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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们打赌,她狗带 ...

  •   “那本少,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多余的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了,现在呢,我要走了,你既然那么不待见我的话,那咱们就此别过,再也不见!好吧?”乐湮觉得自己其实是个通情达理的,虽然她内心其实挺希望这个阔绰的贵公子能收留自己几天来着,但……

      溯时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要脸,树要皮,电线啥的要水泥……她可不是什么没脸没皮的人。

      滴溜溜地转过了小身板儿,这就预备备着百米冲刺了。

      “站着!”贵公子少年哼了哼。

      乐湮蛮不好意思的,她真的真的蛮不好意思的,但是既然人家留她,那这个么……实在是盛情难却、却之不恭了,她嘿嘿地扬起灿烂如夏花的朗笑:“你答应收留我啦?”

      那少年被这突然的变故整得愣愣的,继而脸色一黑。

      ……

      府里头的景致果然不是凡景,院落几进几出倒是宽敞得很,檐飞柳绕、花遮锦楼,乐湮自其中东顾西盼的,得意忘形,有点不知今夕何夕的模样。但锦衣少年却始终脚步沉沉地跟着这个小女孩,非是他小气,实在是——

      乐湮进府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嘚瑟嘚瑟着,猛然地,右脚一伸,绊倒了他的鸳鸯藤花架,他辛苦种了这么久,好容易去年才开了次花,却给她砸了。

      少年只觉得整个眉心都在跳。

      自前院走进里院,乐湮脚步一顿,将少年的肩头够着拍了拍,笑嘻嘻地问道:“对了本少,你除了本少这个名字之外,还没有其他名字啊,我怎么觉得这个‘本少’怪怪的?”

      少年的唇角抽了抽,面无表情地扭头就疾步往外走。几个紧跟而来的家丁下人自然也随着他退去。

      转眼乐湮就落了单,她急了,跺脚大叫:“唉本少,你别走啊,我不笑你了……”见他仍然不回头,乐湮无奈地长太息以掩涕兮,“你怎么跟他那只杂毛畜生一样小气兮兮的?”

      杂毛畜生……

      少年一跺脚,一咬牙,立刻飓风般回转了来,他一手提着乐湮的瘦弱的肩膀,气狠狠地说道:“本少唤作霍去病,官居骠骑将军,小丫头片子,自今日起,你给我睡柴房去!”

      一通吼完,把可怜的小丫头吼得一愣一愣的,被气疯了的少年扭头不顾地大步走了,是的,他觉得自己这个时候亮明了身份,应当趾高气扬的,最好能震慑住那只狡诈的小狐狸!

      下人们都走了,只留一个老资历的,对着仍自呆呆的乐湮,有些不明白这么单纯的小姑娘怎的就能把将军气得那么狠,只怕是另有隐情。他摇着头沧桑叹息道:“丫头啊,你瞧着你也蛮能耐的,就不必装了。”

      “啊?”乐湮傻傻的,小小的个头儿,瘦瘦的身板儿,呆萌萌的大眼睛,和那被养得肉嘟嘟的小脸蛋,让老家丁看得很是茫然,他看了又看,瞅了又瞅,也没自乐湮身上看出个什么名堂,最后摇头长叹,似悲似愁地走了。

      一个人了。乐湮无所谓地耸肩,收起了所谓的呆萌表情,独自在长廊下又来回走了几趟,终于伸了个懒腰:娘儿的,竟然迷路了。果然没有富贵命!

      好容易过了些时候,终于有送膳食端盘子的侍女殷勤地过来了,她登时眼睛放光地凑了上去,口水直流,阴笑着将足足高了她一个头的侍女拦下了,那侍女显然是吓了一跳,皱眉顿住,“你要做什么?”

      乐湮管不住嘴里的哈喇子了,晶亮亮的一丝水光挂在樱桃小嘴旁边,看得侍女的眉心更紧,乐湮笑嘻嘻地说道:“多谢谢姐姐赐饭之德!”

      她说着便要自侍女的手中将盘碗抢下来,侍女后退了两步,闪身避开,厉声斥道:“胡搅蛮缠,谁说这是给你的?这分明是将军的伙食,你新来的下人?”

      乐湮揉着饿得五脏庙严重抗议的肚子,眼巴巴地盯着盘中烤鸭,吞了口口水,点了点头。

      “哼。”侍女哼了声,“难怪如此没大没小!”然后,她头也不回地就飘走了。

      这么拽?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和太阳肩并肩呢?

      “哎哟,饿死我了。”乐湮惨兮兮地揉着肚子,没办法,只能另觅吃食了。话说走了这么久,她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生活的战国时代的落后,当然,相对于后世来说,这个汉朝也不怎么样。

      她装模作样地感慨着人世沧桑之际,却没忘了溜到厨房去偷了根大萝卜。乡下人对土产品有种莫名的亲切感,这才对嘛,大鱼大肉的,怪没意思的。

      朝几个看着和蔼的下人打听了番,这才晓得,哎呀呀不得了,原来那个霍去病乃是当今皇后和太尉的亲外甥!这后台,硬邦邦的!难怪他拽得跟二五八万、三六九条似的!

      不过除却这沾亲带故的裙带关系,这个名作霍去病的少年,其本身的光荣事迹倒也不少了,十七岁便官拜骠姚校尉出征匈奴,大获全胜,因勇冠三军而以一千六百户受封冠军侯。

      十九岁,再度出征,又是大获全胜,自此骠骑将军的名号直插匈奴,吓得胡人闻风丧胆……

      好吧,这些她都是听那些盲目崇拜的下人们讲的,谁知道是真是假的呢,不过,转眼他又要出征了这个倒是真的。出征之前吃点好的,不为过嘛,到了塞外就啥也没有了,乐湮这么一想,决意宽宏大量地原谅他。

      但有一件事乐湮不能原谅!绝对不能!

      当她看到乱糟糟的柴房,看到烟灰充盈呛得她直打喷嚏的小木屋的时候,她的整颗心都凉了。

      死小子果然心眼儿小!话说他跟姬君漓明明是同岁,怎么的性格差异就这么大呢?

      乐湮躺在棉梗上想着这个事的时候,还是气呼呼的、咋呼儿的,将两只小手枕着往脑袋下咯着,小臂也被咯得生疼的,她想着自己先将就过一夜,明儿一早就走!

      但是乐湮第二日没能如愿地走出霍府。

      原因……呃,原因不明。

      其实具体情境是酱婶儿的——

      霍去病翌日受命出征,大军浩浩荡荡地西出城门不过二三里,官道上,一人玄衣凛冽,迎着长风,闻着惊蹄,墨发如拂尘分散,肩膀上立着一只青蓝色的异鸟,神情高傲,远瞩而视。

      这是个很奇怪的男人。

      但这个男人开口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她还给我。”

      当然,霍去病亦是个心肝九窍的人物,这般略略一想,大约便能猜到,这个俊美无边的男子要的人,其实就是昨日某个狡诈又黑心肝的丫头。

      他桀骜地跨着马,对着姬君漓含笑俯瞰,“若是不呢?哦,我忘了……反正我即将不在府里了,那防卫其实空虚得很,你可以硬抢。”

      姬君漓神色漠然,他淡淡扬唇道:“若不然我与将军打个赌,如何?”

      “赌?”霍去病玩味邪恶地一笑,“这个本将军喜欢,你说,赌什么?”

      “就赌一首歌。”姬君漓仍淡淡回答,尽管霍去病身后本来严阵以待的众将领都探了头过来要听他们说什么,却被姬君漓的这话整得噗嗤大笑了起来,他们一个个笑得前合后偃的,合不拢嘴,乐不可支地都在心底里嘲讽了他几句。

      霍去病却没再笑,他反倒是挑了墨色的眉梢,一手里拽着缰绳,又一手扬手命令身后之人住口,待到笑声没再传出来,他才问道:“什么歌?”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将军得胜归来,收复了河西,控制了河套,匈奴必然传出此歌。”姬君漓面色寒沉如铁,他盯着马上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赌注是她,我若赢了,她便归我。”

      “你若输了呢?”霍去病觉得有趣,笑吟吟地扬唇道。

      “不会有这个可能。”姬君漓说着,侧身退了几步,冰冷却谦恭地,让出了这条官道。

      一直到他说完退开,霍去病的笑意都还一直挂在脸上,他觉得这两人果然有趣得很,率军继续西行,不出几里复又停下,他招手唤来身后一人,道:“将那丫头片子打晕了带到营里来。”只怕那人是与他使诈,他可不得不防。

      “将……将军,军中怎么能有小丫头呢?”那人踌躇不敢接话,只是反问道。

      霍去病勾着唇,策马靠近他少许,自他脑仁儿上“duang”就来了一下子,“笨啊,叫府里的丫头给她换个男装了带过来!”

      “是。”那人被将军教训了一记,再不敢有任何反驳,当即拨转了马头便疾驰而去。

      霍去病看着那人走远,他一抬头,天晴蓝晴蓝的,初夏的林间浮光幽碧,隐隐有黄鹂的悠扬啼啭顺着林风暗度。这真是个好天气。他想。

  •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常常被女主的现代词汇给惊到?哈哈,都是那只杂毛告诉她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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