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北镇抚司: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北司专掌诏狱。宪宗成化(1465-1487)元年始置北镇抚司印,狱成专达皇帝,不须通过锦衣卫指挥使,而锦衣卫中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
“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诏狱(监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北镇抚司外部任务较多,经常出差全国。北镇抚司外出特务皆为“钦差”。由于北镇抚司直接向东厂负责,有时甚至越过东厂直接向皇帝负责,因此地方官员见到北镇抚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点都不敢大意,称呼为“上差”或“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