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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探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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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忆南有些厌恶“彩云女士”这类人,新时代了虽然不讲父父子子那一套了,但起码尊敬老人要知道吧?对自己的亲人长辈都如此作为,对他人怎能心存善念。自他搬到这个院子里以后,因为“耳朵比较好使”经常能听到些机密隐私,这位妆容厚实,一身品牌的彩云女士其实就是个整日里什么都不做每天就知道买买买、美美美的啃老族。可是老邓家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太突出,整个家庭从大到小的花用大多仰仗老太太一个人每天脚不沾地的跑业务做销售得来,偏偏老人家为了子女们累死累活也没落个好。她这儿媳妇还不是一般的不省心,嫌弃婆婆小学没毕业文化程度低,乡下人没有素质,抱怨婆婆不能像个老妈子似得伺候她,向丈夫诉苦自她嫁来,婆婆看孩子做饭的活一件都没做过。
“看来今天这饭是做不成了,咱们去外头吃吧。”杜骁心中可惜,吃不上忆南亲手做的饭了。
何忆南看着层层人群中仍旧叫嚣着的彩云女士,两指并拢轻轻一晃……
二人开车到了商场门口的快餐店,到点餐的时候杜骁还是心不在焉的,连礼貌的问一声何忆南喜欢吃些什么都忘了。
刚才在车上他哥来电话了,那个“丽丽”找到了,就是在那个城中村的宜家宾馆找到的。而且,刚才在那院子里,他是真真儿的瞧见了,何忆南两根手指一晃,就跟今天上午点那头发的时候一样不科学,远处人群中那个骂娘的为国媳妇突然就大声咳嗽起来,跟哮喘病发作了一样,喘气都费劲,一个字也骂不出来了。
瞄了一眼微笑以对的何忆南,这气质,这形象,就是个大隐于市的高人啊!“那啥,我刚才都看见了!”说完来回转头观察了下附近座位吃饭的食客,倾身把脑袋凑近何忆南点悄悄问道:“你是不是上回挨了打以后有什么奇遇?”觉醒了远古血脉?还是血液开启了空间?那饮水机蓄的那些甜味桶装水……灵泉?
何忆南看到杜二少那丰富的面部表情,想入非非,仿佛马上就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喜悦,刚刚产生的对愚昧的人类的厌恶之情一扫而空,心情莫名的变好了不少。“听说过借尸还魂吗?”
杜二少一双猫眼瞪大,嘴巴张开,又是前后左右的观察,非常害怕机密泄漏的样子。
其实就算有人站到他们跟前仔细听,也记不住我们说些什么的。不过看杜二少营造的这种地下工作者接头似得气氛……实在是太招笑了!何忆南觉得有趣,就不打算好心告诉这人实情。
杜二少平复下激动的心情,可是尼玛就是忍不住想笑啊!居然是高大上的魂穿呀!还会法术,有返老还童的倾向,妥妥儿的男主设定啊!那他就是男主收复的头号小弟?这么粗的金大腿,做梦都会笑醒哈,要是让老子学会了法术,孟莎莎那俩贱人就给爷等死吧!
“那您以前是神仙?妖怪?”哎呀,总不能是游荡了无数岁月,修行有成的厉鬼吧……“对了!你是鬼附身,那何忆南哪去了?”
“他自去了该去的地方。”原版自然重生去了。
人死了还能到哪里去?自然是阴曹地府啊!一时间杜骁心里觉得特不是滋味儿,他这前半生就是个浑浑噩噩的浪荡子,人虽然混蛋了点儿却并不是个狠角色,别说死的是何忆南,就是其他熟识的人意外走了,也要感怀一番。而何忆南,这人跟他的缘分实在是太奇妙,曾经在他人生最低谷的时候也怨过,要不是认识了何忆南他又怎么会遇上孟莎莎,又怎么会发生以后的种种,可是反过来算,何忆南要不是倒霉的跟他谈了一场恋爱,也不会被孟莎莎记恨,以至于现在死于非命。杜骁突然想到了自己最后一次跟何忆南见面,虽然是比眼前这人更年轻更青春的皮相,却不及这人鲜活,气质什么的就更加没法比了。如果何忆南没有意外身死……觉得自己更对不起何忆南了怎么办?
杜二少的脑海中掀起了一场风暴,活了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这么透彻的剖析过自己的感情,年过而立的人了,突然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怎么破?偏偏眼前这位是真“真男神”啊,招惹不得的!
何忆南身具不科学的超自然能力,还有上辈子那久远流长的人生阅历打底,杜二少的那点心思在他眼前藏都藏不住,毫不夸张的说在这个世上还真没什么事能瞒得住何忆南,仿佛开启了上帝视角,一眼便让人无所遁形。
作为一个千岁的“老妖怪”怎么可能保持处男之身那种东西呢?别看何忆南上辈子是个宅男,他也是有过那么几段感情史的,但是结果无一是被甩、被甩、还是被甩!他的某位前任妙冬仙子还曾“诅咒”他,将来最好找个书精过一辈子什么的,说来感觉自己也是个渣啊!讲真,名声在外这么多年,这还是有生以来头一次遇到被人一见钟情看上这种事,好难得遇到个看不穿本质的“二愣子”,要不要试一试呢?
话说杜二少这个遇到“龙傲天”的幸运儿,内心最大期待居然不是能抱真神的大腿,而是想求包养......累觉不爱!
“那啥,大神!您看我这资质,我以后能跟随您左右不?”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杜二少早过了天老大我老二的中二期了,刚生出一点绮思,他就狠狠心赶紧扼制住,不光是眼前这人招惹不得,更多的是他这种黑历史满满的,又哪里配的上“人生赢家”呢?
这会儿你倒懂得识时务了?何忆南好笑。“一般人我会让他知道这么多吗?从我当初一睁眼你就被标记了。”
被标记!算了,那都不重要。“大神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保守秘密的,您要是有什么需要也尽管吩咐我去做。对了,我先帮您换个住处怎么样?”低调做人?我都抱上“天命之子”的大腿了,还低调个毛线啊?
“对我来说,住哪里都是一样的。”空气质量差,灵气几乎没有,除非隐居到无人荒境去。但是相比躲到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打坐清修,这个与空界处处不同的滚滚红尘更新奇,更为吸引他。
“那是!”神仙吗!就算住总统套房,那也是凡俗尘世哪。
“先前说,你家的房间还有空余?”
杜骁眼前一亮!“有,有!我住的房子三室两厅,我只占了一间主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