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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血玫瑰 ...

  •   “你不象个人。”我气喘吁吁得刚将大包小包的放下,红颜就冷不丁的冒出了这么一句,我淡淡的笑了一下,我每次在听不懂别人的话的时候都是这个表情,算是我作为淑女应有的礼貌吧。
      
      红颜仿佛知道了自己说错了话,忙补充到:“我是说你的脸色太苍白了,身子太单薄了,象个随时会消失的影子。”我将额前的刘海掖到耳后,搽了搽额头的汗说:“我从小身体不好,所以瘦了点。”红颜“哦”了一声,帮我将东西搬到了我的房间里,随口问了一句:“你男朋友怎么不来帮你。”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他很忙,要毕业了,到外地找工作了。”就不再开口了。
      
      红颜看了一会,挺没趣的,说了句“我有事先走了。”然后放下了属于我的钥匙,抛下一身香气走了。
      
      下课后,小雯神秘兮兮的爬到我的耳边说:“林澈,你知道吗,我昨天在迪吧看到了你的室友,你知道吗?她是坐台小姐。”我的耳朵被她呼出的热气弄的痒痒的,我别过头,冷冷的说:“不要以为打扮的前卫一点的女孩都是坐台小姐,你不是有时也不穿胸罩嘛。”小雯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骂了一句:“不识好人心。”抛开我走了。
      
      红颜是坐台小姐我早就知道的,第一次见她,她就直言不讳的对我说了,其实就是她不说凭我的敏感也猜的出来,染的不土不洋的头发,漆的五颜六色的指甲,挂在耳朵上的一只耳环,胸口底的要命的衣服。也许是她的直率让我有勇气和她同在一个屋檐下,也许是自己可以有一片静土的诱惑,毕竟这么大的房子,价格这么低廉真的是找不到了。我这个人很随遇而安,就是隔壁是猪圈,只要不飘来异味,我也不会太介意。我们协商最后,我只提出了一个要求,不要带不该带回来的人。红颜脸一红,低声说:“我知道。”就拎这包匆匆的走了。
      
      我从未和人说过红颜的职业,连阿浩都没有。我想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境遇不同,如果红颜生活在我的环境里,也许也该是优秀的女孩,古代有位老人家说过人都是一棵树上的花,不过是有人飘落在厕所旁,有人飘落在席子上而已。我之所以在大学里并不是都是我个人的努力,不过是按照命运的安排一步一步的走出来的,红颜之所以流落风月场所也并不是她下贱,没有女人甘愿堕落。怪只能怪老天不公。可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公平,我们有何苦去苛求命运呢。所以我没必要去也没理由去嘲笑她,看不起她。我对她冷淡,是因为我天生的性格,就是对阿浩,我也是经常不冷不热的,还和他做恋人的原因是我没有离开他的理由。
      
      和红颜相处了一个月,我越发觉得我选择的正确,两个人住一个房子和一个人住没什么大区别,我白天上课,没课的时候也是在图书馆泡着,而这段时间,红颜一般都在床上睡觉。而我回到家里,她已经浓妆艳抹的“上班”去了,我们很少说话,第一我这个人不太爱说话,第二我们实在是没有说话的时间。我们的相处达到了我最初的预想,相安无事。
      
      一次,我在睡梦中被弄醒了,我睁眼一看,吓了一跳,是红颜。我自从搬过来后,红颜就在也没来过我的房间。我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什么事呀,半夜三更的?”红颜指了指窗外问:“你不要上课了,都已经十点了,你昨夜嗑的好厉害,我用冰糖煮了点梨给你吃。”我感激的笑了笑,有气无力的说:“我们今天没课。”红颜一口一口的喂我吃了下去。吃完了,红颜把碗放在一边,拍拍我的脸,说:“我除了第一天看你笑过外还是头一回见你笑,小小的人怎么总是苦着一张脸。”我钻回了被窝,仰起头看着她说:“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你回下厨房。”红颜刮了刮我的鼻子,笑的很开心。说实话我觉得我们有厨房简直就是一种浪费,我不会做饭,我象就是会我也懒得做,我向来都是在食堂打发饱肚皮,食堂不用刷碗的,想想那油腻的碗筷,我的五官都具到一起开会了。而红颜白天根本不吃饭,晚上那一顿自然有人解决。
      
      我突然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你不化装很好看。”红颜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象个小孩子。”我有点生气的推开她的手,我不大喜欢别人和我这么亲热,更何况她说话的口气象个很沧桑的女人,我知道她其实还小我三个月,我知道我长的很小家子气,有一次去医院挂号,那个超级远视的老太太居然疼爱的拍拍我的头问我十几了,我当时要是有多余的钱一定做好事帮她换副眼镜,其实我到是很愿意别人把我当小孩子看,我在朋友堆里也总是以小卖小,装做很无知的样子,朋友们也拿我当小孩子看,我道不是故做清纯,傻子都知道二十岁的人,如果还单纯就意味着白痴,我什么都明白,只是不愿意去想,成人总是烦恼多多,我又何苦庸人自扰呢。因此我很喜欢何从的文笔,但是实在不喜欢她的文章思想,我觉得她是把原本很美好的东西,在污浊的社会世俗的染缸里浸的脏兮兮的在让我们看。剥开每个美女的面皮都是血淋淋的面孔,我们就说她们的美貌不过是虚假的吗?
      
      红颜被我的态度吓到了,她不明白刚才还温柔如小猫的我,这会怎么又露出了尖锐的牙。她拿起了碗讪讪的说了句:“我走了,”就出去了。我有点心虚毕竟她是好意。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关系从彬彬有理开始有一种叫友谊的东西产生了。我发现红颜的本质并不象她的外表那样粗俗,最起码她还有一种叫做自尊的东西。毕竟,我们的生活是在不同的世界。屋檐下却有着抹不去的隔膜。有好多好多事她不理解我,就象她总是在天气热的日子里穿着三点在屋子里晃,而她也不懂我为什么总是穿一件拖地白色丝质睡衣在夜里独坐。但是她只要不近赤裸的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是不会管的,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什么都不用说,冷冷的眼神足以让她溜回自己的屋子。小雯说我的眼神有致命的杀伤力,那种冷漠让所有人都不寒而颤。
      
      没多久,阿浩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同时也找到了他终身的伴侣。他对我说你太冷了,我从未在你那里得到过爱的温情。我无力和他争辩,我知道那是没用的,一个人和你终生厮守只需要一个理由,那就是爱。要是离开你却有无数个理由。但我知道最重要的答案。那个女孩可以让阿浩不在回那个贫困的家乡。我不怪他,换做是我也许也会的,没有爱情可以活,没有面包不能活的。在这个时代纯粹的爱情只能在童话里找,童话还让何丛这个女巫弄的一塌糊涂。
      
      不知道,是这个秋天天太冷,还是阿浩。我又病倒了。我这个人生病的日子比没病的日子还多。我生下来还没吃奶,先打葡萄糖。十四岁前,从没离开过医院。老医生每每看着有气无力的我,目光里的怜悯都是说“这孩子活不长”。我一点都不怕死,三岁时,邻居有个很老很老的婆婆,总是拍着我的头自言自语的念叨着:“时有春夏秋冬,人有生死轮回,大限一到,千佛难挡。”我觉得她象一个巫婆。巫婆说的话总时对的,她已经死了好多年了,每次病倒,都梦见她那张皱皱巴巴的脸,我想她一定是在阴间保佑我的。
      
      这次,病中是红颜照顾我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问她,她说:“你的样子,老天看了都会心生怜悯。”午夜,我有咳醒了,一口痰吐出,竟有血丝。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我这次真的是完了。跌跌撞撞的自己去厨房到一杯水,红颜闻声出来了,扶着我坐下,倒了杯水给我。静静的看我喝,伸出一只手抚摩我的长发,幽幽的说:“林澈,我第一天见你就觉得你不象个人,象一个灵魂,我在夜里看你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睡衣,我真的不敢碰你,我怕你空荡荡的睡衣里不是身体,而是空气。”然后,猛的抬起了我的下颌,将唇贴了过来,疯狂的吮吸着,我一阵眩晕。倒在了她的怀里,我挣扎着离开那个热忽忽的□□,逃回了房间。狠狠的呕吐着,想象那个被无数男人吮吸过的唇,想着那个拥着我的□□,仿佛看倒了一滴肮脏的血在白色的纸上蔓延。我连黄水都吐出来了。
      
      我再次醒了的时候,红颜已经走了,只给我留下个礼物,一个透明的花瓶里,一只白玫瑰,瓶子里的不是水,而是血。还有一张信笺,“林澈,你是一朵苍白的玫瑰,我想要是让你有生命的红色,办法只有一个,刺伤别人,用血维持你的生命。你是个来自地狱的灵魂。”
      
      我那晚又做梦了,那个老太婆又来了说:“你不用我了,有人用灵魂的代价救你了,你这个害人精。”她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消失了。我醒时,枕头哭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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