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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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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娘喜欢吃猪肘子,还必须是罗姨做的猪肘子,她从小吃到大。
可是罗姨摇头,“喜欢吃猪肘,喝一壶温酒的从来是你,只是你。”
侧福晋笑了,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嘲讽道:“可我早就不喜欢了,从她喜欢的时候开始。”
十年前。
第一次遇见三娘的时候,无艳还没当上王府福晋,她穿着缝缝补补满身补丁的衣服,遇见了三娘。
她第一次觉得人,真的不能比。
三娘穿着白纱衣,这件裙子无艳偷看过无数次,是南山绣坊镇店之宝,有一次她溜进去摸了一下,被打了半死。
哦,起码没死,每次想起那次的经历,无艳都忍不住发抖,仿佛旧日的疼痛还在身上,即使淤血已经散去,皮肤也无留下疤痕,可是被瞧不起的眼神,她还清晰的记得,就像她是乞丐,是地上的蝼蚁,妄想着不该想的东西。
而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薄的跟那书生写字的白宣纸一样,甚至还不如那宣纸,因为上面污迹斑斓,甚至还有无数补丁。
“打死这个小偷。”小摊摊主气急败坏的叫嚣着。
无艳很想笑,她也笑了,把包子往地上踩了几脚,洁白的包子被地上的灰尘给玷污了,无艳甩袖嚣张道:“我可没拿你的东西。”
说着她就准备走,小摊摊主一把把她拉住,“你不把包子钱给我,信不信我抓你见官。”
这时候,无艳十分感谢自己无数次被拉见官的经历,见官之前必须交一笔钱,大多数的人,宁愿吃个亏都不愿意折腾,毕竟她只是贱命一条,真正有血有肉有钱是那些报官的人。
清官的确是存在的,可是无艳没见过。
她只看见那些人贪婪的嘴脸,人都是贪婪的,没人是无私的。
“有本事你就去,不报官就是小狗。”尽管这话无艳说过很多次,可是她的眼眶依然是红了,不过只是一瞬间,谁也没看见,她早已经没有了尊严。
无艳被摊主暴力的推倒在地上,尖锐的石子划破了她那薄薄的衣衫,鲜嫩的肌肤就这样子被刺破了,流出了红色的鲜血。
她尽力双手护着脑袋,这是她上次被踢了一脚撞到石头上晕了半个月得出来的经验,最好尽力把肉多的地方给对方打。
三娘被眼前这施暴的场面给惊呆了。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画面,在她心里面女孩子都是香香白白,柔柔弱弱,谁对她说话大声点,她都会红了眼眶的仙女。
只是一个包子而已,不是吗?
三娘看着无艳倔强的样子,惊讶。
这是她第一次遇见这样子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