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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我主人吧 ...
男孩一个劲地闷头往前跑,胜在身体矮小动作灵活,倒是没有被怪树抓住,等到他终于累得停下来时,四周的怪树却已经不见了,前面倒是隐约能看到一个房屋。
刚才男孩被恐惧笼罩着无心观察四周,温煜冉却清楚明白地看见了,往这边的路上那些怪树越来越少,最后遇见的那几棵也只是本能地向着男孩挥舞枝干,但是似乎在畏惧着什么,只伸出了一小段距离就又再次收了回去。
温煜冉又看向前方不远处的房屋,那些怪树是在害怕这个房子吗?
这个建筑风格有点怪,有些像是古代的那种寺庙,但是这个屋子又和寺庙不太一样,外表看起来不能说是破旧,只是一眼看去就能让人觉得十分沧桑古老,没有寺庙那种庄严安宁的感觉,反而是阴森森的。
看过现代的各种鬼片后,如果是现在的温煜冉来选择,他宁可就这样坐在这地方,不进去也不离开,一直熬到天亮再找出路。但是小时候的他可没有这么多想法,看到房子第一印象就是有人在,所以特别高兴地就跑进去了。
悲伤地看着这个熊孩子版本的自己颠颠地跑进一个怎么看都像是要闹鬼的屋子里,温煜冉真希望当年满山乱跑的时候就被家长一棍子打断腿。
从外面看的时候就知道这间屋子并不大,进去之后才发现内里更加的直白,连房间都没有分开,随随便便看一眼就能把整个屋子看光,然后他就有点怂了。
光照非常暗也就算了,这一点从外面就能看出来,但是要不要搞得这么冷清,别说家具,放眼望去屋子里除了一张木板床和一张小破木桌,别的什么都没有。
要仅仅这样还没什么,偏偏那张床上坐着一个少年,看样子比男孩大几岁,黑色头发已经长到肩胛的位置,穿着一身白衣服简直像是古代的那种丧服一样,腰间挂着一个碧绿的银纹双环佩,奇怪的是那环佩上还贴着一个长条形黄纸,有点像是符纸,一双漆黑的眼睛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走进来的男孩,标致的小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温煜冉第一反应就觉得这少年也是鬼,不然哪有这个岁数的男孩这副打扮住在闹鬼的林子里的?不过这个梦情节也是真够长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从小到大经常被身边朋友说是个二货,温煜冉现在自己也这么认为,他就眼睁睁看着自己兴冲冲地跑到那少年跟前,特别自来熟地开口就说:“你是住在这里的吗?外面的树都变得好奇怪,你能不能告诉我怎么才能回到村子里?”
瞧瞧这胆量,这神经粗得,温煜冉简直佩服小时候的自己,虽然这样的角色在恐怖电影里一般活不过半小时。
他估摸着这鬼少年可能也没见过傻逼成这样的家伙,肯定觉得很稀奇,居然还真的回答了他的问题:“出不去。”
“啊?我都能走进来,你为什么出不去?”男孩迷茫地问了一句,还没等少年作出回答,就猛地一拍床板,恍然大悟地道,“原来你也是迷路到这里的?那我们一起找出路吧,别害怕,我陪着你,我可厉害了呢!”
感情是把这个鬼少年当成那些怕黑的小姑娘一样对待了。还真别说,这鬼少年留着长头发,年纪不大也看不出什么胸不胸的,声音也还保留有少年的中性,虽然面部轮廓有点像是男的,但温煜冉还真不是特别确定
鬼少年似乎有些不解地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声音还是像之前那样一点波动都没有,也许是因为很久没说话了,嗓音有些干涩沙哑,像个死人:“我们,都出不去。”
温煜冉觉得这个鬼少年是在特别认真地想告诉他,这地方闹鬼所以出不去,但是小时候的他还以为对方是怕黑不敢出去,想到老妈教过男子汉要学会体谅别人,就自认为特别伟大地拍拍少年:“那我在这里陪你到早上,等天亮了我们再一起回去。”
“陪……我?”少年又眨了下眼睛,“什么,意思?”
“就是我们俩一直呆在一起啊。”男孩理所当然地道,“要是睡不着那我们就聊天吧,你为什么穿这种衣服,不热吗?”
“是规矩。”
“你们家规矩好怪。”男孩小声嘀咕一句,决定跳过这个问题,进行自我介绍:“我叫温冉,你的名字呢?”
听到自己报上这个名字,温煜冉还愣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自己小时候的确是叫过这个名字,只不过后来奶奶坚持要改名,才改成了现在这个。
鬼少年呆呆地盯着男孩看了半天,像是在努力回忆自己的名字,半晌才生涩地回答:“千琅。”
这名字实在是一点都不接地气,男孩傻了吧唧地重复一遍:“千狼?大灰狼的那个狼?”
“是形容,声音。”眨眨眼,鬼少年摇着头解释道。
这解释连现在的温煜冉都听不懂,更何况年纪还小的他,两个人就这么纠结一个“琅”字纠结了半天,急得鬼少年那张苍白的小脸都泛起红色。
对此显然男孩也是非常心虚,这时他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忙提议道:“要不然你写下来吧,这样我就知道是哪个字了!”
眼睛亮了一下,鬼少年弯腰从床底摸出一把成人巴掌长的小刀,那雪亮的刀刃看得温煜冉背后一凉,然而下一秒他就惊讶地看着鬼少年用这把刀割破了自己的食指指尖,然后将刀子放回床底,用滴着血的指尖在另一只手的手背上认真地写下一个端正的“琅”字。
在此之前温煜冉还真不太清楚这个字是形容声音的,不过现在重点似乎不在这里,而是这个鬼少年未免也太霸气侧漏了吧?写个字而已直接上血书真的好吗?
男孩也吓呆了,这个字老师没教过所以他并不认识,但是看着鬼少年不断流着血的手指,连忙抓过那只手,将受伤的指尖含进嘴里。
千琅显然是吓了一跳,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显出一丝慌乱,想要抽回手,却被男孩抓得死死的。
温煜冉简直悲伤得想要捂脸,虽然这是梦,但是他小时候真的蠢得主动去给一个鬼舔伤口吗?真的不会中毒?
在割自己手指的时候千琅是一点都没留情,伤口虽然不深但是也不是那种破个皮而已的划伤,男孩直被满嘴血腥味弄得想吐才觉得血似乎已经不往外流了,这才表情纠结地拿出千琅的手指:“奶奶告诉我这样可以止血的。你干嘛割破自己手指啊,不疼吗?”
“写字。”
“那你用刚才那个刀在地上写不就行了。”男孩撇撇嘴,“而且为什么你说话断断续续的?而且这么闷,你不喜欢和我说话吗?”
“不是,我……”
千琅有些慌乱,想要解释,却怎么都表达不清自己的意思。所幸男孩也并不很在意,很快就又兴致勃勃地提议:“那我们来玩游戏吧,过家家怎么样?”
因为自己的表达能力而感到十分挫败,所以尽管千琅不懂什么是过家家,千琅这次只是点点头表示同意。
“我当哥哥,你来当妹妹吧!”对于千琅的性别依然存在着误解,男孩很欢乐地道。
略微苦恼地歪过头,千琅小声道:“我,不能有……哥哥。”
“那我是爸爸你是女儿?”
“也不行。”
一连几次都被否决,男孩绞尽脑汁继续提议:“那我娶你,你来当我老婆怎么样?”
温煜冉又想要替老妈给自己一巴掌了,到现在没搞清楚人家的性别也就算了,还什么过家家,还爸爸妈妈,这不是闹吗?
他悲愤地想到:没想到自己小时候是个耍流氓的好手,连一个未成年男鬼都调戏。
幸好这个鬼少年没有被他惹恼,只是愧疚地低下头,声音轻得几乎听不到:“不能……娶我。”
这下男孩算是完全泄气了,蔫蔫地问:“为什么都不行啊?那你要玩什么?”
男孩的失望溢于言表,鬼少年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小声地道:“那……你做我主人吧。”
从这一句话说出起,温煜冉的视线就开始逐渐变得模糊,耳边传来的声音也不再清晰,他最后所能看到的画面,仅仅是当时年幼的自己傻傻地点头同意,然后千琅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微笑,指着腰间的环佩说了些什么。
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与寂静。
小剧场:
千琅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主人说的话都要变成既定事实
主人喜欢的东西都是主人的
对主人有威胁的东西都要销毁
人分成两种,主人和可以杀的
禁止第二类人对主人抱有非分之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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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做我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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