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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遇禽兽 ...

  •   一路无话,沉默着回了自家的小院。

      方进屋子,林初晓便翻箱倒柜的想找药,采薇的脸肿的厉害,上面还夹杂着指甲的划痕。女孩子家最重要的便是脸了,这若是留了疤可怎么办。

      采薇则安安静静的立在一旁,看看屋子里为着自己忙碌的林初晓,觉得心里暖烘烘的。就好像看到了小时候,被林初晓领回来时,她着急上火的模样。

      自从夫人去了,小姐大病一场,醒来后便不记事了,而且性情大变。就跟这次落水了一样……

      “小姐,别忙活了,采薇没事儿,你且歇歇吧。”采薇忍着脸上的疼痛,扯出一抹不甚好看的笑,眉眼弯弯,眸子里流光溢彩的。

      林初晓看一眼她脸上丝毫不见褪去的红肿,不赞同的皱了皱眉,“采薇,你把金疮药收到哪里去了,我找不着。”

      “小姐,采薇没事的,过几日就好了,你别担心。”采薇出言劝慰着林初晓。

      林初晓没好气的瞪她一眼,这丫头,总想着照顾她,却对自己一点不上心。她都不知道怎么说她。

      突然想起来冰敷好像可以消肿,只是这里想来是没有冰块的,那冷水应该也有差不多的效果吧。遂去院子里打了冷水来,又取了条帕子,让采薇冷敷。

      “采薇,对不起,今天是我不好。”林初晓一边帮着采薇敷脸一边道歉。

      采薇摇摇头,“小姐没事就好,说来也是采薇莽撞了。”

      “不,是我不该偷跑出去,也没告诉你一声,让你担心了。”林初晓低垂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采薇笑笑,疑惑的问道:“小姐是去了哪里呢?采薇把院子找遍了,都没找着你。”

      林初晓于是同采薇说起了莫子昊,又把从街市上带回来的小玩意儿拿出来给采薇,“呐,这些是我特意买了送给你的。”

      采薇又是欣喜又是担忧,喜的是林初晓心里能记着自己,忧的自然是怕莫子昊是坏人,林初晓会吃亏。

      林初晓遂又同采薇解释,莫子昊虽看着不大正经,但却也称得上是个正人君子。只是解释完又有些脸红,原来,在她心里,他竟然是正人君子?口误,绝对是口误,那个奸诈狡猾的死耗子,怎么会是正人君子?

      看着眼前有说有笑的林初晓,采薇嘴角微微扬了扬,终是放下心来。

      又想,京城姓莫的人家不多,林初晓那未婚夫也姓莫,这倒是巧的很。只是可惜了孙季林,原本看着同林初晓般配的很,如今……

      “小姐,你……真的什么都忘了么?”冷敷了一会儿,采薇觉得脸颊不再似方才那般火辣辣的痛了,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林初晓愣了愣,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微微低下头,屋子里静悄悄的,原本轻松的气氛一下沉默了起来。

      “小姐,你不要在意,我只是……只是想问你,还记不记得孙公子。”采薇见林初晓转瞬间便情绪低落,赶忙解释道。生怕她钻牛角尖,委屈难过。

      见采薇并不是怀疑自己,林初晓默默地舒口气。做出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点点头,“哪里的孙公子?我如今谁都不记得了,也只与采薇亲近,采薇同我说说。”

      “就是孙夫人娘家的公子,名唤孙季林。时常会来府上,平日里对小姐也和颜悦色的殷勤的很……”采薇信以为真,自然而然地便同林初晓说起了那所谓的孙公子,只是未挑明孙季林爱慕于她的事。

      听得采薇说,那林雨嫣喜欢她表哥,可是孙季林却同‘自己’交好,对林雨嫣爱理不理的,林初晓只觉得大快人心。

      哼,让你欺负人,祝你爱的人永远看不上你,对你弃若蔽履。

      又想,也不知那孙季林是生的什么模样,让林雨嫣为了他设计陷害林初晓。多半是个翩翩俊公子,蓝颜祸水呀,也不知什么时候能见上一见。

      取了膏药帮采薇抹上,见她脸颊虽然依旧红肿,但终是没有方才那么吓人了,林初晓才满意的点点头。

      这件事情很快便揭过去了,本来也没什么人说闲话。采薇的事儿众人也只以为是她冲撞了林雨嫣,遂被林雨嫣底下的婆子惩罚了。

      一次偶然,林初晓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看见了藏在树上的莫子昊。发现他原来时常躲在这里偷看自己,心里诡异觉得的有些甜丝丝的,此后便常常央着他带自己偷偷出府。当然,为了避免采薇找不到自己着急,每次她都会知会采薇一声。

      相处的时间长了,渐渐熟悉了起来。一个人的时候,林初晓偶尔会脑洞大开胡思乱想。如果她的未婚夫是莫子昊就好了,长得英俊潇洒,看起来功夫也不错,而且,这是除了采薇以外,这个世间对她最好的人了。都是姓莫,凭什么她要嫁给那据说凶神恶煞,冷若冰霜,极不好相处的莫将军。如果是莫子昊的话,或许,她便是爽快的嫁过去也没什么,毕竟已经算得上熟人一个了。

      三个月,她来到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再过不久便是婚期。倘若她跟莫子昊说,让他带自己离开,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

      风和日丽,微风送暖。

      这天,林初晓又央着莫子昊带她出了府。只是莫子昊突然临时有事,便寻了个茶馆的雅间,与人谈事情。在隔壁屋子点了许多茶点,让林初晓先填饱肚子,稍后带她去游玩。

      林初晓一个人吃着也没意思,便想着自己去街市上逛逛,左右去过几次了,勉强也算认得路。留了个字条,又用点心在碟子里摆了个笑脸便出去了。

      她长得称不上极美,只算清秀,但是一双灵动的眸子流光溢彩的像是会说话,着一袭水蓝色的长裙,如瀑的青丝松松垮垮的用一支白玉簪挽着,踏着轻快地步伐行走在街市上,像是个误入凡尘的精灵。

      “糖葫芦……糖葫芦……”叫卖声传来,林初晓闻声驻足。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伸手在腰间摸了摸。

      好吧,她今天出门忘了带钱袋了。林初晓眼巴巴地瞧着卖糖葫芦的小贩就要擦肩而过,这时,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响起。

      “小娘子想吃糖葫芦?”

      林初晓皱了皱眉,瞥一眼不知何时来到她身旁的,油头粉面,着一身宝蓝色锦衣痞里痞气的男子,转身不欲搭理。

      “别急着走啊,哥哥我请你吃如何?”说着男子将手里的糖葫芦递到林初晓面前。

      林初晓看一眼男子,随后又瞥一眼男子身后的随从,思量了一番随即接过男子手中的糖葫芦。舔了舔,眨巴着眼睛,嫣然一笑,“那妹妹便谢过哥哥了。”

      “既然妹妹要谢哥哥,不如陪哥哥吃顿饭如何?”男子说着就要摸上林初晓白嫩的小手。

      林初晓狡黠一笑,一副受惊的模样,整串糖葫芦便好巧不巧的落在了男子的袖口上。“真是可惜,人家还没开始吃哩。”

      看着袖口处的粘上的黏糊糊的一块,男子嫌恶不已,抬手欲要再次握住林初晓,却被林初晓灵巧的避开。

      “哥哥,你衣服脏了,咱们还是改日再一同吃饭吧。”林初晓装模作样的惋惜道。

      男子嘿嘿一笑,“既然衣服脏了。不若妹妹索性就随哥哥去府上吃饭如何。”

      林初晓自然不肯,男子便开始拉扯林初晓。

      “光天化日之下,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还请公子自重。”林初晓一边躲避着男子的碰触,一边朗声道,欲要引起行人的注意。

      然而众人皆只是看热闹,男子更是得意得很,“体统是个什么东西?小爷我从未听说过呢。今日,小娘子你是定然要随我回府的,不要再枉作挣扎了。”说着便给身旁的随从使了个眼色,随从会意的靠近林初晓,欲要拿住她。

      然而就在将要抓住林初晓的时候,却反被林初晓一个过肩摔撂倒在地,众人面上皆写满了不可思议。

      林初晓伸手摸了摸鼻子,“哼,姑奶奶我可不是好不欺负的。”

      “呵,倒是有些本事,我喜欢。”男子轻笑一声,随即拍了拍手,突然便凭空冒出来五六名大汉,朝着林初晓包围过来。

      林初晓郁闷不已,刚刚不是都只有一个随从吗,这……这都打哪冒出来的!

      五六名大汉很快的把她给包围了,寡不敌众,林初晓毫无还手之力。随即又有人拿了绳子熟练地把她的双手背在背后绑了起来,林初晓懊恼极了。

      男子伸手在林初晓白皙的脸蛋上轻轻拍了拍,“跟哥哥我斗,妹妹你还嫩了点儿。”

      “呸!”林初晓仰着头,倔强的吐一口唾沫星子,一击即中的落在男子的手臂上。本意是想吐他脸上的,无奈身高差,只得退而求其次。

      男子接过随从递过来的帕子,随意擦了擦,冷笑一声,“回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路遇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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