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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i,1985 ...

  •   1985年,我国与玻利维亚建交,这一年刚好30岁的史蒂芬乔布斯正式从苹果公司离职,也是这一年,娇俏的蓉儿翁美玲选择用一种决绝的方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这一年,在有着五千年悠久的中国历史中,显得那么渺小又微不足道,即便它每一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新鲜事。但它还是很快就被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成为记忆中的黑白照片。
      不过,1985年对于我来说,绝对是特殊又有刻骨铭心的含义的。
      因为,我出生在这一年。
      我选择在1985年10月10日降生在哈尔滨某个医疗设施远不及当下的产房,听说我出生的时候,原本晴朗明媚的秋日突然变得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明明是中午最好的时间点,天色却阴得像是《西游记》里白骨精出场的画面。
      上产台之前我妈一口气吃了一大瓶山楂罐头,还在为老花家传宗接代生儿子做着最后的努力。结果当负责接生的护士把“恭喜你,是个漂亮的小公主”这一天大喜讯告诉她时,我妈顾不及满头的汗珠,猛然撑起了身子,在足足愣了几秒钟之后,哇地吐了起来,随后脖子一歪,就这么筋疲力尽地倒在了产台上。
      倒是我的亲爹,在产房外激动地撒了一把猫尿。
      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这得是多大的福气啊?轮回转世,还能和上辈子的小情人再续前缘。
      这里不得不表扬一下俺家老爹,在八几年国家还主抓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的政策时,他没有因为我不是个带把的怨天尤人躲在角落种蘑菇,反而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似的,在医院长长的走廊里逢人就说,“我老婆生了,是个女儿,是个女儿。”大概最后真的难以自已,蹲在角落里咬着嘴唇哭了,嘴里还在喃喃自语着,“我当……爸爸了……我当……爸爸了……”
      多年之后,我用自己勤耕不缀的努力,用行动向老爸证明了我其实是他夏天的羽绒服,冬天的电风扇……
      老爸大概也不会料想到多年之后他整日扯着嗓子,扬言要把我就地正法,为民除害。
      当时年纪轻轻的老爸是电业所一个小小职员,负责接线改造,顺带收电费。我妈是纺织二厂的会计,兼任电话接线员(当时纺织厂里只有两部电话,一部在厂长的房间,另一部就在会计部,别的员工家里有什么事儿,都会打到这里来,由我妈负责帮忙叫人。我妈干这个绝对比本职工作更称职,毕竟她常年修炼‘狮吼功’,功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我就是此项神功的最大受害者!)
      我们住在动力区的某个家属区。
      老房子是祖传的,爷爷的爸爸给了爷爷,爷爷在我爸爸结婚后,和奶奶坚持落叶归根告老还乡,去了乡下的老家,整天下棋养鸡不务正业,这间巴掌大的房间就传给了爸爸。
      我老爸这个人虽然满身缺点,但在很早之前,我还是有那么一星半点佩服的,就比如说他能把一个巴掌大的空间改造出两间卧室和一个只放一张桌子就满了的书房,还不知从哪个收废品的老头那里弄来一屋子的书。尽管他自己就翻过几本小人书,但因为有了这一优势,所以我和别人介绍自己时,总是十分不懂谦虚美地坚称自己出自书香门第。
      我们住在香夏路248号,与250号就隔了一条街。后来当我逐渐长大,慢慢理解250这一组看似简单实则是蕴含了世间万物所有奥妙的数字后,我真心实意的感谢老天,没把我这个可爱的小天使投放到那条街上去。
      小时候填报资料,每次提到香夏路,总能收获一箩筐的同情目光。
      “呀!花小绯,你家住乡下呀?乡下的路好走吗?”
      明明挺文艺清新的名字,被谐音这么一闹,顿时生出无限的乡土气息。
      小时候香夏路对于我来说,是一条漫长的似乎没有尽头,永远也走不完的旅程,而248号虽然只是其中的一条极不起眼的胡同,但却是我的全部。是我童年的回忆,包含了所有的美好。
      以至于后来我长大了,去了更远的远方,见识了更博大的世界,欣赏了更多的美景,却只有在想到那条每年夏天雨季时泥泞得出不了家门的胡同时,才会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1997年随着香港回归,那条胡同被拆除了,原位置上盖了楼房,我们家也托关系找人换上了小小的一间。老爸老妈乐得要杀猪酬神,我却在用红油漆写着大大‘拆’字样的墙壁前,发了一个下午的呆。
      也要和这里说再见了。
      脏兮兮的砖墙上还有我们用粉笔写着歪歪斜斜的字,那株为了纪念我们上学时种下的扶桑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树荫下似乎还能看到我们幼小的身影在这里追逐打闹。
      我们在这里咿咿呀呀的降生,在这里跌跌撞撞的学会走路,在这里没心没肺的成长,又在这里背道而驰的分开……
      人生,还真是一场奇怪又复杂的旅程。你永远猜不到终点的景色,只能这么一直充满希望的走下去。
      这条又窄又脏的胡同总共住了9家人,熟悉的程度用我妈的话来说,谁家有几双筷子她都心知肚明。
      住这里的孩子童年是绝对不会寂寞的,就是有时候会为了几件事情犯愁。其中当先的就是抢厕所。
      当时的条件还很艰苦,我们九家人共用胡同尽头的一间室外厕所。用木板简单的制作而成,蹲在里面还能从偌大的缝隙中看到外面人来人往。夏天这里总是苍蝇乱飞,恶臭难闻,冬天虽然少了味道和苍蝇,却冻得屁股生疼,所以我经常为此和老妈斗智斗勇,想在尿桶里解决,老妈不屑地看着我,一副‘小崽子,再磨叽老娘要了你小命’的诡异表情,“小的可以,大的滚出去解决!”
      于是,我只能灰溜溜的夹着尾巴就跑。
      那时候老爸们还排了值班表,负责每个月的掏厕所的工作。我老爸形容这项艰巨的任务难易程度简直可以和登月球有一拼,每次轮到他,他都一脸愁容,当天晚上的饭量也会骤减。
      厕所虽小,关系却很重大,需要的人数又有点多,所以你时常听到有人急的砰砰拍厕所的门,里面却只传来哼哼唧唧的回答。最令人害怕的就是霍瑟,他总能一个人霸占厕所一个小时以上。按照季惟的话来说,霍瑟可能在厕所里搞什么发明。
      但坦克说,他其实就是在里面睡着了。
      霍瑟比我小三个月出生,白白净净,瘦瘦小小,据说他出生的时候染了风寒,得了一次差点丢掉小命的感冒,所以身子格外虚弱,小时候就比我们足足小了一圈。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他有一个山东老妈,身强体壮,那时候交通运输远远没有现在这样发达,所以冬天家家都要储存白菜和土豆,每年秋天到买冬菜的时候我妈就唉声叹气的犯愁,可霍瑟的老妈基本上都是一肩土豆一手白菜,两三趟就完活了。
      后来我看过一部电影叫《金刚》,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庞然大物在纽约大楼上打飞机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霍瑟的老妈,然后极其猥琐地笑了半个小时。
      霍瑟的老妈特别宝贝他,每次霍瑟做错了事,他爸还没教训两句,他妈已经在一旁呼天抢地喊上了,什么儿子是我身上的一块肉,你欺负他等于欺负我,欺负我等于欺负我的爸妈,你当初娶我的时候是怎么跟我爸妈保证的?堵得霍爸爸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否则他老妈肯定还有长篇大论在后面等着。
      小时候我和坦克都特别羡慕霍瑟,因为他有一个老母鸡一样保护他的老妈。再看我们家这位,每次我老爸教训我,她不但不劝,还在一旁优哉游哉地添油加醋,把我的罪状逐个拿出来见人。当时我老爸就已经轻微近视但坚持不带眼镜,他说是为了保护眼睛我说是耳根子软,架不住眼镜腿。他受了我老妈的蛊惑,往往就认准我是个妖孽,恨不得扔雷峰塔底下镇压个几千年,以显示他正大光明,就差在额头上也刻一个小月牙了。
      所以我每每在墙根面壁思过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是把我老爸扔到古代去,那绝对是祸国殃民的昏君,用不上半个小时,他那已经有点要提前“放亮”的脑袋瓜就得被挂到城头上去示众。那时候我好像经常面壁,对着那面灰白的墙壁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后来我长大后身材很好,笔管条直,二老还经常为了争功劳吵得头破血流。
      闹呢?
      当时我和坦克都觉得自己肯定不是亲生的,要不就是投错了胎。我们怎么就没摊上霍瑟那样的老妈呢?
      哦,我忘了说,坦克的大名叫苏坦,比我大半岁。据我妈的回忆,在我们这一众小P孩还只知道摔泥巴玩的时候,坦克已经能背一百多首唐诗了,他那个搞机电工程的老爸一直把自己没有踏上文学这条溜光大道当成终身恨事,所以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坦克身上。
      我对坦克的印象就在于他比较好动,那时候还没有多动症这种病,大人们把他爬上爬下称为淘气,再久一点就叫他惹祸精。坦克的老爸老妈为此很头疼,经常是邻居们拿着碎砖破瓦来评理,他爸点头哈腰地给人道歉,坦克却靠在一旁的门框子上嗑着瓜子一脸的得意。
      坦克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大的孩子,所以他总是表现得像是一个大哥哥一样欺负我们。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欺负。季惟的进口零食没少被他这个周扒皮搜刮。
      季惟是整条香夏路最特殊的一个孩子,在当时那个年纪,他已经可以玩台湾的游戏机穿香港的名牌了,他那个做生意的老爸每天都在折腾来折腾去,偶尔莅临一下也都在忙着接电话,一张嘴就是几十万,听得我头疼。小时候的我脑筋好像特别慢,掰着手指头也转不过他爸爸嘴里一连串的零。
      季惟跟爷爷奶奶住,他爷爷奶奶都是老教师,说起话来慢悠悠的特别愿意拉长声,不过经历很多的季爷爷是我当时最喜欢的人,因为他总能给我们讲一些特别精彩的故事,有一些亲身经历,也有一些道听途说。我听得津津有味,忘乎所以,经常无法自拔,坦克却简洁有力地对他的故事做出评价:扯淡。
      你逼着他重新说,他也只会不屑地哼一声:瞎扯淡。
      最多来一句:纯属扯淡。
      季惟性格比较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自小就走高冷路线,那时候他清亮的眼睛里就有很多和年纪不符的成熟。他虽然话不多,但偶尔冒出来的一句总能把我们逗笑,就像听我说完坦克是周扒皮之后,季惟就皮笑肉不笑的加一句,“扒皮还好,他总能把我骨髓都榨干!”
      在248号这条不受外人注意的胡同里,季惟的老妈属于高危话题,是被明令禁止的。我妈就特别把我拉到一角严肃交代过,“不许问关于季惟妈的事儿,知道吗?你要是敢问,回来我就把你嘴缝上。”
      “恩!放心吧,我不问。”我答应的可痛快了,一转身就腻到季惟身边,“季惟,你妈是怎么回事啊?”
      季惟只会冷冷看我一眼,“死掉了。”
      ……
      真吓人……
      我呢,大名叫花小绯,小名还是花小绯。我特别不喜欢这个名字,觉得土里土气的,可以和王翠花,李狗剩放在一起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最难听名字。和老爸抗议过几次,都被他用“你懂什么,这是多么有深意有内涵的名字呀?你老爸我用了三天才给你起的这个名字呢”给否决了。后来从我妈的口里得知,他所谓的三天辛苦,其实一直都躲在书房里翻字典,翻到哪页算哪页,颇有点抽签中奖的意思。
      我算是这个团队里比较特殊的一个,因为我是唯一的一个女生,而之所以作为一个大家闺秀还能和一帮野小子玩到一起,是因为我在六岁之前,根本分不出性别。
      据我老妈回忆说,当时的我剃着小毛寸,对于粉色、浅绿色、米黄色这种颜色有着与生俱来的厌恶,总是对那种军绿,深蓝,棕色特别情有独钟,而且有一点特别致命,就是我从来不穿裙子,因为那个对爬上爬下的我来说有点难驾驭。我妈每次带我上街,但凡碰到同事朋友,无疑不是拍手称赞,“瞧瞧这小子,长得虎头虎脑的!多精神!”那时候带我去浴池洗澡,都经常惹得一群大妈阿姨连声惊叫。
      这对我今后的人生产生了莫大的影响,致使现在还有很多女生一脸娇羞的过来跟我表白……
      尼玛!坑爹呢?
      我是这个队伍中唯一的女孩,却不是248号胡同里的唯一一个。我家正对门的米叔叔有个心肝宝贝,名叫米佳。说起米叔叔,我想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奇葩的奇葩。他开的那么妖艳,那么超凡脱俗,几乎惊艳了我的一生。
      当时我虽然年纪小,但每次看到他,脑海中冒出来的都是天山雪莲、喜马拉雅山这样的词语来,总觉得他那么高高在上,根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那时候《恐龙特急克塞号》很受欢迎,我每次蹲在电视机前看的时候,就确定米叔叔一定是从那个世界过来的。为的是做科学实验,把我们都改变成他们星球的人……
      言归正传。
      据我老妈说,米叔叔年轻的时候出国留过学,喝过洋墨水,向来是眼高于顶。那个年代出国留学远远没有像现在这样方便,所以我那个三八得不能再三八的老妈每次说起米叔叔的时候,都是用那种特别崇拜的口气。这种口气我只在她提起费翔的时候听过几次……后来我听别人说,米叔叔所谓的出国留学,不过是给某个四川菜馆刷盘子顺带学了几句英语罢了。
      跑题了。
      我有时总觉得米叔叔特别想把我们那“俗气”的胡同修改成活死人墓,他摇身一变成为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而我们一个个傻了吧唧的都是终南山的臭道士……
      这位米叔叔为人高傲,从不和别人主动说话,久而久之,胡同里的人对他也只是客客气气,根本谈不上什么交情。
      更吓人的是我有一段日子在漫天白雪的冬日清晨看到米叔叔穿着背心站在雪地里背英文单词,然后还一脸享受,洋洋得意。我当时觉得他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勤奋的人。季爷爷给我们讲的什么悬梁刺骨,什么凿壁借光跟他一比,完全弱爆了有木有?他对自己要求尚且如此严格,对于自己女儿的要求当然得更上一层楼,打小就是把米佳当做国际巨星来培养的。
      那个米佳更是争气,一脸娇滴滴的,别人对着她的脸吹口气,她也能哭上半个小时,弄得米叔叔以为谁欺负了自己的活祖宗,胡同也被这对活宝一样的父女弄得鸡飞狗跳。
      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将来能够长江后浪退前浪,把自己狠狠拍在沙滩上,米叔叔花重金培养米佳各项爱好,例如说弹了半年就再没听过响声的电子琴;就像是跳了三个月就再没看过的芭蕾舞;就像是……
      米佳不能进入我们这个小团队的原因除了她娇滴滴之外,就是她真的太忙了,一年四季,从冬到夏,我们这群野人正在房顶上翻瓦片找鸟巢的时候,米佳总是一脸乖巧地坐在他父亲破自行车的后座上,横跨整个哈尔滨的学习各种技能。听说少年文化宫现在还保留着她的照片,被当做楷模,留给后面的小朋友做学习榜样。
      我后来每每想到米叔叔当时穿着那种最老式的灰色没有后脚跟的丝袜和塑料凉鞋,一脚跨到自行车的大梁上,斜瞥着眼睛看到我们一脸呆样地挤在阴凉里,露出那种轻蔑、自满的表情和米佳那种虽然坐在自行车的后座却仿佛是坐在宝马车里的高贵气质,我就不得不佩服老天,这爷俩真尼玛是上辈子修来的啊!
      据我老妈说有一天她无意从米叔叔家窗下路过,看到他正一笔一划的在白纸上写时间流程表,把米佳当做车床上的一个零件,每一分每一秒都计划的规规矩矩。我妈和我爸说这些的时候,特别有深意的看了坐在收音机前守着听笑话笑的前仰后合的我一眼。
      我爸干咳了一声,继续看报纸。
      那时候我们都特别喜欢往季爷爷家里跑,除了季爷爷为人和蔼对我们从不要求这要求那之外,还有他家总有许多零食,最最最重要的是,他家有一台熊猫牌黑白电视机。
      没有遥控器,所有的开关都在电视机的右侧。和现在的液晶电视相比,那台电视又老又丑,厚重的机箱显得极为笨重,但在当时,它已经是财富与地位的象征,谁家里有这么一个小家伙,左邻右舍哪个不得巴结点?
      我妈当初能点头和我爸结婚,季爷爷家里的那台电视占了极大的功劳。她这个电视迷,为了《射雕英雄传》《霍元甲》《上海滩》,果断把自己搭进去了。那时香港有线电视制作的武侠剧风靡一时,每到播出的时间,几乎达到万人空巷的地步。傻呆呆的靖哥哥和聪明伶俐的俏蓉儿,黄日华和翁美玲成了善与美得代名词;每当‘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的音调响起,一颗心早已随着黄元申与米雪的身影激情澎湃起来;最是赵雅芝版的程程低头浅笑的一瞬,漫天飞雪,身边那高大俊朗的男子已经将伞小心翼翼地遮在她的头顶,即便后来他没有再为她遮风挡雨,但却让人在碎碎扬扬的飞雪中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情窦初开,周润发脖子上的那条白色呢绒围巾更是风靡一时,谁家小哥能扎上一条,绝对就有资本在丈母娘的面前翘尾巴了。
      所以只要一有空,我们就会聚在季爷爷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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