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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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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听说这五年你一直过着和尚式的生活?那些洋妞不合你胃口吗?”
午夜。开往三环某高校的捷达车内,这句半带调侃的问话听起来格外响亮。
他定定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深邃的眼光透过玻璃窗看向前方的路,然后收回,落在他身旁的杨制:大学时的学长,也是他大哥的好朋友。
这是他离开后第一次回国。回国的前夕,听闻大哥有意收购奇美,他自动请缨,作为正式踏入长风集团打的第一场战。叶长风怕他对那里人生地不熟,特意请了杨制助他一臂之力。在大哥提出此项决议时,他本已怀疑大哥的用心。C市,他呆了五年的地方,怎会不熟悉?但大哥执意要他与杨制联系。果然,这其中有诈。
他摇摇头,郑重声明“我不是去玩的。”言下之意,他出国和来这里都是为了工作。
“哦。”杨制掉转方向,看向身边的人,意味深长地说。“不是因为不能忘情?长风说你们叶家的男人都长情,原来你是例外?”
他看向杨制,一种无法说出的悲楚从心底涌起。长情么?可是,他忘不了。
“长风都告诉我了 。”
可恶,知道了还说,偏不让他好过么?“好吧。我承认我回来顺便想找寻她的下落。”
“只是顺便?”杨制笑着问。
“是特意回来找她。”他横了杨制一眼,大方地承认,大有着是又怎样的意味。“我希望在回S市前找到她。”
“要我帮忙吗?”杨制爽快地问,“把她的资料告诉我,我帮你找。”
“不用。”他直接拒绝。
“这么说,你已经知道她在哪里了?”
他摇摇头。他出国后,他就和她失去了联系。以前的同学都不知她去了哪里。他来这里,或多或少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希望她仍会在这里等他。
那天,她来机场送行,她告诉他她会一直在这里等他。可是,他残忍地拒绝了。他说未来的变数太大,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就不要等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也许根本就不会再回到这里。我们分手吧。他看着她眼里闪动的光慢慢黯淡下去,可是毫不回头地进了安全通道。之后,换了号码,彻底断绝了和她的联系。
这么多年了,他不奢望她真的还在原地等他。
“那你打算怎么找她?”
“回我们以前住的地方看看,问问以前的同事。也许会有些许线索。”
“以前住的地方?”杨制沉思片刻,说“你这么多年没回C市,这里变化很大。我陪你去吧。”
他还想拒绝,但转念一想,这么多年没回这里了,有个人帮忙总是好的。
他打开玻璃窗,看着窗外的灯火阑珊。
虽是夜晚,却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属于夜晚的活动,才真正开始。
曾经,他以为站到高处,和家族中的几个兄弟一样出色,有成功的事业,人生才是完美的。
可是,当他爬上了高层,能够独挡一面后。他才知道夜幕降临时,他心中渴求的是什么。他才知道拥有这一切付出地巨大代价。
繁华过后,他想的更多地是悔恨。
他后悔错过了她。
“你怕找不到她吗?”杨制见他久不出声,问道。
他胸口一震。
C市说大不大,但也有几百万人。找个人也是那么容易的事。更何况,她在不在C市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是否能找到她,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可是,纵然再艰难,他也要找到她。他不怕见不到她,只是怕见到她后,她不肯原谅他。
和奇美的谈判进行地很顺利,双方签订合约后,离回S市还有几天剩余的时间。
他推掉了奇美安排的活动,和杨制一路走到他们当初住的地方。
当初离开学校的时候很匆忙。他们来不及好好找房子,看到墙上贴的合租信息,寻着电话,在学校附件找到一间农家房,他们租了靠进里面的一间单间。
一路走来,当初的泥泞小道已大变样了,四周的围墙也已拆迁。
记忆中,那段路高高低低的,一到夏天,总是灰尘扑扑。下雨天,地上湿漉漉的。走回家去,裤腿,鞋子全是泥。她有时兴起,趁着树上的水还干,不怀好意地摇摇路边的树,水哗啦啦地掉下来,渐地他一身潮湿,狼狈不堪。她却远远的站在一旁,笑的直不起腰来。
旧日的情景犹在眼前。
可是,那段时光已经过去五年了。
五年前,她和他还是那样相爱,抱着相守一世的承诺。
五年后,他在哪?她亦在哪?
杨制边走边介绍说,“这几年,C市重点规划城市建设,这一片区在规划之内。过不了多久,这里都将建成高楼大厦。”他指着路边的一条小吃街说,“以前有来过吗?读书时候,女同学都喜欢这里的小吃。”
他赞同地点头,“她也喜欢。晚间有课的时候,上完课,她总要拉着我在这里逛上一圈,买几串烧烤牛肉,羊肉串,有时候是一碗炸土豆。然后慢慢地走回去。这里拆了,有点可惜了。”
“恩,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约会地方。”杨制有些感慨地说。
左拐后,走进一条胡同。从路口望去,长长的,看不到尽头。走进去,里面俨然一个小型的社会,餐馆,网吧,书店,应有尽有。胡同里,小店里,零零落落的几个人,很安静。这一条胡同里的房子极为相似,没有门牌号,没有明显地标志。稍不留神,就会走错地方。
她是个散漫的人,丢三拉四的,也不大用心去记周边的事物。还记得找到房子后,第一次搬家的时候。他在公司加班,她说先搬一部分行李过去。他下班回去后,看见她站在宿舍门前看守一堆行李。他以为是行李太重了,没有搬过去。可是,她说,她找不到那间房子了。那些房子都差不多,只记得从一个偏门进去,然后最里面的一间就是他们的房子。他哭笑不得。拿起行李,和她一路走过去。他告诉她他们的房子隔垃圾站有五十米的距离,对面有一家书店,左边是餐馆,右边是网吧。他对她说,笨蛋,你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以后你怎么办?她撇撇嘴说,不是还有你吗?他看着她甜美的笑容,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出。他叹口气,只好作罢。
房子的门关着。
他走向对面的书店。
那是一家中年夫妇开的,专门经营旧的报刊杂志,言情小说,武侠小说。有时也可以淘到一些旧的古书藉。那时,房间里没有电视看,下班回家后他们常去书店里租一些小说回来看。
书店里,男主人不在,女主人坐在收银台前清点还回来的小说。
他逛了一圈,看到几期旧的南风。她喜欢这种杂志,每一期出来,都要收藏。新书到货时,他陪她过去,什么话都不用讲,直接掏钱,老板就把书给她。有时他去买国家地理杂志,老板见到他说,小伙子,又来给女朋友买杂志啊,这一期的她刚刚已经拿走了。哦。他笑笑,眼光在一堆杂志中转了一圈,解释说,我是来买那本杂志的。老板尴尬地笑笑,拿出杂志递给他。
他翻了几页,杨制站在他身旁,看了很久,打趣说,怎么,你对这个也感兴趣?看不出你兴趣这么宽泛。
她说,她有一天也会在这上面发表文字。他拿起几期去收银台,老板,还记得我吗?
你…….老板娘想了一会儿,说,你是……这些要买给你女朋友吗?这么多年了,想不到你们还这么恩爱。你们结婚了吧。
他摇摇头,私下揣测她话里的意思,她的意思是她也离开了?他问,她离开这儿很久了吗?
恩。很久了,你离开后的第二个月她就走了。老板娘好奇地问,她不是去找你吗?
他的心咕咚一跳。
她离开了。
她不会蜗居在这个小地方一辈子。虽是预料中的事,可是没想到会那么快。
她也离开五年了。
那么久了。
不爱的时候,原来每个人都可以如此坚决。
拿着几本刚买的南风,回到杨制的家中。
以前一些同事的号码大多数已换了,多数已联系不上。
当初换号码,是为了斩断与她的关系,不给自己一条逃避的后路。可是也断绝了日后与她的联系。如今,他有心要找,却无从找起。很可笑,对不对?一早就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这个词,可他还是把自己陷入了这种困境。
陆陆续续和一些同学取得了联系。但毕业后还能紧密联系的有几个?不是特别好的同学,谁会联系?即使关系好点,生活圈子变了,距离远了,联系也少了。当初他们俩谈恋爱后,就各自远离自己的圈子了。现在,若不是有心联系,谁还记得谁?
寻寻觅觅了几天,就在以为没有希望的时候。班级群里,她当年的一个好朋友给他留言了。她说,你走后,她就离开那里了。回家呆了一个月,之后去了S市。前三年,还算稳定。这两年,她漂浮不定。偶尔会收到她从天南地北发来的短信。一个人,背着行李到处行走。总是匆匆来,匆匆离去。一直以为她要的是那种天长地久,现世安稳的日子,你们分开后,她好像不再留恋。一个人生活,她成长了不少。
沉默许久,他问。你有她的联系方式吗?
有。我可以给你。只是,一段充满伤害的过去,我不知道还能代表什么。若是一切都不可以挽回,我希望你可以放手。
攥着手机,看着刚存入的电话号码。几次想按下键盘,反复几次,他最终没有拨出去。
不是不想念,只是害怕一旦拨出去,她拒绝,再次断了联系。见她的日子又遥遥无期了。
思考良久,他决定乘明天的航班回S市。
2
熬夜赶完稿,发给杂志社的小编。她揉揉眼睛,起身泡了杯奶茶。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二点十分。夜正浓,睡意全无。拉开窗帘,从二十层的高楼往下看。在这座南方大都市里,喧哗如白天,此刻也安静了。喝着热气腾腾的奶茶,坐在窗边,什么也不想,一如平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三点多的时候,肚子饿的难受。
里里外外找了一圈,什么吃的也没剩下。
她想起,一个星期前买的食物早已吃光了。
本来中午打算去买一些回来,却因太困了睡过了时间。起来后又忘了。
她向外看了看。路边的小摊灯还亮着。顾不得半夜切忌出门,也顾不得这一段常发生抢劫案。她放下水杯,梳洗了下,换身干净衣服,锁上门,下楼去。
大楼的管理员正在打瞌睡,听到脚步声,惊醒,忙起身,开门,“沈小姐,这么晚了还出去啊。”
“恩。出去买点吃的。”她说,“需要我帮你带点吗?”
“不用。”管理员说,“沈小姐,注意安全。有事打我电话。”
出了大厦,看见路边的小摊上有卖米线的。要了一碗,又煮了些藕片,土豆,生菜。坐在小摊上,慢慢等。周边还有几个年轻人等着。经常在这一处吃东西,老板和她是老乡,看见她来了,格外热情。没多久,就给她端了上来。
她不要花椒粉,多加了些辣椒。
在C市呆了四年,一直没习惯花椒的味道。倒是,辣越吃越不怕。
饿的久了,胃有些难受。她吃的有些慢,周边的人都走了,她还坐在那。
和老板寒暄了几句。吃完了,去附近的7-11买了些泡面,梳打饼干,薯条,日用品。
回去的时候,看见“等一天”酒吧的灯还亮着。
还没睡意。
她想了下,提着东西走了进去。
酒吧内人多,但不嘈杂。这里,十二点钟后就没有演出了,大家都静静地坐在那里喝酒,聊天。
她要了杯红酒。照例取了留言簿过来。
她上次留言的那本已写完了,换了一本新的。
她翻开。一条条看下来。
老婆,今天我加班。对不起,不能过我们三周年结婚纪念日了。
佳眉,我喜欢你。可是,我自知配不上你。
阿杰,今天我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我怀孕了。我本想一回家就告诉你,给你一个惊喜。我想,现在没必要了。我会离婚的。孩子就当是我一个人的吧。
后面还有许多。
很多客人来,都喜欢在这里留下几句话。
据说,当初老板娘设置这个留言簿,只是无意间和一个朋友说起,说是为了方便找人。
每一个来的人都可以留下几句话让有心人看到。
几年下来,本子越积越厚。
老板娘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写完想写的话,合上留言簿,交还原处。
静静地坐在吧台上,灯光暗暗的,没人打搅。
再要了杯红酒,喝完后,坐了会。拎起采购回来的东西,回家去。
东西不多,只够吃两天。
新的小说没动笔之前,可以以找灵感为由,美其名曰放松一段时间,出去旅游,拍照,和朋友聚会。
美美睡了一觉。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放在枕边的手机信号灯一直闪个不停。
她打开。是静发来的短信。
静说,小南,好吗?还在赶稿吗?有没注意饮食?看你上次拍的照片,真瘦啊。军开玩笑说我们家的小花猫都比你胖了。好好照顾自己啊。呃,小南,长安回来了。他在打听你的下落。我告诉他了。你们在同一个城市,总会碰面的。这么多年,你一直单身。我不知道你是否对那份感情还放不下。聊天的时候,向来不提你的感情。我们都有意地在回避。可是,小南,你真的放下了吗?你不是一个活得潇洒的人,甚至很恋旧。这些年,你说你变了很多,开朗了很多。那对他,你也有足够的勇气面对了吧。PS:军问你的新书什么时候出来,他家的小侄女说等了太久了。新书上市的时候,记得提前通知哦。老规矩,我要签名书哦~~~
看完,合上手机。呆了两秒。迅速又恢复过来。
刷牙,洗脸。煮了点面条吃了后,带上相机,出门。
很久没有白天出来活动了。
街上人很多。
以前,只有周末才会有那么多的人。
她小心看好着自己的包。等了很久,才挤上了一辆公交车。
站在车上,没有方向的看着身边景物的变化。
坐了两三站,下车。一个人,自由自在地晃荡着。
看到有趣的,赶紧按下快门。
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把相机放回包内,然后站在那里仔细地挑选。
挑完后,又走向其它的店,继续看,继续拍美景。
一个店一个店挨着一个店,一条街逛完了又走向其它的道路。
逛到累了,准备回去。
那是一条小街道。
路口没有红绿灯。
有车从这条路经过。
她站在路口等着。
车来来往往,红灯一直亮着。
身后,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不顾后面他母亲的叫唤,直向前冲去。
车离小男孩不到一米的距离。
来不及多想,走上前,抱住小男孩的腰。使劲一拉。两人都摔倒了。
车猛地一刹车,在撞到他们前停下。
她舒了口气。看向小男孩,一点恐惧也没有。眼睛睁的大大的,满是好奇。这孩子胆真大。
她把小男孩抱起身,检查了一遍,没什么大碍。
转身,离开。
胳膊擦伤了。
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从包里取出随身携带的药膏,涂在伤口。
处理好伤口后,继续坐了会儿。
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对面的茂业百货搞活动,满五百送三百。蜂拥而至的人挤向那里。高大的外国朋友,打扮时尚的美女,陪女朋友逛街的年轻男子。嘻嘻闹闹,热闹非凡。与她坐的这个地方,像两个世界。
她伸了伸懒腰,看街上的人晃来晃去,有些无趣。掂量口袋里的钱,提了包包,向对面的商场走去,准备去厮杀一般。
脚还没抬起,陡然看见站在面前的人。一时愣住。那张脸,是那样的熟悉。那些年,闭着眼,睁开眼,脑中浮现的都是他的面孔。又何时,他离开了?她不停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他终究会回到她身边。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月,两个月……,不,五年了。五年,足以让她忘记曾经他是她的一切。
“小南。”
他唤她。
轻轻的,略带磁性的嗓音很好听。
她有些恍惚,目光柔柔地看着他。半晌,才收回目光,说,“恩,是我。听静说,你回来了。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你。真巧啊。”
不是巧,他是一路尾随她来的。他心虚地哼了一声。“小南,你还好吗?”
“好。”她笑了笑,“这些年,除了刚踏入社会那会不适应外,都挺好的。恩,恭喜你,学成归来。”
“小南?”他欲言又止。
“恩。”她温和地说,“长安,有什么话直说吧。”
“你恨我吗?”
“我为什么要恨你。在感情和理想之间,你不过选择了你想走的路,我有什么理由恨你,你又有哪点值得我恨?”她摇摇头,“长安,我要到对面的商场逛逛,我们改天再聊吧。”说完,她越过他,穿过马路,朝对面的商场走去。
走了几步,回头,看见他仍站在原地。
她没想到自己可以走得如此潇洒。那个人,曾经是她心中的痛。很深很深的痛。曾一度,每天都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不停地催眠自己他只是暂时离开,马上就回来了。好多个夜里,她严重地失眠,外面一有风吹响动,她立刻爬起来看看是不是他回来了。明知不可能,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再后来,失望了,等的心烦了,她告诉自己他已经和你分手了,不会回来了,好让自己心死。那段日子,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事隔这么多年,想起那段日子,还心有余悸。还好,这些年,她逐渐从那些痛苦中走出来了。
人活着,总要向前看。
这些年,一个人,一路走来,有温暖,有孤单,有失意。人生酸甜苦辣都经历了一遍,许多很久以前的事看的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再谈从前,那只是青春记忆里的一个符号。我们曾经年轻过,曾经爱过。
长安,现在,我很好。
进进出出的人撞了她一下,她收回目光,朝商场里走去。
3
啊,啊,啊,啊......写不下去。很无奈地,她决定给自己半个月的假期,回趟老家。
一年多没回去,回到家里,什么都觉得新鲜。这里看看,那里摸摸。那些果树都长大了,尤其是大前年冬天和父亲种下的葡萄枝,长的好粗了。父亲给它搭了架,它顺着架了爬满了大半个后院。母亲说,今年春天的时候,它开了花,厚厚的一层,花谢后就挂了果。六七月份的时候,葡萄长的又大又漂亮。本想等到它熟透了再吃,那些鸟啊,也不知从哪钻出来的。跟猴精似的,红一颗就啄一颗。那么多,就全被它们破坏完了。母亲遗憾地说,要是你早一点回来,说不定还可以吃上一些。
可恶的鸟。她笑骂道,陪母亲唠叨了一阵,说,爸妈,我给你们拍些照片吧。
母亲点头。
和父亲并排站了,身后的背景是她五岁时建的房子。
她调好焦距。
镜头里,母亲和父亲恬淡地笑着。
母亲和父亲是经人介绍而结的婚。父亲为人忠厚,勤劳;母亲聪慧,有学识。从小她的课业就是母亲从旁教导的。家里的大事,父亲多半和母亲讨论,然后听从母亲的意见。小的时候,总觉得父亲配不上母亲。母亲若是生在一个好人家,她的一生,定不会如此平凡。父亲和母亲极少吵嘴,有纷争的时候,最多半天不理对方。多数情况下,都是父亲先低头。父亲和母亲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从来不说甜言蜜语,几十年如一日。
爱情是什么,父亲和母亲也许从来不懂。但是这些年,母亲和父亲一路拉扯她长大,供她上学,在困难中相互搀扶,日子比谁都过的好。
照完相,父亲说,我去挖些红薯,中午炸红薯吃。
红薯就种在屋前不远的院子里。很大一块地,种的都是红薯。
七八月没什么菜吃的时候,父亲会采撷些茎,剥了外面的皮,切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放在锅里炒。
母亲和父亲都精于厨艺。小的时候,经常是父亲掌厨,有客人来了,母亲才下厨。她一直以为母亲不会做饭。后来,父亲工作忙了,做饭的任务落到母亲身上。她才知道母亲并不是不会做饭的人。父亲只是心疼母亲。
父亲和母亲做饭的时候,她有蹲在旁边看,他们也有教,可是,这多年,她仍旧只会做几道简单的菜。
和长安在一起的那段日子。两人都不会做饭,也没钱老在餐馆里吃饭。两人兴致勃勃地商量自己做饭,于是,向房东借了炉子,又从邻居那里买了些煤。周末的时候,两人去市场买了菜,洗净,直接放在锅里煮。煮到半熟的时候把调料全放进去。那味道,实在是差很多,两人勉强吃了一点。晚上的时候,饿得肚子呱呱叫,里里外外找了一圈,找到一包泡面。用开水泡了,勉强止住了饥饿。那晚吃的泡面,隔了很多年后,仍觉得是最好吃的一次。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再碰那些橱具。
有一段时间,她加班到很晚才回来。外面的小摊基本都收摊了。每天回来后,就吃一碗泡面,或长安事先买好的盒饭。她急遽消瘦。他看着她瘦下去,心里也难受。他下班后,就去附近的超市买一些排骨,肉,乌鸡,打电话问她的母亲求教怎么堡汤。他虽笨手笨脚,几次试验后,味道不算好,但也不至于食不下咽。每次回去后,看到他忙来忙去,找碗筷,上菜,看到他切菜时不小心留下的疤痕,她的心里感到好温暖。
他有时会抱歉地说,啊,对不起,盐放多了。她吃了几口,说没关系啊。然后拿碗盛饭,他有些紧张地说,那个,饭,水放多了,煮的有些稀。
虽不好吃,但她的心填的满满的。
她所求的,不过是和他在一起。
在家呆了几天,和母亲去市里逛了逛,添置了一些家电,生活用品。买了电脑,安了宽带。教母亲上网,聊天。
儿时的伙伴大多已结婚生子。
年小的一辈有些已休学在家,她看见好几个孩子在家的待着,忙碌时就帮父母亲干干农活。
母亲说,这一代成绩好的就只有陈瑜,可惜家里穷,他爸妈没钱让他念书。过了今年,也不知这孩子还能不能上学。其他的孩子,成绩不好,家里也不准备让他们读书。大概再大一些,都会出去打工吧,要不就学个手艺混饭吃。
有时看见陈瑜放学后一边写作业,一边帮父母干活。她想起她上学的时候。升至初中时,家里经济环境大不如从前,每年开学的时候是她最痛苦的时刻。总是百般给校长说好话,先交一部分钱,余下的等家里的庄稼收获了再交。她成绩好,学校有时会减免一部分学费。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就是在这样拼凑中度过的。那时,她想,等她有了钱,一定赞助那些成绩好而没有钱上学的孩子。如今,她只能笑笑。所谓的梦想,豪情,早已在一年一年的虚度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它们真的只是梦吧。
半个月过得很快。走之前,母亲送她到车站,看她上了车才离开。她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见母亲远远地朝她招手,一如五年前她决定去S市的时候。母亲说,到了那边,一切自己小心。我本想你留在这里,好好找个学校教书,你执意去那边,那就去吧。
呵,不知不觉已呆了五年了。当初来,是为了追求他的足迹,心想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在这座生他养他的城市,他们总会遇见的。可是,一天一天的等待,一天一天地为生计奔波。茫茫碌碌,似也过了五年。
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遗忘一个人,也并不是那么困难,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