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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同手同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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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景则说:“天冷了,我们一起坐车回家吧。”
那声音加上笑容差点把我秒杀。
我拍拍胸口,淡定,淡定。
“你怎么来了?”我抱怨。
语气酸中又带点窃喜,为毛我感觉自己像个等待丈夫归家的小媳妇。
他似乎心情很好:“我说了,天气太冷。”
心中有种异样的情愫,仿佛是喜悦,却又抓不住喜悦的点,这么一来,我刚才想责怪他的怒气已经消去大半。
毕竟,他帮我刷了公交卡,又省了两块钱……嘿嘿嘿。
“咳咳”我清清嗓子说:“你刚才为什么帮缪铃?”
我瞄瞄他的眼角,心里其实想问是不是因为缪铃漂亮,所以才帮她?你也和别的男生一样喜欢她?
心里酸酸的,缪铃虽然漂亮,但是总觉得配不上宁景则,虽然宁景则在我看来太壮,但是脸长得还是不错的,而且就是不喜欢缪铃这个人。
宁景则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笑的时候眼睛也会笑,眼角弯弯的。
他说:“我没有帮她。”
我“嗤”了一声对他的说辞的不信任,骗谁呢?
他也不生气:“我听说,你同手同脚很严重,要是跳舞的话,估计挺有意思的。”
什什什什、什么?
“你、你怎么知道的?”光是想想我同手同脚这事我就觉得可怖。
他勾了勾嘴角,不回答。那模样……我想揍他!
这么说来,宁景则只是为了捉弄我而不是帮缪铃?太令人发指了!
可是我表面佯装着生气,内心却有一股隐隐的喜悦?因为宁景则并不喜欢缪铃?没错,一定是因为我太讨厌缪铃了。
……
很快,我们就开始排舞了。
不得不说,缪铃把这支舞设计得很巧妙,巧妙到……怎么说?
就是只看得见她一个人。
只有她一个人可以称之为跳舞,我们7个的动作,简单来说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跟着音乐一起摇摆摇摆。
摇摆摇摆。
这也让我松了一口气,不用跳自然最好,不然让我这种踏步都踏不好的人上台,保不准闹出什么笑话。
可事实却是……
“福音,左手右脚!左手,左手!哪个是左手?”缪铃气急败坏地说。
我举着我的右手伸出右脚茫然地看着她,天地良心,我不是故意的……
这支舞蹈是……额,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舞种,背景音乐是陶喆唱的《我们的故事》,选这首歌是为了表达青春这一主题,舞蹈也是围绕着高中生活展开,因此我们用纸皮制作了一个像相框一样的东西,最终将我们定格在相框中,做出照片的效果。
这支舞分三段,首先是我们八个人从两边碎步出来,排成两排,一排三人,一排四人,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最重要是整齐。
相框移出,将我们定格在相框中,这是第一个场景。
第二个场景主角是缪铃和她的同桌廖棋,缪铃先独舞一段,舞蹈的主题是寻觅,廖棋出场,两人共舞一段。相框移出,照片定格。
接下来是舞蹈的高潮,背景音乐也演唱到第二段的高潮部分。缪铃和廖棋在前面共舞,我们七个七星拱月般衬托他们,舞蹈动作升级,难度加大。
高潮结束,我们再次回到相框中,摆一个ending pose。
“我们的故事不能忘,太多的情节要发酵,不愿放弃……”在音乐声中结束这支舞蹈。
也就是说,基本上我的工作就只是在开场和结尾的时候摆几个难度不大的动作,把动作练整齐就OK,相比起缪铃那些又是劈叉又是下腰的动作,我们的工作简直比喝水还容易。
可是……
“福音!左手右脚!”
“福音!右手左脚!”
“福音……”
“福音……”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大家都学得很快,两个礼拜下来,其余的动作都已经排好,只剩下几个动作,这几个动作排不好的原因,正是因为不才在下。
倒不是动作我记不住,节奏也跟得上,可就是有这么几个动作自然反应同手同脚,我说过了,我这个人,做得总是比想得快。
宁景则作为班长,每天都留下来等我们排练完再跟我一起走,他的目的达成了。
“笑P呀!”我看着宁景则抖得跟筛子一样的身子,白他一眼。
有那么好笑吗?
“咳咳”他咳了一声止住笑,“哈哈哈哈哈太好笑了”
我:“……”
他又笑了一会,说:“我真是服了你了,到底是怎么做到同手同脚得这么严重的。”
我没好气道:“彼此彼此,我也服了你了,看了两个礼拜还能笑成这样。”
“我突然想起来”他说。
“什么?”
“以前军训的时候那个同手同脚得出了名的人也是你吧。”他抚抚下巴道。
军训……
那又是一段神奇的历史……
“教官,她又晕了!”我看着倒在我肩膀上的唐青青大喊。
“行了行了,一边去!”教官不耐烦地摆摆手。
这是我们军训那段时间每天都要上演的把戏,唐青青是装晕专业户,像得能把我糊弄过去。
我和她都讨厌军训,不过我是因为讨厌踏步,她则是讨厌被人管着。于是我们就狼狈为奸了,反正我和她狼狈为奸已经不是一两年的事了。我胆子没她大,所以每次都是她来装,军训三天之后,教官就已经知道唐青青是个“玻璃人”,当然,我就是那个搀扶唐青青去歇息的小喽啰。
可是没想到,军训结束的时候居然要进行比赛,唐青青是可以逃脱的,我却不行……
那天,我作为高一年级同手同脚的人,出名了。
因为每天都逃训,我压根跟不上班上同学的节奏,越着急,越是出错,甚至在正式比赛的前夕我还在同手同脚,但是教官说不用怕,步伐整齐的话可以掩盖起来,不会太明显。
比赛场地左右坐着其他班级的同学,我们班从中间的过道踢着正步过去,刚开始还好,我跟着大家的节奏,不会太明显,但是走到中间的时候我偏偏漏了一步,显得特别突兀,我听到有人开始议论纷纷,类似于“看那个人”“同手同脚”之类的词眼一直落入我的耳朵,我更着急得想多迈一步跟上节奏。
“啪”一声,有人摔在了地上,但是同学们没有停下,经过那位同学继续走到了终点,留她一个人在众人的目光下。
我,福音,是高一年级的名人,因为同手同脚。是的,那个摔倒的人就是我。
更让人崩溃的是……我摔倒的原因是自己用左脚踩了自己的右脚。
囧……
好在这件事很快就有别的舆论掩盖上了,大家也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宁景则问我:“以前军训的时候那个同手同脚得出了名的人也是你吧。”
我神色颇不自在道:“什什、什的人?”
反正打死不承认就对了。
宁景则说:“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你,这么白痴的事情除了你谁干得出了?”
“什么白痴!同手同脚是我的错吗?”我急道。
我又不是故意的!
糟糕!我这不是变相承认了吗。
他勾了勾嘴角:“除了你还有谁干得出这么白痴的事。”
……
最终我还是没有学会那几个动作,不过在宁景则的建议下,我们把那几个手脚相反的动作改成了同手同脚的,囧。
好在我们并不是重要角色,应该也没人会注意。
刚开始排练的时候我们就在淘宝上淘了跳舞需要的裙子,质量不太好,腰部太宽松,尤其是像我这种瘦小的人,像大胃这样的穿得刚好,而且色差很大,红得让我想起了小学老师常讲的一句话:我们的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
于是在元旦前一个礼拜我们吸取了教训买了一件质量好点的白衬衫,发现其实跟校服没啥两样,虽然是班费买的,但还是一阵心疼。
这钱,要是给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