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大王 ...


  •   许凌云那家伙,别看平时耀武扬威的厉害的不行,但在叶诺美受伤的这两天乖得不得了,每天都遣府里的童子送汤药过来,今天是乳鸽汤,明天就是猪蹄汤,后天再是人参汤。

      赵若愚家境贫寒,拿不出这等昂贵的东西,又不敢前去探望,每天只能在叶府门口干转悠着。
      好在许凌云颇了解他这个兄弟的心思,送汤药的时候总把他也捎进来。

      这一天,许凌云带着平时玩的较好的兄弟,在放学后去探望养病中的叶诺美。途中,他还特意路过自己府邸,接过童子手中的汤药,亲自送到叶府去。

      一行人手中也都各自拿着准备好的礼物,便浩浩荡荡地往叶府赶去。

      “修远,诺美怎样了?”

      问的人是秦声好,叶修远忘了他一眼,说:“爹娘知道她受伤了,几乎天天把她放在手心里捧着,好的不得了呢,让大家费心了。”

      许凌云提着补药,秦声好拿的是自己精心描的丹青,陆漫漫和叶修远因为是自己家人就没有拿东西,其他人也拿着不少名贵的礼物,唯独赵若愚手中拿着一个毫不起眼的纸鸢。

      那是他自己做的,一只鸟形状的纸鸢,由于自己的手又不巧,纸鸢看起来也不那么好看。他本不想拿出来的,可手头上实在没什么东西了。

      其他人都在聊着天,猜测着究竟谁的礼物将会得到大小姐的垂青,赵若愚因为窘迫,就一个人默默地与他们拉开了一小段距离。

      陆漫漫发现了异样,她走过来问:“赵若愚,这个是什么啊?”

      赵若愚将别在身后的纸鸢拿了出来,有几分难为情地说:“这个…是我自己做的。”

      陆漫漫笑了笑,“为什么是只鸟呢?”

      “因为鸟儿会飞。”他几乎是脱口而出,然后又低下了头,“我从小就喜欢小鸟,因为他们会飞,它们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赵若愚的确从小就喜欢鸟儿,也羡慕鸟儿的自由自在,若是他能化成一只小鸟,便在叶诺美的的屋檐下筑一个窝,清晨时在她窗前的枝头上高歌,夜晚时,伴随着她透过门窗的昏黄的灯安然入睡。

      所以他把自己不敢说出口的爱意,与自己的愿望,都倾注在亲手做的这个小鸟形状的纸鸢里,亲手送给她。

      “鸟儿很好,诺美一定会喜欢的。”连她自己都听得出来这安慰人的话听起来有多牵强,毕竟叶诺美是含着金钥匙出声的大小姐,从小拿的绢布都是上等的丝绸,喝雪莲汤就像喝白开水一样。

      所以在进叶府之前,她又补充了一句,“就算她不喜欢,你一定也好好喜欢它。”

      赵若愚明白陆漫漫是在宽慰他,随即也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诺美,同学们都来看你了。”

      叶修远进来的时候,她正在躺在床上,单手支头,由一个小丫鬟捶着腿,另外一个小丫鬟正讲着前朝的传奇,霍去病大将军如何英勇退匈奴的故事,正听得津津有味。

      “真的?”叶诺美不同一般的女子,由于在外面跑惯了,就觉得呆在闺房里索然无味,听到同学们都来看她,一下子激动的弹了起来。

      “在哪呢?”她张这头望了半天,后面半点人影也没有,就在她脸上的兴奋在逐渐褪去时,外面突然跳出了一堆人,各自都对着她做出耍宝的鬼脸,逗得叶诺美咯咯直笑。

      “哈哈,没想到吧,让我做你的手下,办事还是那么的靠谱。”许凌云撩了撩额前垂下来的头发,表情格外的骄傲。

      叶诺美盯着他好久,大概是疑惑为什么这次许凌云没跟她争谁才是老大的问题,反而还主动俯首称臣。

      秦声好笑了笑,说:“凌云怎敢在您病倒的时候某位篡权呢?”

      许凌云听到之后面子上对着叶诺美赔笑,一转头却对着秦声好做了一个扬起拳头的动作。但是秦声好的那句话,还是将诺美又逗笑了,几步跳下床,握着粉拳道:“只要我一天不倒,这上虞县小霸王的名号就还是我的。”

      “大王威武,小的甘拜下风。”

      许凌云第一个上前抱拳俯首,跟着她闹,记得那是她很小的时候,脾气差到全城的人都知道,可她有叶家人疼爱着,哥哥宠着,赵若愚那小子死心塌地着,连他最后都不得不让着。

      她最喜欢人们叫她大王,他若是高兴了,才跟着叫一叫,平时,就算打死他也不曾屈服,毕竟一山不容二虎。

      这次,他弄倒了遮阳棚害得她受伤,他自认理亏,倒是助她巩固了自己大王的地方,许凌云心下感叹,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大王,您该吃药了。”许凌云双手奉上汤药。

      陆漫漫嫌里面聒噪,就来门口透透气,不久后叶修远也跟了出来,陆漫漫冲他一笑,问道,“她从小便这样吗?”

      “可不是?”叶修远望到自己妹妹又能生龙活虎地称大王了,也知道她已无大碍,才吐了一口气,跟着笑出,“都是被我们给惯坏的。”

      “你是叶家的大少爷,将来要传承叶家的血脉的人,为什么看起来伯父伯母更爱叶诺美一些?而不是你?”

      “我爹娘不会因为儿子和女儿的分别而有所偏袒,只是妹妹比我小,又是个女孩子,疼爱她时多了几分细心罢了。”

      “那你不会生气吗?”

      “怎么会,她是我妹妹。”

      “我觉得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应该一样疼爱,凭什么因为女孩子就要多几分细心?”

      叶修远想了一会,看着陆漫漫道:“等你以后做娘了,就会明白。”

      陆漫漫转过头来,取笑他,“说的跟你做过爹一样?”

      四目相对时,陆漫漫才注意到叶修远的看她的眼神与平时不太一样,似乎是,多了一份柔情,多了几分……

      总之看的她浑身发毛,立刻错开了眼。

      “什么爹啊娘啊的?你们俩在聊什么?”

      “再聊如果他们做爹做娘,是会更疼女儿呢,还是儿子?”

      不远处走过来一个人,身板笔直,面容里有几分令人不敢靠近的寒气,许凌云看到来者“切”了一声又回了房间。

      “赵兄,你也来了。”

      “令妹毕竟和我同窗一场,前些日子受了伤,大家都来探望,我岂有不来之理?”

      来的人真是赵成城,手里还抱着一个东西,他性子孤僻,好一个人独处,朋友不多,也和他们融不到一块去,尤其和许凌云不和,所以这次许凌云就没叫他来。

      “这是给令妹的礼物,你也知道我的家底,实在是拿不出手什么珍贵的,唯独这个是我亲手刻的木雕,时间仓促,还未来及上色,希望莫要见怪。”

      叶修远忙接过木雕,是一个雕刻的很精致的凤凰,“赵兄哪里话,亲手做的才更难能可贵。”

      这一天,难得叶府聚集这么多人,王白霞叫人准备了好多饭菜,足足摆了两桌来款待他们。

      一顿饭的时间,一群青年才子们高谈论阔,指点江山,每句话都旁征博引,从武王伐纣建立周朝,到周幽王的妃子一笑祸致王朝覆灭,再到开朝皇帝刘邦如何从一介地痞变为一代帝王……
      引的一旁的叶氏夫妇与皆痴都不得不掩面叹息光阴易逝,英雄不再。

      而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一餐毕,已是日落西山,天色昏黄,那些学生也一一道别离去,伴着清辉的月色,接着街边亮起的街灯,踏上了回家的路。

      陆漫漫晚饭后想去找她师父,路过叶诺美的住处是就看到赵若愚正站在门前。

      “赵……”

      赵若愚伸手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转头透过窗户的缝隙看到叶诺美的指尖,轻轻地划过案板上摆放着的每一件精美的礼物。

      他看的很细,连叶诺美手指在那件礼物上停留时间的长短,和对那个礼物什么表情都看的很清楚,所以才没注意到陆漫漫已经悄悄走到他身后。

      他的纸鸢被放在最角落里,叶诺美的指尖每靠近一分,他便紧张一分,到最后,几乎紧张的无法呼吸。终于,叶诺美在滑到他的纸鸢时,眉头一蹙,转而毫不留情的将那个纸鸢扔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赵若愚的心陡然凉了半截,尽管他早知道结局。

      尽管他很了解叶诺美,从小锦衣玉食无忧无虑,所以大小姐脾气就特别重,更何况她向来喜怒都放在面子上,喜欢就抱在怀里,不喜欢的一定会被她扔在地上。

      就连,赵成城雕得得那只木凤凰,她虽有不悦,却也没扔在地上,而是把他的纸鸢扔了下去,可见她有多讨厌。

      赵若愚的脸色越来越白,陆漫漫想安慰他的,可半天张不开口。

      他折了一只鸟后,不知要再花多大的勇气和信心,才能去做第二只。

      最终,他还是带着满腔的失望而归。

      所以,他并不知道,叶诺美在喝了口茶后,又回去将那只可怜的纸鸢捡了起来,并且重新摆放整齐,还叫了丫鬟,将这些礼物一一寻着锦盒收好。

      当时大家来的时候她太过于兴奋,并没有注意到谁拿了什么礼物,至于这只纸鸢,她也不知道是谁送的。

      在她刚才看到的一刻,的确是有恼怒的,想她唐唐上虞县首富家的大小姐,竟然就拿这个破纸鸢来寒酸她,可后来想想,这看似最寒酸的纸鸢,其实和里面最名贵的南海珍珠是一样的,都是一番来祝福她的心意。

      区别于它们本身的价值不同,可意义都是同等的。

      又或许,她猜到了纸鸢是谁送的。

      笨鸟。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