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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听过尘埃掩埋城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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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柠迟疑了一下后双手递上文件,“陆总,请签字。”
陆总?这称呼……
陆尽然挑了挑眉,不紧不慢地接过快速浏览了一遍,拔掉钢笔套,笔走龙蛇,写下苍劲有力的大名。
她接过来转身,想了两秒又转回来,郑重其事对他说:“我是丁柠。”
好不容易装出来的严肃表情在看到他看白痴一样的眼神后,又渐渐瓦解了……
她红着一张脸低头盯着脚边白色石砖上的一点黑渍,用鞋蹭了蹭,没蹭掉。
“那个,我的意思是,我是11班的丁柠,你不记得了?”
“我又没老年痴呆。”
陆尽然静静看着她,等着她的下一句话,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这个姑娘的沉默和转身离去……又跑?
手刚握上门把手,忽见一个阴影压下来,她被蓦地拉过去几步,几乎就要撞进他怀里。丁柠急急抬头,跌进黑亮的眼眸深处。
陆尽然很快松开她的手腕,快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退到一个安全距离,云淡风轻地打破尴尬:“你想说,老同学见面怎么也该寒暄一下对么?”
丁柠别开眼去没有接话,手腕还麻麻的,好像他的体温还熨帖在那里的皮肤上。
“可是,”他顿了一下,有点较真地看着她,“不是你叫我别跟你说话么?”
她猛一转头,就看到他冷着一张脸,看到她转过头来,又冷冷移开眼神不看她。虽然还是冷冷的,却不似初时那般生疏。丁柠心中百味杂陈,哭笑不得。
她就知道是这样的,她就知道!
说起来大概就是自从试卷事件之后,他们俩的关系莫名亲近了许多,借个笔啊圆规啊作业本啊都是经常的事,偶尔还一起排个口语展示——
那时他们的英语课正在上平衡饮食的单元,有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男胖子开的烧烤餐厅,被一个瘦子女老板新开的素食餐厅抢了生意,两人从争执到互相学习到相爱的故事。英语老师布置了个小组作业,要求大家把课文编成一段对话,角色扮演,上讲台展示。课一上完,沈梦云就发挥她小组长的带头作用,给大家分配任务。白启航是个口语废,英语说得磕磕巴巴,最烦这种无聊的作业,直接扔下一句“给我留个话最少的”就和他那群狐朋狗友打闹着跑走了。
沈梦云看看陆尽然和丁柠,头疼地叹了口气,“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要你俩男的何用啊= =!我和丁柠演那傻逼两口子,陆尽然,你就随便读个旁白总行吧?”
陆尽然在草稿纸上画了个放在30°斜面上的小木块,随口应道:“嗯。”
排练了一遍,总体上还是很顺利的。最轻松的就是白启航了,全程就一句“The food in her restaurant is more delicious(她家的菜更好吃)!”
天意弄人的是,到了要展示的那天,沈梦云因为发烧没来上学。英语老师点到她们这一小组的时候,丁柠向她解释了一下,以为可以直接跳过了,没想到老师只是扫了她一眼,说:“那就不要旁白了,陆尽然代替沈梦云的部分,你们来一遍就算过了。”
她硬着头皮跟在他们俩后面一起上了台。
白启航的表现马马虎虎,陆尽然意外地读得很流畅,发音咬字都挺准的。倒是丁柠,不知道是不是紧张的原因,有几个单词总是读不好,停顿了好几下,愣是把来势汹汹的大老板演成毫无气场的小老头……
所有台词终于念完了,丁柠合上课本,和他们一起准备回座位。
安静的台下,不知是谁小声地说了句,They married happily.
顿时有好几个同学不约而同地直直朝他们看了过来,而后贱贱地笑了。离她最近的两个女同学咬着耳朵不知道在说什么,说着说着就停下来,目光暧昧地看了她一眼。
她坐下来,胡乱翻开课本摊在桌子上,冰凉的双手贴上迅速升温的脸颊降温,开始胡思乱想。
这节课怎么这么长啊?陆尽然今天英语怎么读的这么好,鬼附身了么?那个讨厌的同学是谁啊怎么这么讨厌!
从那次以后,就开始有人来问她是不是喜欢陆尽然,话里有话的,开门见山的,都有。
一开始丁柠一边紧张又很淡定地否认,拼命想是哪里暴露了她的小心思。后来次数多了,她就变得十分反感而不耐烦。
最后一次有个男同学笑嘻嘻地过来说:“丁柠,陆尽然的生日趴你一定会来吧?”
来什么来,他又没邀请她。
“凭什么一定来?”
“嗨,你俩不是关系好嘛!”
她本来也就是随便一说,听到他这句话,顿时变得十分敏感,冷冷地看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逼问:“我跟他哪里关系好了?”
男同学被丁柠弄怕了,心虚地看向教室后门。
打完篮球换了干净衣服回来的陆尽然正从后门进来,没什么表情地看了僵持在他课桌边上的两人一眼,坐回自己的座位。没几秒就见她脸色不好地走上前来,语气比冬天结着冰的湖水还冷,说:“陆尽然,你以后别跟我说话了!”
他皱着眉没说话,只想揍人。
那些单纯如水的日子里,连骂人的话都是单调的,丁柠对着男同学半天憋出一句“有病”,红着脸跑了。
说完狠话丁柠才意识到,这是自己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却赌气地终止和他的往来,就因为几句无聊的流言蜚语。
年少的时候喜欢的人,我叫他别跟我说话,我是全世界最傻最傻的傻瓜。
丁柠闭了闭眼睛,把眼泪憋回去。
“我当时不是年纪小不懂事么,再说你也太记仇了吧。”丁柠有一下没一下勾着文件夹上的松紧带,自嘲地笑了笑。
陆尽然显然不太认同她“年纪小不懂事”的说法,仗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地斜着眼瞥她。他还没跟她好好算旧账呢,后来的后来,每次不经意对视的时候,她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几乎都没超过一秒钟。还有好几次,他和他们班的男同学一起走在路上,碰到她了,都会看到她熟稔亲切地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却从来不看自己一眼。
他不是爱斤斤计较的人,可唯独对此久久不能释怀。
见他仍旧不太愉悦却也帅的一塌糊涂的脸,她想了想,其实并不太希望往事一笔勾销,最好他能记着到老。
王菲那首歌怎么唱来着?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
我们要互相亏欠。
回忆酸的冒泡。
忽然就有了叙旧的心情,她想起什么似的歪头问:“你后来的生日派对办了没?”
刚说完就想咬了自己的舌头,有病!人家生日派对办没办关你屁事,又不是没你天都塌下来了!
气氛好不容易有了点老同学见面的样子,还没说两句又尴尬到了极点。
他三两句岔开话题,僵硬地从叙旧里拉回到现实,“太久了,记不清楚了。倒是你,第一天上班就搞小团体,也是挺厉害的。不过,外面最近对邪教组织打压力度很大,你们最好改个名字。”
消息怎么跟长了翅膀似的,这会连老板都知道了!
丁柠蒙蒙地抬头,看他含笑的眼眸动了一下,流光百转。其实能看到陆尽然笑并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她以前就很少见过,更别说失去联络的这几年。
“改成什么?”
“智障青年联合协会?”
很好!都会开玩笑了,是不生气了的意思吧
他撤了笑意,换上一本正经的神情,右手伸过来握住她空着的右手,公式化的口气,“欢迎加入实业。”
直到回到办公室,丁柠仍旧脚踩浮云般觉得不太真实。第一次打交道比她想象中的轻松,他没有为难她,她也没有为难自己。
她注意到他的很多变化。他以前其实算是个话少的人,刚来班里的时候整天独来独往的,下课的时候也不主动找人聊天,不过找他聊天的倒是不少,以他座位为圆心的两米内总是站着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同学。后来跟班里的同学混熟了,他也不太讲话,更多的时候只是听着他们说,只在聊到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时才会多说两句。现在的他,大概是跟人打交道打得多了,比以前会说话多了,但是并没有商人身上那种市侩气,给人的感觉还是很舒服。他比以前更高了一点,也更瘦了一点,肩膀很宽阔,眉间少了年少的稚气,也显得更加刚毅而成熟。
七年,真的改变了他们太多,如果不是共享着某段回忆,他们和路上随便拉在一起的两个陌生人,其实并无区别。
丁柠叹了口气,把重逢带给她的喜悦和失望放在天平上仔细衡量,一时间竟看不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