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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相遇 ...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只有打更的锣鼓声还在嗡嗡地响着,微风拂过树枝,发出沙沙的声响,夜显得更加阴森了些。打更的老头搓搓手臂,安抚竖起来的鸡皮疙瘩,嘴里喃喃着:“这么安静,怕是有大事要发生啊!”说着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夜色里。

      打更老头刚走,一个脑后梳着小揪揪的人儿穿着一身夜行衣悄然出现在倚月楼的侧门,隐约能瞧出是个细腰肥臀的女子,鬼鬼祟祟地走到后院的茅草堆旁边摩挲了会儿,拿着扇子死命地扇着什么东西,接着一溜烟又原路返回了。

      不一会儿功夫,那人待过的地方竟慢慢冒出烟来,渐渐地又出了火花。开始只是茅草堆,接着那火苗被风指引着,像是着了魔似的点燃了旁边柴房,又一点一点缓缓向着前院的方向蠕动着。

      “走水啦!走水啦!大家快起来救火啊!”夜间巡逻的小厮隐隐闻到烧烤的味道,以为是自己饿出了幻觉,正要笑自己贪吃的时候发现味道越来越大,沿着味道寻去便瞧见从柴房到前院一路都着了了火,吓得手中的灯笼落了地,咕噜噜地一滚,被火蛇一口吞掉,火势瞬间又大了些,几乎就要烧到倚月楼的大门里头了。

      屋里的人被小厮叫醒,连衣裳都来不及套,匆忙拿了脸盆灌满水往后院跑去灭火。周围的老百姓被外头叮叮咣咣的声音吵醒,朦胧间看到火光冲天,吓得一咕噜从床上跳起来出了门。看热闹的也有,帮忙的也有,冷嘲热讽的有,大呼可惜的也有。

      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青乌镇的城门在灭火的热情中慢慢地打开了。

      这时刚才那个女子从一块将要塌陷的木板下面钻了出来,一头的珠钗掉了一地,冒着生命危险伸手够了几次够没够到才作罢。不舍得看了几眼,转身就溜走了,似乎身后的大火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悄悄钻出成堆的人海,一溜烟就跑出了城门,消失不见了。

      “公子?”女子不知道的是,原本该天知地知的事情被城楼上衣袂翩翩的俊美男子尽收眼底。他没有说话,又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良久才发出一声冷笑:“没想到区区小事她竟用了如此极端的方法!”

      “罢了罢了,叫些人手帮忙灭火,明日一早给她们送些银两来。”眼看火势已经蔓延到账房,这位公子也是再难冷眼旁观。

      随从喏了一声,打了个呼哨,身后又不知从哪儿冒出许多黑衣人,纷纷加入了灭火的队伍。

      这放火的黑衣人不是别人,正是倚月楼的正牌老板金银。

      其实金银早就有了离开这个小镇,重新再闯荡一番的想法。凭什么就要男耕女织,女主内男主外?为什么女人不能顶起家中的那半边天?女人也是人,为什么就要被分为女人和女汉子?怎么从没听人说过男妹子?女人就注定比男人差么?她总觉得,女人也是能干出番事业来的。

      她早就暗地里打探好了隔壁丰县的消息,听说那里娱乐事业发展得不行。她想,她会设计衣服,那她就可以帮人们设计新衣服,帮当地的青楼姑娘设计最前卫的衣裳;她喜欢牵线搭桥,倚月楼里不少姑娘就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下找到了好归宿;她会管理青楼,她可以重开一家,反正她经验丰富。

      于是她弃了她娘辛辛苦苦打拼了一辈子的倚月楼,把它交给了自己最信任的人,带了足够的银两,远走丰县重新创当初一番自己的事业。她不想一辈子都啃娘亲留下的那块饼,世界那么大,她想去别的地方走走看看,试试自己的能力,等时机成熟了,再回来也不迟。虽然过程是残忍的,但是未来是美好的。

      然而她忘了,美好的愿景跟现实总有一袋钱袋的差距。

      也许是前半辈子过得太过顺风顺水,这不前脚刚被人造谣害得她名声尽毁,后脚进了山林就被抢到抢去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和粮食。

      山中的风可比镇子里的风大了不止一点儿,金银抬手抹去脸上的尘土,袖口的灰尘却趁着狂风长驱直入地进了她的喉咙,呛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可是她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没进水,连眼泪都分泌不出来了。她就着身后的那棵大树席地而坐,也不管凌乱的树枝会不会把裙子勾破——反正早就脏的不成样子了,即使破了也没人会在意。

      金银抬头看天,天色又渐渐暗下来了,又是没吃饭没水喝的一天。自从那天她在路上遇见了强盗,身上值钱的东西被洗劫了一空以后她就再也没进过食了。幸好她长得充其量只是个眉清目秀,那帮强盗虽然鲁莽也没有对她起什么色心,庆幸的同时,金银也默默地悲哀着,连强盗都不愿意碰她了,那她这辈子可能真的就再也嫁不出去了吧?

      青草的香气混着泥土的腥味,跟风吹树叶的清新味道融合在一起钻进金银的鼻孔里,神奇地转化成了烤鸡的味道。金银在半梦半醒里都清楚地听见肚子“咕噜咕噜”的抗议声,越来越清楚的还有阵阵鸡香味……

      等等!

      鸡、香、味?!

      金银猛地睁开眼睛,颤颤巍巍地从地上坐起来,越来越清醒的意识告诉她,她闻到的不是她的幻觉,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存在着的,烤鸡的香味!她也不知从哪里获得了巨大的能量,拼尽全力地沿着香味飘来的路径准确找到了香源地。

      金银使出吃奶的劲,猛地推开拦在她面前的两个人,抢过他们手中已经吃了一半的鸡,左一口右一口,吃了个痛快淋漓满嘴金光。完了还伸手问那两人要了一壶小酒,顺了顺卡在喉咙里的鸡肉。

      “嗝!你叫什么名字?”金银随手指了指面前的白面书生道:“见面留个姓名,今日吃了你的鸡,来日好报答!”其实说实在的,所谓来日只是一个说辞,只是为了掩饰她抢了人家辛辛苦苦烤出来鸡的尴尬,至于报答那就更扯淡了,以她的性格,转个身就忘了人家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如何报答?

      那人本是痴痴地盯着她看,像是没见过女人似的,被她一指才反应过来。

      “在下黄岐,这是我的书童,舒童。”

      金银生生地喷了一口酒出来,心里暗叹着浪费了一口好酒,嘴上却没忍住:“黄……黄岐?哈哈哈哈竟然用了药材做名你是不是你爹娘亲生的啊?我算是见识了,竟还有取名比我娘还不用心的父母哈哈哈……”

      黄岐瞬间涨红了脸,从白馒头变成了红枣糕,他生平最讨厌人家吐槽他的名字了,所以一般人家不问他叫啥他就不说,“我爹对我如何我自己知道就好,不劳烦你费心了!”

      “那他给你取这个名字你娘就不抗议?”

      黄岐隐约有些不高兴了,却也不发作,“那你的名字又有多好?”

      金银对自己的名字还是很满意的,“我叫金银,金子的金,银票的银。”

      “……”黄岐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就不跟她争辩谁的名字比较好了,他起身拍拍衣服上的灰尘,想着金银也不过是个落了难的女子,“天涯同是贱名人,相逢何不做个伴?”

      金银抹抹满嘴的油渍,想着反正凭她两条腿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穿过这片林子,也不知道中途会不会被饿死,不如就跟着他们走算了,省时省力,关键是有吃有喝还有马车可以坐,何乐而不为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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