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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帆 ...

  •   在许杰的身后,曹帆饶有兴味地挑起了嘴角——认识这么多年,这小子还是一看到自己就跑。或许在他眼中,自己就是那种唯恐避之不及的□□小混混吧。
      不过他想得倒也没什么错,自己的确就是个小混混——如果没有老板的话。
      曹帆的父亲曹金水是农民出身,从小听着说书人讲的三国故事,最崇拜的就是忠义的关羽。文/革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李兴国他们知青点跟曹金水他家离得很近,所以曹金水总能看见这些知青们出出入入。而其中李兴国给他留下的印象最深,因为别人干了一天活儿回到知青点都是吃饭睡觉,而曹金水却总见到李兴国捧着本书在那里读。曹金水不识字,但他总感觉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后生应该很有学问,所以总会不自觉地往李兴国身边凑。李兴国觉得这孩子挺朴实,闲来无事便会教他几个字。一来二去,两人也慢慢熟了起来。当时的知青生活条件都很差,曹金水三五不时都会从家里弄点好吃的分给李兴国。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李兴国不会,曹金水的妈妈也会帮忙代劳。曹金水一直都有肚子疼得毛病,但他以为就是吃饭岔气之类,家里人也都没在意。但是有一次他突然疼得特别厉害,当时李兴国正好在旁边,他敏锐地感觉到曹金水不是普通的腹痛,于是按照以前在医院见过的按了按曹金水肚子上的几个地方,当按倒某一处抬手时,曹金水顿时疼得哇哇大叫。
      “疼疼疼!就是那儿!”
      “叔,婶,金水这应该是阑尾炎,得赶快上医院。”李兴国焦急地对曹金水的爹妈说。
      曹金水的爹妈似乎都没听过“阑尾炎”这个名称,但是看李兴国这么着急的模样,两人也知道儿子大概是真病了,于是连忙把曹金水送到了镇上的医院。经医生检查,曹金水的阑尾炎已经严重到接近穿孔,医生连忙帮曹金水做了手术,保住了他的一条命。曹家都对李兴国很感激,曹金水更是将李兴国视为自己的救命恩人。当时曹家甚至想过把曹金水的姐姐嫁给李兴国当媳妇,只是被李兴国婉拒了。曹金水也不觉得自己的姐姐配得上李兴国,毕竟李兴国是个有学问的人,他一看就不会甘心一辈子留在这个穷村子。李兴国在农村待了五年便被抽调回城,恢复高考后又考上了大学。因为下乡期间曾经得到过曹家的照顾,所以李兴国回城后还来农村看过曹家人几次,每次说起的外面的世界多多少少都会让曹金水心热。八十年代末市场经济开始兴起,李兴国决定下海经商,他问曹金水有没有兴趣跟他一起干,曹金水犹豫再三终于决定出去闯闯。初出小村子的曹金水什么也不懂,不过就如李兴国所看好他的一点,曹金水很肯学,而且也肯吃苦,他很快便学会了开车,成为了帮李兴国跑运输的一把好手。彼时商业初兴,各方面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有些人为了抢生意什么都敢干。李兴国的公司也遭遇过许多别人明里暗里的黑手,有一次李兴国被对方十几个人追杀,是曹金水拼着一条命才将他救了出来。死里逃生的李兴国意识到人善被人欺,于是也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最终壮大成为一方霸主。
      对于曾救过李兴国这件事,曹金水从来没觉得自己是李兴国的“恩人”或是“功臣”,在他看来,如果当初十几岁的时候不是李兴国救了他一命,就根本没有现在的曹金水。

      如果说父辈间的情谊还带有传统上的“明君贤臣”色彩的话,曹帆觉得,自己会跟着李光北纯粹是因为对这个人的佩服。
      曹帆小时候是跟着母亲在农村长大的,农村的孩子没人在意学习,平时放学了就在田间地头野跑,所以曹帆从小就练就了一副好身板。快十岁的时候,父亲将他们母子从农村接进了市内。刚开始进城的曹帆很不适应,尤其是读书方面,农村的学校根本教不了什么东西,更别说曹帆还不爱读。坏学生当然也有坏学生的社交圈子,没过多久,曹帆就跟学校的一批坏学生搞到了一起。凭借着农村培养出来的强健体格和狠起来不要命的劲头儿,曹帆很快在学校打出一片天,成为了那批人的“老大”,当时的曹帆很得意,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可是,他的这点成就感在见到李光北后便被彻底打碎了。
      因为,自诩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曹帆居然被李光北两下子就给踹趴下了。
      “光有蛮力,没有章法,你这样子的欺负个老弱病残还行,遇到练过的人,你只有挨打的份。”李光北说完转头对带曹帆来的人说:“告诉我爸,我不需要这么个累赘。”
      “累赘”这个评价,在少年曹帆心里,简直是破坏性的打击。
      曹帆当年还是个心高气傲的中二少年,被李光北如此鄙视自然难以服气,于是他总是找机会想在李光北那里找回面子,甚至还干过带人堵截李光北的事情。得知此事,曹金水狠狠打了曹帆一顿,而后领着鼻青脸肿的曹帆到李兴国家道歉。就在曹金水表示立刻就将曹帆这小子送回农村的时候,李光北却在这时开口:“曹叔,我觉得您儿子体格还不错,我学拳击缺个陪练,让他来当我陪练吧。”
      曹帆当然不想当李光北的陪练,在他的观念中,陪练就是站在那里挨打,他觉得这不过是李光北想出的又一个整他的办法而已。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有点出乎他的预料,去到拳击馆的第一天,李光北直接把他扔给另一个教练,并且对他说:“先学明白规矩再说,我可不想我的陪练连规矩都不懂。”
      于是,曹帆就这样在李光北的激将法下开始学起了拳击。曹帆很有悟性,拳法进步得很快,然而他始终不喜欢套着一堆护具的感觉,李光北发现后,便安排他去学习跆拳道,而后是散打……几年之后的曹帆变成了真正的打遍天下无敌手,武术方面的奖项拿了不知多少个。因为有了正事,他也没了当年和小混混们厮混的心思,于是,令人头疼的校园霸王变成了为校争光的武术天才,这让曹金水大感欣慰。
      不过在曹帆看来,这不算什么,他觉得最神奇的,是李光北居然能逼着他学起文化课来。
      曹帆对文化课一直是没有任何兴趣的,本来当初在农村打下的底子就不好,进城之后更感觉到自己与城里学生间的巨大差距,于是对学习更加失了兴趣。对此,李光北的处理方法倒也简单,他只问了曹帆一句话:“到国外比赛连英语都不会,你就不怕走错厕所丢人?”
      曹帆心说自己就算再傻也不至于连男女厕所都分不清楚,然而也不知是李光北捣鬼还是怎么样,从那以后,曹帆每次去国外比赛住的酒店拿到的行程单一定没有汉语,每次在国内比赛结束回到学校一定会被要求在升旗仪式上做演讲,丢了几次人后曹帆终于痛下决心好好学习。经过接近两年的卧薪尝胆,那个当初中考总分不过百的学生最后居然科科考过了及格线,顺利地高中毕业。
      对于李光北的这些要求,当年的曹帆一直觉得可笑。□□嘛,不就应该像电影里演得那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遇到事情了拎着菜刀出去砍人吗?搞这些“幺蛾子”干吗?于是有一次,他借酒壮胆,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当时李光北听到后淡淡一笑,问道:“你知道什么叫□□?你见过真正的□□吗?”
      “见过啊,陈浩南,山鸡。”曹帆大着舌头回答。
      李光北忍不住失笑:“少看没用的电影,有时间多读书。”
      而后,李光北起身就走,留下曹帆一个人在酒摊上独醉。

      第二天酒醒的曹帆,早就忘记了昨天说的话,然而李光北却没忘,李光北把曹帆叫到办公室,扔给他一本书:“好好读读。”
      曹帆定睛一看:《日本□□》——竟是一本介绍山口组的书。
      作为自诩“混□□的”,曹帆当然听说过山口组的大名,他没想到竟然会有人为□□著书立说。带着浓厚的兴趣,曹帆读完了整本书,而看完书后,曹帆才发现,自己对□□的认识实在是太肤浅了。山口组之所以可以做到规模如此之大甚至能够得到日本官方的认可,它所依靠的不是手/枪与砍刀,而是其在经济、社会治安甚至是慈善方面的种种作为。它就像一个企业或是组织,与日本社会进行着多方面的互动,在社会中扎下牢牢的根基。
      突然间,曹帆似乎明白了,李光北为什么要不断做大远洋集团,为什么要让自己学好文化课,多读书,原来这位“少主人”,对未来早就有了清晰的规划。

      从那一时刻起,曹帆才真正对李光北心服口服。他知道自己跟着这样一个老大混是绝对错不了的。而之后几年李家的发展也印证了曹帆的想法。远洋集团发展越来越好,每年纳税过千万,而李光北也俨然成为了当地的杰出人士,经常是各类会议、活动的座上嘉宾。
      对于自己,曹帆有很清楚的认识,他文化水平不高,注定不可能在商业方面帮助到老板,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游走于灰色地带,帮助老板把所有不方便明面上处理的事务都用另一种方式摆平。
      套用网上的时髦语就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因为有自己在替老板负重前行。
      ——当然,他并不觉得委屈,能为老板做一些事,他觉得很开心。
      只是,有些命令也会让他很想吐槽,比如眼前这个——
      查查陈东?……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曹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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