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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三章 ...


  •   人在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在难过的时候,也会忘形。
      此时,难过到忘形的我,在纪戎歌那句恶毒的“续弦”刺激下,大脑抽搐不已,很莫名的端起盛着他给麦乐买回的晚饭的盘子,一声不吭的往嘴巴里塞,茶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巴里还发出猪一样“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一幕,看得纪戎歌一愣一愣的,他很惊奇的回头,与床上同样在发愣的看着我的麦乐相视。
      无言。
      可能是长时间眼珠子不动,眼泪终于从凝滞过长的眼睛里迸裂而出,落进了碗里,饭菜也在那一刻变得异常的苦涩难咽。
      麦乐见此情景,停止了发呆,立刻从床上奔下来。
      她抚摸着我几乎僵硬的脊背,说,哎呀,莫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嘛,白楚不过是一时冲动才说想结婚而已,你知道的,搞艺术的都喜欢这么情天恨海的折腾,来彰显个性的嘛。再说,溪蓝也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啊。所以,你别担心自己会是续弦啊!别听纪戎歌这张乌鸦嘴,溪蓝死就让她死吧,死了之后,你就是铁定的法律上承认的正牌夫人,绝对沦落不到续弦的地步的!
      我抱着麦乐和盘子使劲地哭,其实,我知道麦乐只是在哄我开心,她知道我难受的不是“续弦”这个问题,而是,我如此的喜欢着这个男子,而他却如此理所当然一般的熟视无睹;不仅仅是熟视无睹,还这样没心没肺的忽视践踏我的感觉,随意将自己的苦恼烦躁倾吐在我面前,不管我听到之后心里会怎样的酸,怎样的难过,怎样的翻江倒海。
      而这些,聪明如麦乐,她不是不知道。只是,她小心翼翼的捡那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来安慰我。毕竟,我们都是不愿意正视自己淋漓伤口的人。
      世界上之所以有夜晚,就是留给那些有伤口的人,给他们一片可以独自舔舐伤口的黑,且不被人发现。
      盘子是冰冷的,麦乐的身体有些滚烫的。
      这时,我才清醒,我在这里,本是要安慰麦乐的,现在,自己却扮演了一个被安慰的角色。所以,回头看了看在一边眉头紧皱,嘴巴紧抿的纪戎歌,很不好意思的擦擦眼泪。
      我对麦乐笑了笑,说,我没什么的,就是突然不开心,突然神经,突然很饿,和白楚没关系的,现在我没事了。
      说完,我把吃了个底朝天的盘子放到桌子上。
      食物和白楚的话,在我的胃里排山倒海的纠缠着,我却不想再让麦乐和纪戎歌看到我神经质的掉眼泪,于是,抬手试了试麦乐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我说,麦乐,你似乎有些发烧。
      麦乐就很安静的钻进被窝里,咖啡色的头发散乱在医院白色的枕头上,她看了看我,笑笑,在这个充满了苏打水味道的空间里,她的笑容像一朵寂寞的菊花,随时可能凋谢,一败涂地。
      她说,一会儿护士就过来给我送药了,我会测量一□□温的,你不用担心我了。对了,你家莫帆那颗牙齿打算怎么办?给补上吧,要不可怜了一玲珑美少年。
      说完,她哈哈一笑,继而又说,还有,莫春,你去看看溪蓝吧,说实在的,从小就那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和父母走散。虽然,莫春,我们讨厌她,但是,我知道,你还是关心她的,毕竟她喊了你那么多年姐姐,不是白喊的。
      麦乐最后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抖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的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去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的将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伤口之上。
      还有,溪蓝,从什么时候起,对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的!好不好,受伤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歇斯底里的哭喊,她说,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我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的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凡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作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苏打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痛疼,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一样,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的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的取而代之了。多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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