子,就勉强把他的崽子扔进寄宿学校上学,一个月给点儿零花钱,以为已经是仁至义尽。

      刚到杨红家是他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杨红家有两个男孩,都比他年长,性格也随他们地痞流氓似的爹,变着法子作弄他。不让他在床上睡,冬天故意把他锁在门外,闯了祸拉他来背锅。他满心天真,以为杨红会管一管,但她只是睁一只眼闭只眼,默许纵容。

      他无数次半夜醒来,浑身僵硬躺在地上,听着床上两个哥哥的呼噜声,想: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他学习永远是班里的第一名,这也是杨红家两个男孩看不惯他的原因之一。

      城镇就那么大,初中上完只有一个高中,不管他再是全校第一,也得照样跟倒着数的那两人同校。
      高中叛逆期的两人更加变本加厉,并且完美遗传到了他们父亲爱赌的基因,小小年纪不学无术,半夜被杨红从游戏机旁边抓回来了无数次。
      杨红实在恨铁不成钢,索性断了他们的零花钱。

      哥俩没有坐以待毙,一开始去堵杨俞,搜刮干净他的零花钱。后来这点儿钱满足不了他们,俩人就偷家里的钱,被他们父亲抓到揍了个半死。没消停几天,又闯祸了。
      他们竟然拦在初中生放学的路上,收过路费。其中有个小孩太硬气,死活不给钱,被打了一顿。身强体壮的还好,但那小孩有哮喘,又被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险些没了命。

      小孩儿家人找上门的那天,他正好放假回去。他们正在吃饭,听到有人敲门,他起身去开。

      那天是冬日里为数不多的晴天,阳光毫不吝啬洒满了整个楼道,洒在那个姑娘乌黑的头发,浅棕色的眼睛里。那是他的姑娘,跟着他吃了半辈子苦,最后还没等到他为她戴上戒指的姑娘。

      他对方子衿一见钟情,杨红为了不吃官司,少赔钱,撺掇他去赔礼道歉。他每天放学都去医院照顾方子衿的弟弟,两人日久生情。
      那时候他愿意为了方子衿拿出自己仅有的零花钱,买她喜欢的典藏版书籍。手指磨出血泡,废寝忘食的练吉他,只为了在晚会上给她弹一首她喜欢听的歌曲。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方子衿追着他到了一个城市。他开始厌倦方子衿,被城里更宽广的世界迷了眼,又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开始觉得女朋友上不得台面。
      他随从未见过面的母亲,心狠,果断。不爱就毫不犹豫分手脱身。当初让他一见钟情的姑娘浅棕色眼睛里蓄了一湖水,却打动不了他半分。

      他太年轻气盛,太心高气傲。一心想爬的更高,不择手段,最后狠狠的跌了下来,一蹶不振。树倒猢狲散,他失去了一切,喝的不省人事拨通了方子衿的电话。
      “我想你。”他说。

      然后第二天他就见到了风尘仆仆的方子衿,她站在门外,浅棕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像颗宝石。她一扬手一个巴掌,说:“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杨俞。”
      他知道方子衿说到做到,他只有这一次机会,他再也不会放弃他的姑娘第二次。

      他们的公司上市的那一天,杨俞向她求婚,婚礼订在那个月的最后一天。那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没有童年时的悲惨,少年时的压抑,创业时的满心戾气。每天清晨他在方子衿怀抱里醒来,像婴儿呆在母亲子宫里一样温暖。

      可能命运就是见不得他太幸福,在他得到一切之后,猝不及防的把他打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完全陌生,没有方子衿的世界。

      他占据了一个被判定脑死亡的少年的身体,满心戾气在这个世界睁开了眼。
      为什么?他看着镜子里完全陌生的那张脸,发疯似的砸烂了镜子。

      他疯狂又偏执,认定有路来这个世界,就有路回去。于是拿出了当初创业的雄心壮志,一心想在这个世界找到回去的路。
      在寻找归路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个世界有趣太多了。超能力一样的念力,外挂似的猎人职业,以及充满奇珍异兽的大陆,无一不刺激着一个男人的征服欲。

      他觉醒了念力,辗转于每一个奇异传闻的地方,最终在一座古墓里发现了蛛丝马迹。古墓里的陪葬品里有本古书,上面记载了一些关于时空,阵法的文献。
      [需异界之人之命来献祭]上面这样记载。

      发现这本古书时,他已从少年之身接近不惑,担心自己活不到找到异界之人的那一天,于是借助国王的力量给自己建了一座陵墓,用开发出的特质系念力,把自己封进[凝固的琥珀],这是他想到方子衿那双浅棕色的眼睛时,给自己的念能力起的名字。被封禁这里的物体,就算是生命体的时间都会停止流逝。
      在陵墓完工之前,他用汉字写了许多份指示,交由被他救过的也门一族保管,外放。
      在决定开门的一句话时,他想起了高中坐在教室里望见漫天红霞的之时,努力背的一句话——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
      有那么多难以越过的障碍挡在他回到方子衿身边的道路上,他找不到方向,越不过迷障。

      他刻意去忽略这个记载的真假,以及就算回到原来的世界之后,方子衿也不在了怎么办。完全陷入了狂热偏执的状态。
      凭什么?他心里总憋着一口不服输的气,总想跟命运硬扛。

      他的处心积虑终于等来了异界之人。从凝固的时间里睁开眼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一个年龄不大,正处于最美年纪的女孩儿,但毫不犹豫毫不心软就要置她于死地。
      反正他手上人命已经够多了,不差这一个。一击不中之后,他这么想道。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今年多大了?”就好像自己还有多少良心似的。

      那女孩儿逃出封印念力的阵法时,他眼皮猛跳——他所有的念力都用来发动[凝固的琥珀],如果拼念力他胜算就不大了。
      但没能成功也在他的预料之内,他把自己封进[凝固的琥珀]里前就想好了所有结局。至少死之前他努力的尝试过了,他试过了一切办法,如果还是回不去他的世界,回不到他的姑娘的身边。
      至少他尝试过了。
      “唉。”木刀插|进心脏的那一瞬间,他叹了口气。恍惚之间,在纷飞的红色光点与萤火虫中,他看到了那双浅棕色的眼睛。
      “你回来了。”他听到方子衿的声音,笑着闭上了眼睛。

      我回来给你戴上戒指。
      他看着头戴白纱的方子衿,形影单只站在神坛前,底下白色玫瑰撒了一地,宾客席空无一人。她脊背挺得笔直,黄昏的阳光从教堂彩绘玻璃上穿透,把她的影子拉长,投在地上。

      “我回来了。”他说。
      他的姑娘转过头来,白纱下的眼睛盛了一湖水,他心甘情愿溺死在里面。

      “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他保证。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杨俞×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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