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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偷 ...

  •   张建人垂头丧气地走回家去。
      今天真倒霉,刚开张就被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一脚踹到了地上,害他生意也没心情做,干脆回家来上网了。

      是的,他是一个小偷,一个高大英俊、年轻貌美的小偷,通常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贱人。
      这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鬼叫他的大学生爸爸是鲁迅的书迷,认为周树人的名字起得那么才华横溢,直接带给鲁迅一生的灵感,故而有样学样,给他起名叫建人。
      他也曾经质问他的爸爸,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干脆管我叫立人?
      他爸爸嗫嚅,半天才说,那时候你妈还没有走,我们计划给你生个弟弟,叫他立人。
      轮到他不好意思,出去偷了一瓶啤酒,和他爸两个人头碰头喝。

      老天无眼,他爸长得又好看,又有学问,去趟菜市场还会帮隔壁的老大妈提两只活鸡,工作却做什么黄什么,连遣散费也拿不到,最后得了狂犬病,闭着眼睛,一个人死在床上。
      现在他就坐在那张床上,等着电脑开机启动。
      老式笔记本发出轰隆隆的声音,他熟门熟路地点开那个聊天软件,运气不错,“长生剑”在线。
      他发过去一个笑脸:忙吗?
      对方回道:还好啊,对了,你不是说今天要开工,怎么这么早回来?
      张建人悻悻地打:别提了,碰到一个李小龙,差点没把我打死。
      长生剑给他一个笑到流出眼泪的表情:活该,让你冒充碧玉刀。好了,不说了,老板叫我去做点事情。

      没有跟长生剑抱怨够本,张建人浑身懒洋洋的,有点提不起劲。算起来,他认识长生剑也有四五年了,只要他在线上,她也在线上,就可以“你吃了吗?”“吃了,你呢?”“还没有,看来要自己做了……”,这样一直滔滔不绝地聊下去。
      张建人觉得长生剑是个有趣的人,因为她会在“看来要自己做了”后面加“冰箱里还剩两颗杏鲍菇,只能炒酱油,真寂寞。”
      张建人答她:那你加点蒜蓉好了。
      长生剑说:不行,大蒜的性格这么强烈,杏鲍菇会受委屈的。
      张建人说:要不然,你出去再买点西兰花,蚝油,淀粉和鲍鱼汁,做个鲍汁杏鲍菇好了。
      长生剑说:神经病!你知不知道从我家到最近的菜市场骑车要十五分钟?
      紧跟着她又说:也好,别的东西家里还有,我出去买点西兰花。
      张建人看着屏幕上那句“神经病”,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长生剑对他来说,是一个特别的人。非要说一个时间的话,这种特别,大概就是从张建人第一次告诉长生剑,他是个小偷开始的。
      长生剑听了问他:哦,那你是怎么偷东西的?
      张建人说:首先,我要往口袋里放一把假的水果刀,用塑胶做的,这样,就算万一被抓了,也可以说我在开玩笑,然后,我出门找到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还算有钱的女孩子,问她,“小姐,钱包借来看一下好不好”,保证不拿她的证件,不□□她,最后,我把面值大一点的钞票拿走,留下零钱,再把钱包还给她们,就可以收工了。
      长生剑说:很有意思啊。
      张建人喝了一口啤酒,意料之中地打:唉,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过了好一会儿,长生剑还是没有回复,张建人却可以看到对方一直处于“正在输入”的状态中。那只小小的铅笔一下一下,好像划在他的手背上,痒痒的。

      最后,长生剑的那段话是这样子的:
      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怎么说呢,我觉得你不是一个小偷呀,小偷要的是天赋和技巧,讲究一声不出就把东西偷到手,你不是这样子的吧?你已经告诉那些女孩子,你想要她们的钱,而她们也乖乖地把钱给你了,这样说起来,你还比较像强盗呢。不过,强盗也不是你这样的,你只是运气比较好,还没有遇上一个脾气暴躁的女孩子而已,如果她不肯把钱包递给你,你其实也不敢把她怎么样啊。碧玉刀,你去过鬼屋吗?那里不是有些工作人员,穿着白衣服,趴在地上扮鬼去抓游客的脚吗?我觉得,你就是那样的人。你就是那种扮演小偷、一次只为一个观众服务,收费还比平常的演员贵很多的人。

      乱七八糟地回忆了一下往事,张建人突然觉得有点口渴。打开冰箱,最后一罐啤酒已经过期两天了,他只好出门去买。
      下楼梯的时候,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邻居,一个常穿白色套头毛衣的女孩子。对方手里提着一个粉红色的保温壶,跟他打了一声招呼,急匆匆地跑下楼去。
      大概是要给那个沃尔沃男的吧。张建人下意识地想,目光一直追在对方那被蓝色牛仔裤包得紧紧的、挺翘的屁股后面。

      一年前,她刚搬来的时候,张建人对她还蛮有好感的。他住在二楼的B座,对方则住在五楼的A座,所以,当那个停电的晚上,张建人打开房门,听见她说“不好意思,请问你这里有多余的蜡烛吗?”,还以为人家对他也有点意思。
      要不然,何必千里迢迢地来借一根蜡烛,对吧?
      不过,好景不长,第二天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就看见她站在一辆黑色的沃尔沃旁边,喋喋不休地交待着要买的东西。
      那真是一大堆东西,他只能记住樟脑丸、洗衣液,跟烤炉手套。车里的那个男人显然比他有经验,准备周到地拿出黑皮的笔记本,一边点头,一边有条不紊地列着购物清单。
      没来由地,张建人有点失望。
      岂有此理,他想,前面那六户人,竟然没有一家是有蜡烛的?

      即使如此,张建人还是改不了一见面就要偷偷盯着她看的习惯。
      她真的挺好看的。眼睛乌黑发亮,长发披到肩膀后面,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长得有点像邱淑贞,又有点像黎姿,他妈的,简直就是他的梦中情人。
      当天晚上,张建人做了一个梦。
      五楼A座的女孩子穿着今天那件白毛衣,光着两条修长的腿,坐在他那张旧床上,笑微微地看他。
      张建人忍不住有点结巴,你……你干什么?
      她不说话,将毛衣拉过头顶,皮肤滑溜溜的,白得发光,像一盏纤侬合度的落地灯,把整间房子都照亮了。
      张建人感叹了一声,兜头吻了过去。

      将要到顶的时候,他狠狠撞她一下,说,叫我的名字。
      直到说完,张建人才发现有什么不对。
      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他还来不及告诉她名字。
      对方闭着眼,汗湿的头发贴在脸颊旁边,享受地叫他,碧玉刀——
      张建人大吃一惊,撑着手臂从她身上起来:“你,你叫我什么?”
      女孩子睁开眼,不知所措地看着他:“碧玉刀啊?”
      “……你到底是谁?”
      “怎么了?碧玉刀,我是长生剑啊,今天下午我还做了鲍汁杏鲍菇给你吃的——”

      张建人一头冷汗地从梦里醒过来。

      张建人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糟糕的贱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同时喜欢上两个女孩子。
      不,也许比那还糟一点,张建人喜欢的既不是五楼A座的脸,也不是长生剑的智慧,而是那个被他在梦里制造出来,同时具有两个女孩子优点的芭比娃娃。
      张建人想,就是她了吧。

      凌晨四点五十二分,他打开那台老式的笔记本电脑,登陆聊天软件,给长生剑发过去一个笑脸:在吗?
      出乎意料地,对方居然在线,往常这时候她都快起床了:在啊,你还没睡啊?
      张建人打道:嗯,明天你有空吗,见个面?
      对,长生剑也在这个城市,从邮政编码、天气预报到本地电视台反复播放的青年抢劫花店装玫瑰的货车向女友求婚的新闻,张建人有无数个理由可以证明长生剑跟他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四十五点七公里。
      他早就想见长生剑了。
      还好,她也是:好啊,早上七点,小汤街的那间永和豆浆见?

      洗了澡、刮了胡须,张建人翻出一件印着长生剑喜欢的新世纪福音战士的T恤穿上,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外套,又把他所有的牛仔裤都试了一遍,然后他看看时间还早,干脆把脚指甲也给剪了,这才出门往小汤街走去。
      下楼梯的时候,他又看到了五楼A座,今天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毛衣,领口开得很低,看起来分外的美丽动人。
      不过,张建人已经没有兴趣去看她穿什么颜色的牛仔裤了。
      六点五十分了,他得快点,长生剑最讨厌的昆虫是蚯蚓,最讨厌的人是迟到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碧玉刀有种预感,平常一向提前五分钟到的长生剑,现在一定已经到了,点了一杯豆浆,一份蛋饼,坐在靠窗的位子上,镇定自若地等他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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