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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我以喜欢为誓 不知道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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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朗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骨节纤巧,瘦而长,肤色薄而明亮,隐隐可见淡蓝色的脉络,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甲面很漂亮。她曾与那双手有过瞬间的接触,所以她知道那双漂亮的手,温度很低。
不知道为何她总是特别在意修朗身上一些很细节的地方,比如睫毛、比如耳垂、比如指甲、比如侧面的弧线……还比如夏天清晰可见的形状美好的锁骨。
她一直不认为她是一个细致到会留意他人身上的细微末节的人,但她对于修朗的所有记忆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细碎的片段。她会记得他说话时习惯性扬起的尾音,不经意的模仿他翻书的姿势,眷念所有他在她面前品尝过的食物……她觉得她就像是修朗的信徒,虔诚的捡拾起每一片他不经意撒落在她生命里的片段。
修朗的生日是2月11日,竟然是水瓶座。他既然和曾卓是同班同学兼死党,那么便是三十五中的理科重点班了,比她高一届,看来眼下就要拼高考了。可曾卓说,修朗虽然成绩不错,却不怎么喜欢念书,而且他啊,一点都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好接近。她很在意为什么曾卓要特别跟她提这些,她在反思难道她对修朗的兴趣已经这么明显的写在脸上了么?她近乎惶恐地掩着心口思索了好久,也没办法平静下来。
然后,也就是在那年夏天,在修朗与曾卓都自高考的牢笼中生还之后,她即将步入她的炼狱的那个暑假,她对修朗的好感从冬天滋长到夏天,终于被她正式定位为了喜欢。
这中间的时间其实并不长,但她相信某个关于爱情的说法,爱是浓醇的酒,甘美使人沉醉,但饮去一些,便少一些,对于修朗的这些喜欢,令她有种爱情被提前挥霍掉的隐忧,可他是修朗,她的喜欢,若不给他,再多又有什么意义?
而后她考虑起另外一个问题:她是不是要对修朗告白,如果是,要用什么方式?
这问题困扰得她不得安宁,令她在那个并不漫长的暑假瘦了整整6斤。八月过后学校就开始有计划的针对高三进行补课了,这时间的仓促逼迫得她做下了一个决定,一年之后,她要考修朗的大学。
她暗自发誓,对修朗的喜欢必须成为了学习的动力。不管多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