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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算回乡了 ...

  •   序卷:所谓伊人
      穿越茫茫,初见仓惶。所谓伊人,日出东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梦中央。

      序·第一章总算回乡了

      坐在回乡下的班车上的最后一排,看着灰的压抑的天空下被雾霾掩盖着的看不真切的城市,在车厢内混杂着近乎声嘶力竭的通话声、婴儿的啼哭声还有山寨手机放着的夜场嗨曲等噪音中渐行渐远。心中的烦躁总算是压了下来。

      我不喜欢城市的原因大概除了城市里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却又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之外,就是那差到出门就熏眼睛的环境了。

      我之所以留在这里这么久,就是为了我的“地下”恋人。说来实在嘲讽,相爱三年,却无人知晓,更不用提祝福了。大概是应了我的名字,木清(改秦浅),不是自夸我长也算是是清秀,性格看起来甚是清冷(无人知道我只是闷骚),虽然喜欢我的人多告白的却也没几个。回想起当年他向自己告白的情景,到现在还是觉得不可思议,饶是以我那过分冷静的性子还是吓了一跳。

      喜欢起始于狗血的“过于温柔”,夜里把刚在学校打印店印好的第二天开会用的资料交给会长,却发现他蹲在宿舍楼后哭。因为同情弱小,从小我就见不得人哭,看着平日里意气奋发的会长一个人蹲在这种地方,大概是怜惜,便陪了他一晚上,听着他哭,听着他讲述的他和“她”(这不以后才知道是“他”)。想到这我就觉得委屈了,平时我就喜欢照顾流浪的小猫小狗,这同情心过剩也怪我咯?

      恋爱却开始在告白一年多以后,往常向我告白的拒绝了就算结束了,可是学长却孜孜不倦的追了我一年,连室友都说有这么个哥们真好。自己就在他不浓烈但绵长的追求下,被攻克了。现在想想曾经我以为的不过分火热的爱和追求,其实是他自己怕被人知道吧?

      不温不火的爱了三年,说自己对他没感情也是假的,毕竟这时间就是个石头也捂热了。可要说是有多爱,那也不是很多,就连现在分手也没要死要活的。想到分手时,他说我拥抱的时候太冷静,说话的时候太冷清;说什么以后总是会结婚的,长痛不如短痛,就觉得好笑。不过有一句话倒是说对了“我们总是会分开的”,他野心勃勃总想着向上爬,自己“不求上进”工作一年也只是在花店打工;他信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己总认为“上善若水”;他喜欢繁忙的城市,自己喜欢悠然的乡村……可能还是不够爱吧,虽然在相处中自己退让的多些,但还是他更爱一些,只是这爱比不过他的野心。这不?我是德鲁伊这事儿还是秘密,其实想想也挺尴尬,要怎么说?“嘿,告你个事,你老公我是德鲁伊”?

      想到这儿自己笑得眼泪都要掉出来。叹了口气,在因这分外灵敏的鼻子闻到的车上各种怪味中,特文艺的对着窗外喃喃到“别了,我那逝去的爱”。旁边的姑娘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我一眼,接着玩着手机。真是,不高兴你别听啊……

      想着不多久就可以回去就有那么一点儿类似近乡情怯的感觉,你说那么久没给老头子磕个头,是不是有点儿不大好?上次给他上香的时候还说“我找到伴儿啦,虽然是个男的,但人不错。这次他有点儿事儿,下次带他来看你。”,这次就说“那个什么,人不要我了,说什么我太冷清”?那老头还不气的从坟里爬起来?想起当年我第一次催生植物的时候,老头子眼睛瞪得溜圆,说“你该不会是山精吧?”要是现在他还在,我就可以冲他得瑟“土包子了吧?爷们这叫德鲁伊。”总觉得回去就能看见老头子坐着自制的矮凳子,抽着旱烟,在午后的阳光里眯着眼睛,一副看了就觉得安逸的样子。现在男朋友也没了,他也走了,一个人总觉得有点儿孤独呢,这么一想,还真是有点儿想念。要他知道肯定得说“臭小子,矫情了啊!”老不尊的就这样,得着机会就调笑我。

      想当初,老头子把我从树林里捡回来时,也没听说村子里谁家扔了个孩子,就跟着他姓秦了。这老头子也真是够木的,发现我有特异功能,也不怕,反而乐呵呵的,我到现在都理解不了他是怎么接受这特殊设定的?

      在我天马行空的追忆和一如既往的沉默中,终于是到了县城,再倒趟车就可以回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总算回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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