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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市蜃楼 ...

  •   从河西走廊过敦煌南部往下的一个小国,那里的国王正因为年年的战乱,不得不面对极其严重的人口流失问题。这里盛产宝石和美人。原本是一个麻雀虽小五张俱全的国家,但这里的君主贪图享乐武备并不强大。战争爆发后,这个夹在周边强国的中心上的小国,这里就沦为了豪强的粮仓。

      在风沙遍地的沙漠地区,原本就生存不易,战争使得人口买卖的行当,在这里非常的吃香。小国里的不少青壮年的男子,为了躲避残酷的战争,选择自卖自身以求自保。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更是被培养成歌姬舞女,充当讨好强国的礼物。

      康达希贝就是在人口贩卖中的佼佼者,他本身为利特人,利特人天生就是高明的商人。走南闯北,低买高卖唯利是图。康达希贝从事这行已经有些年头,从少年离家到胡子斑白,也不知道在这片沙海中穿梭了,多少个年头,这次他要将这批货物送到,沙漠以北的地方,那个比夜郎还大的王国。

      在那里,这些不值钱的漂亮的丫头和汉子们,会值更高的价钱,他们把这个称之为什么来着,“恩,异国风情”,那边的人,都把他们这种“胡人”看成很低下的物种,但是他能在跟他们做买卖往往能获得很高的利益,这也是康达希贝一直往那里跑的原因。

      康达希贝此行的真正商品其实不是,这些前途未卜的年轻人,这里的国王为了补充亏空的国库,大量拍卖王室珍藏的宝物,无一件不是价值连城,在战争洗礼的西域地区,能出得起价钱的买家寥寥无几,康达希贝几乎包揽了其中的一大半。

      估摸着这趟走完所能获得的利益,够自己就能回家颐养天年了,康达希贝抓了抓自己花白的头发,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达拉姆是这次被贩卖的女奴之一,金发碧眼长腿大胸,这样的长相,在现代社会也算得上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

      但是在这个小国的信仰和审美里,这与众不同的长相就是她噩梦的开始,她便从小就不得父亲喜欢,信奉婆罗门教的母亲,更觉得她是恶魔的化身,才会有那样的一双眼睛。她一直都明白自己与他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她为自己的长相自卑懊恼,神说过上辈子前世罪要用今世换,她没勇气面对死亡,只能在苦难中偿还前世的罪孽。

      直到战争开始后,她被康达希贝看中,她的父母几乎是毫不犹豫就卖掉了她。从此她自己就不是她了,她将跟随命运的河流,穿越沙漠,开始这趟生死未卜的旅程。

      康达希贝并不喜欢黑色,所以拉达姆原本那件,可以从头到脸遮住的旧披风,被扔掉换成了一件灰色的,与大沙漠的背景整个融为一体,像是世界上从来没有拉达姆这个人。

      这样的披风整个商队里的女奴们都有一件,沙漠中水和食物是最精贵的物资。女奴们的待遇,比男奴们要好得多。为了让女奴们到大汉王朝,依然保持美丽的容貌,康达西贝分给她们的水和食物都足够充裕。男奴们就不同了,他们到了那里也只是不值钱的贱物,容貌并不能为他们增值,康达希贝并不在意他们的死活。他们能在旅途中,充当最廉价的劳动力,还能在到达目的地后变换成钱财,这才是康达希贝的目的,奴隶这种东西原本就是贱物。

      沙漠中行走一个好的向导是活下来的关键,他可以在不断移动的沙丘中,辨别前进的方向,也清楚的知道水源的分布情况,穿越沙漠的注意事项他都一清二楚。正好康达希贝除却人口买卖这个行当,他是一个不错的沙漠向导。

      商队一行50多个人,以康达希贝为首的利特人有30来个,13个男奴,女奴更少只有5个,都是康达希贝精挑细选出来的,都是长得足够漂亮,在沙漠里也容易活下来的女人,女人这种玩意都太弱得跟什么似的,活不出沙漠的,都得砸在手里。

      沙漠白天温度太高,康达希贝命令一行人在晚上和早晨的时候赶路,太阳稍稍升起便停下脚步安营扎寨。草草的解决完,得到的一块胡饼和一小袋水后,拉达姆靠着骆驼的围成的圈,用披风挡住脸,缓缓的闭上眼睛。他们驻扎的营地是一个沙丘的中部,那里有一颗不安分的跳沙,为这一刻的相遇等候多时。

      自从沙漠上出现生命之后,宫晓梦就知道人类的脚步,踏足这里只是早晚问题。沙漠上的日子实在太无聊,就算已经不是人了,宫晓梦依然对人类的世界充满向往,至于向往的是什么?呃!......宫晓梦不记得了,反正他就是想去看看,比上次想晒太阳更想。

      宫晓梦像翻越山丘那样,翻越眼前的人形的大山,她要爬上那人的发顶,驻扎在她的头发里。宫晓梦沿着拖在地上,披风向上一点一点的跳,他必须在这个人醒来前跳到那里。

      这披风的材料是粗麻布,由植物根茎沤水后抽出纤维,在搓捻成线,然后手工织出的粗麻布。经纬线分明,比现代那种机器,批量生产出来的麻布料子更加粗糙。
      宫晓梦变成沙后,能感知的世界都是微观的,常人肉眼所见的粗麻布,在她眼里就像是绳梯一样,经纬线交织成的孔洞,刚好让他不会漏下去,又能顺着纹理往上跳。
      因为质量和体积都不大的缘故,重力对宫晓梦的影响微乎其微,虽然一件披风千针万线,宫晓梦还是以极大频率的跳跃,完成了这场翻身越岭的长途跋涉,成功在那个人头上安了家。

      虽然这居住环境着实“呃!恶劣了。。。一点!”头皮上皮肤的分泌物和灰尘混合在一起,形成灰褐色的污垢,根本看不出皮肤原本的颜色,宫晓梦一踏足这里就被其粘附上去。最可怕的是,那层可怕的污垢,还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宫晓梦近乎昏厥。

      其实也不能怪,人家拉达姆不注重个人卫生,沙漠中本来就水比黄金还珍贵,女奴们的待遇再好,康达希贝也不可能,让她们每天用水洗头洗澡。更何况宫晓梦现在的五感,要较常人放大数倍,污垢异味什么的自然也就放大了,大中华历史上,那些一辈子只洗三次澡的人,你还没遇到,慌什么╰( ̄▽ ̄)╭。

      拉达姆被惊呼声吓醒的时候,正是烈日当空,黄沙如焰,滚滚热浪在无垠的荒漠上流淌,是正午最热的时段。在沙漠中,连续行走了好几个时辰,又日夜颠倒。拉达姆已经困倦不堪,所以一躺下,她几乎是立马就进入了梦乡。但是禁不住挨在一起的女人们,尖叫声此起彼伏。尽管被吵醒很不满,拉达姆却不敢吭声让她们停止吵闹。尽管她们都是女奴,她却是其中最卑贱的一个,因为长相不祥。她在她们中间不受欢迎,平时她们四个站在一个阵营,对他颐指气使、大呼小叫的时候,她只能默默的忍气吞声。

      这次也不例外,她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掀开披风看看,令她们的惊叫的是什么事情。却被不远处的繁华景象所吸引,在那沙海与天空交界的地方,虚空之中隐隐有轮廓浮出,那轮廓渐渐清晰,亭台楼阁,街道行人都清晰可见,拉达姆形容不出那种震撼,那里就像是神说过的极乐世界。

      任何疲惫的旅人,都受不了那种诱惑,在经历了诸多苦难后,发现天堂近在眼前。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子,在长途跋涉后在灼热的高温下无法入眠,既困且倦,几乎是不由自主的就迈开脚步,向那个城市的方向走,丝毫不顾头顶上的烈阳。

      康达希贝在尖叫声响起的时候,就已经惊醒,沙漠上行走一切都要小心谨慎,出不得半点岔子。看到凭空出现的城市时,心里暗暗叫了声不好,这东西邪门的很,处理的不恰当这笔买卖都得折在这地儿。

      那群女人还好,那些卑贱的男奴们,平时他都是用水和食物,吊着他们让他们帮自己干活,并没有捆住他们的手脚。现在看见这个,肯定会不管不顾的想着逃跑,如果不拦住了,让他们抢了货物逃跑,全部得死在这荒漠上,喂了蝎子。想要拉住他们,自己的人手,估计也讨不到好处,肯定是一场乱斗,到时候营地里的骆驼,货物都得遭殃。

      于是在看到那东西的开始,康达西贝就摇醒了身边最得力的手下,让他们做好准备,只要男奴们一有行动,就扼杀在摇篮里,绝对不能让他们碰到货物。

      所谓的扼杀的摇篮里,宫晓梦的身体淹没在头发中间看不见眼前的场景,只听见5道来自女人的惊声尖叫,那声音西斯底里的,刺得人耳朵(如果宫晓梦有耳朵的话)深疼。然后他所在的大地,爆发了7.8级强烈地震,头皮的主人全身颤抖。尖叫声后是无边的安静,只听见一个声音在说话,那沙哑得像锯子划拉过的声音,在极度安静的环境下显得诡异又肃杀“胆敢在往前一步的,杀无赦!”说话的是康达希贝,那个人贩子,咕噜噜滚下沙丘的,是企图逃跑的男奴的脑袋。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海市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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