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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

  •   第四章

      章露露其人,讲起她的事迹来又岂是一本戏本子就能糊弄的。平和镇的百姓凡一说起她,哪个不是“双眸放光,星子横飞”,就是说“三天三夜不带合眼都不算疲累”也是没有丁点夸张的。

      其实这事迹刨除细枝末节,往简了说也容易,无非是“家徒四壁,女承母业,一朝崛起,万事不累”的老套短记。这种花样大同的故事,相信多数人早已听厌,这里就不多附笔墨了。

      故事虽粗鄙,但隐藏在其中的曲曲折折,连邻里四方这几十年的交情都如瞎子摸象,首尾不分,更遑论旁人了!事情弄不清就想设法弄清是人的本性,这点通病就算过去了百八十年也应是亘古不变的。

      更何况平和镇说大不大,但好歹也有千百十个人,这千百十人的好奇心加起来难道不足以让“章露露”三个字的前面冠上“传奇”二字?

      这本“传奇”不说别的,光两点就能成为小镇百姓茶余饭后乐此不疲的谈资。

      一是章露露的娘吴氏怀她的时候还未出阁。二是名声在外,交际广深的“露露小姐”日夜辗转在不同的男人身下,居然仍为“完璧”。

      虽说这个年代已不是封建那种“请安守礼”的年代,离清朝末年也相去甚远,民风开始开放,人民逐渐接受外来的新事物、新物什,但是“未婚生子”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还是算“惊世骇俗”的。

      在平和这种交通闭塞,民风淳朴的小地方,尤显“罪孽深重”。

      所以,当年从吴氏怀孕到生子,闲言碎语几乎是没断过的。只要吴氏挺个肚子出门,身后看笑话的,戳脊梁骨的,总是“叽叽喳喳”、络绎不绝。

      说来也怪,平和镇不是没有妓院,也不是没有“姑娘”,按理说这种“男盗女娼”的事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他们宁愿接受卖弄风骚的“姑娘”,也不愿接受“未婚生子”的吴氏。

      在他们心中,“姑娘”虽然肮脏,但也是一份正儿八经的差事。而吴氏未婚生子就是天生耐不住寂寞,骨子里都淋着骚气。

      被人指指点点惯了,吴氏索性“破罐破摔”,开门做起了“生意”。官面上的话当然说得漂亮,其实“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老鼠几天不光顾”才是主要原因。

      老娘做错事,孩子自是不能免责,这道理有多荒谬,章露露就受了多少年的责难。一开始,章露露还懂争辩,后来长大了,明了事理,最重要的是亲眼瞧见了吴氏的“缺德事”,也就听之任之了。再到后来,干脆继承了吴氏的“衣钵”······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待爱情却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胆大如斯”的期待。她一生唯一的渴望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生同寝,死同穴”。她认为一个人只有一颗心,给了别人就应该被珍惜,这颗心的价值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是以,章露露小姐无论游走在多少男人之间,逶迤于各式男子身下,依然还能保持洁白如玉的身子和心灵!

  • 作者有话要说:  首先,说声“抱歉”,是小痕食言了!写这章之前,小痕也犹豫了很长时间,修修改改了三个多小时,最后还是决定写下满章的“章露露”,将剧情向后延。
         小痕性子是比较温吞的,凡事不喜欢急躁,喜欢慢慢来,但是请相信小痕写这章绝对不是为了拖剧情,往后看,“莲雾”们就会知道这章的重要性。
         最后还是说一句,你们的评论,小痕都会看,只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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