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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封缄以蝶 ...

  •   封缄以蝶

      以笔名萧如瑟刊载于《月·解语花NO.3》MOOK。 ISBN:978-7-5391-3877-0

      他们说英宪与我就要分手了。言之凿凿,好象分手这回事情像火箭发射一样可以精确倒读秒。

      他们说英宪家的老房子正在装修,里里外外全是芳若张罗,俨然女主人。

      这都是他们说的,而我全无主意。

      流言传播得这样快,如春天里一夜开遍山野的花,铺天盖地难牵难挽,且永远找不到罪魁祸首。

      我混杂于出版社员工餐厅攒动人头中央,安静地坐着吃午间特价B套餐。流言就在面前头顶脚下横飞,有时会盘旋俯冲擦过我的颊侧。

      今年本社计划出版一本传授感情攻防实战技术的教材,我想我很可能被缩写为一个面目模糊的W小姐,在“引狼入室”的那一章里作为受害案例登场。

      不错,芳若是狼,一匹美丽有韵致的狼,魔力近乎狐狸。

      芳若是五月里搬来的。

      纠缠了两年有余之后,守成终于向他的妻子妥协,搬出与芳若同住的公寓。守成走后,芳若的日子一切急转直下。屋子下水道顽固梗塞,顶头上司处处压榨,乘地铁屡遇色狼,自15岁戴上不曾离身的缅玉坠子裂为两爿。于是芳若夜半拨通我的电话,声音细若游丝:绫安,我活不了了。

      我要她立时带好身份证件与贴身衣物,飞来我的城市。

      北方还是温凉翻覆的天气,南方的夏天已然如火如荼,在这样炙灼逼人的日光下,一切忧郁与怨艾都要无处容身,灰飞烟灭。

      你会在这里找到幸福,我保证。我这样对她说。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那天早晨,英宪起床前依然亲吻过我的眼睛,说他爱我。我伸出两手揉散他的头发而后笑出声音。

      而后芳若来了。

      她比预定的日子来早一天,我来不及收拾好屋子和衣裳,来不及藏匿起我的男人。她站在门口,新剪的短发渲染成哑灰,柔软如云朵贴住精巧脸颊。

      趁芳若去洗脸,我手肘捅捅英宪:喂,是你喜欢的类型。

      英宪横我一眼。

      芳若已经从洗手间出来,两手握着毛巾,比英宪更加百口莫辩的表情。

      芳若就是这样的没有主意。守成邀约她,她便乖乖跟着走;守成要回家,她便日夜开着手机在枕边;守成抛下妻子,搬来与她同住,她便捧出一套崭新男用睡衣。父母早对她寒了心,勉强有一个我,算是她的朋友。她说过,她每个月的手机通话清单上多半只有守成与我的号码。

      我突然眼睛一热,走过去抱住她。大学毕业后的生活景况,我们在电话里时时都有交换,然而南北迢遥,毕竟无法这样抱着她,像安抚一个委屈的婴儿。

      从那以后,芳若每天做好晚餐等我们回家。不过都是左近菜市场里的普通货色,还有橱柜深处那些原本被积尘埋葬的碗碟,经了她的手,简直精致洁净得叫我与英宪良心不安。

      趁吃水果的时候,我委婉对芳若说叫她不要这样费心,只管做她喜欢的事情就好。

      芳若一怔,继而笑说:“和守成一起的时候,做惯了。”时髦的灰铜色头发,那瞬间忽然变得寂寞而没有生气。

      那天晚上我对英宪说该替芳若找个工作。

      英宪只管看报纸,眼皮不抬地说:“万一她旧病复发,又开始不要命地办公室恋爱怎么办。”

      我腻上去。“我们也算是办公室恋爱啊。”

      “我们又不在一个部门,而且还都未婚。”英宪岿然不动。

      几天后英宪告诉我,广告部有一个临时职缺。“万一又出事,我可不会帮你善后。”他说。

      说得倒是漂亮,却抵不过芳若这样没主心骨,与客户饭局应酬每饮必醉,英宪只好数次拖她回来,丢在地上交由我端一盆热水来收拾。

      芳若喝多了便哭,捉住我拿毛巾的手,哽咽破碎地说,绫安,对不起。满面泪痕纵横,睫毛翕动如蝶。

      这种时候,英宪就避到阳台上抽烟,仿佛很头痛这陈腐的场景。我走去从背后抱住他,他抚着我的头发微笑。英宪笑起来永远蹙着一点眉,含有无可奈何的温柔。我花费了很长时间终于明白,那个表情原来是抱歉,如医生看着病人辗转□□而只能给予麻药,无法治疗。

      三人同住的那段日子里,我与芳若睡在卧室,英宪睡客厅沙发。

      直到我搬走,这个分配也不曾改变过。

      七月的某个夜里,我醒来,发觉芳若不在身边。我凛然一惊,不敢喊她名字,赤足下了床去寻她。往客厅的门半掩着,见芳若正在客厅内,我却再不能向前一步。

      那天夜里月光清冽。芳若站在沙发旁,垂头俯视英宪沉睡的脸孔,伶仃的手指向空中胆怯伸出,落下的阴影正抚在英宪颊侧,温柔摩挲,而英宪毫无所觉。

      我缓缓退回床上,将自己严密掩盖起来。过了近十分钟,芳若蹑足回到卧室,悄无声息上床躺好,不一会便睡熟,鼻息匀净。

      我却醒着。

      是的,芳若惯于倚赖,如女萝攀附身边的乔木。若是剥离她,她便不能活。大学时她倚赖我,进了公司她倚赖郭守成,现在她倚赖江英宪。

      我见一只壁虎轻巧闪过窗上,片刻夜蛾又来栖落。鸟声零星响起,而后渐渐有了成串的鸣啭。天就要亮了。

      我知道英宪也醒了一夜。他平日熟睡时眼睫半合,惟有装睡时双眼紧闭,一望便知。

      蜷起身体,胸口绞痛,寻不到办法来阻挡时间如砂飞散,阻挡我的恋人心思流转。

      我开始频繁出差拜访作者,在办公室时一天可以写出五六张稿签。

      卫绫安要钱不要命了。大家都这样说。江英宪与苏芳若却越走越近,同进同出,饭局上广告客户开始拿他们两个打趣起哄。

      绫安,你要看紧。陈姐在茶水间拖着我的手,说。

      我只是笑。陈姐,芳若和我多年交情,她来了,英宪简直当做是新添一个女儿呢。

      陈姐满脸的欲言又止,最终叹气走开。

      月初工资单子出来,数目令人满意。换了旁人,早被攻讦得体无完肤,但是人们予我额外宽容,仿佛那笔钱是我应得的补偿金。

      出差四天,谈妥一名抢手畅销作家二十万字新稿,赶最后一班飞机返回本城。车到公寓楼下已是午夜,自车窗里看见英宪正拖着芳若向楼上走,焦头烂额。

      行李轻便,不必英宪帮手,我怀着一颗出奇冷静的心,不曾叫他,跟在他们身后上楼。

      芳若又喝多了,隔着一层楼依然听得见她颠三倒四的脚步,与英宪不耐烦的声音。

      “苏芳若,人家叫你喝你就喝,老实也不是这样的。”

      芳若模糊地应了一句。

      “你说什么?”英宪向来好脾气,也快要按捺不住。“有话说话,不要死抱着楼梯扶手。”

      “我说我是故意的。”芳若的声音忽然扬高,在白墙上撞出回响。“只有我喝醉的时候,你才肯这样牵着我啊。”

      我在楼梯上站定。像是蹩脚的话剧舞台,延时楼道灯就在此时熄灭,楼上的淡薄灯光将两道人影清晰投射于我面前的转角墙壁。

      我太知道芳若。她孩子般的面孔,肩膀单薄可怜,哭泣起来没有人能够拒绝,她自己也清楚。大学时代,每当她这样向我哭诉,我都会抱住她,如同抱住一尊就要融化的雪娃娃,怕迟了一秒,她就要分崩离析。

      英宪也是一样。

      我听见他深深叹息,仿佛胸口有一个长久的空洞终于被人填补。可是,在芳若来前,那个空洞并不存在。

      苏芳若曾是一只无害的绵羊。然而她被守成摔碎在地,再拼合起来时,却重生成为一匹妖娆残酷的狼。

      我转身走下楼梯,穿过漫长的黑巷。有人在黑暗里对我吹口哨。我拎着旅行袋狼狈奔跑起来,一直跑到灯火通明的大街,才终于找到自动提款机。我再不能回去住了。

      时间就这样过去。有时候在走廊上与英宪迎面撞见,我只管擦肩走去,脸色清冷。

      我在出版社附近租下一间小屋子,照常上班,衣装整齐。每天中午混杂于出版社员工餐厅攒动人头中央,安静地坐着吃午间特价B套餐。流言就在面前头顶脚下横飞,有时会盘旋俯冲擦过我的颊侧。

      一个月后,英宪加班后深夜回家,独自经过公寓外的暗巷时遭遇飞车抢劫。犯人骑着摩托车将他撞倒在地,逃跑时又慌乱碾过他的双膝,致使英宪左膝半月板破损,右腿粉碎性骨折,肌肉严重撕裂。

      芳若去照料了十数日,终于抵受不住。她哭泣着给我电话,说,绫安,英宪或许不能再走路了,我实在害怕。

      听筒那头声音喧杂,背景里夹杂甜美女声广播。

      芳若你在哪里?

      在机场。我想回家。守成打过电话给我。

      芳若实在还是个孩子。我轻声叹气:你放心,我会照料英宪的。

      对不起,绫安。请你帮我辞职吧。

      芳若的声音带着哭腔,令人不由得想要用双臂将她包裹起来。

      英宪自那以后变得沉默,几乎不肯放开我的手,却又从来不敢直视我的眼睛。

      “对不起。”英宪说。“绫安,对不起。”

      我蹲下身子为他盖好膝上的毯子:“不要再这样说了。”

      在人工草坪上我看见一个小小的孩童在追逐蝴蝶。英宪看着她,眼神复杂。

      医生远远向我招手,我将轮椅支脚放下固定,对英宪说:“等我一会。”

      正如医生的预言,英宪的腿部肌肉已经萎缩,即使经过长时间艰难的复健,恢复前景亦不乐观。

      “除非出现奇迹,他下半辈子恐怕离不开拐杖。”医生说。

      我点头。“能恢复到这一步已经很好,我不奢求。”

      追逐蝴蝶的孩子跑过我们身边,像一阵流动的风。

      当然某一天她会长大,成为某人的恋人,经历某种生活,然而此时一切尚未萌发,正如同一枚饱实种子蕴藏无穷可能。仅此一点便足以令我们妒忌,并回想起我们自己徘徊歧路的年轻日子,至今堵塞在半途。

      医生走后,我回到英宪身边,用手指梳理他柔软的茶色头发,忽然微笑起来。

      夏末的那个夜晚,目睹英宪的背叛之后,我转身走下楼梯,穿过漫长的黑巷。有人在黑暗里对我吹口哨。那是两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用摩托车灯照明,瓜分几颗□□。我跑出巷子,在自动提款机上取出五千块钱,掉头回去找他们。

      他们完美地为我实现了我的愿望。

      你知道标本学家和寻常人的区别何在?

      寻常人只将蝴蝶当作蝴蝶。若蝴蝶停留,他们便欣喜,若蝴蝶飞去,他们便失落。

      而标本学家,你知道的,她们的手段是□□、三角袋和大头针。她们用这些东西将蝴蝶麻醉并拘禁,接着一针贯穿心脏破坏神经线路中枢,准确轻柔明快地剥夺生命。于是这昆虫就如同一柄乖巧的薄绢铺花细骨扇,随她们摆布成理想中的模样,永不褪色,永不逃走。

      经过英宪之后,我身体内作为恋人的那一部分已经死去,枯干,木乃伊化。经过英宪之后,我彻底进化成为一个爱情标本学家。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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