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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浪漫曲#B线#(上) ...

  •   4月初,在回国之前,林夕雾发消息给林佳翼,让他来接机,由于正值周一,林佳翼还要帮忙照看熊孩子,便在征得了白艺博同意的情况之下,将浩志一并带到了机场。
      在前往机场的路上,浩志还在反复询问是不是爸爸回来了,然而并不是。
      林夕雾下了飞机后,用敏锐的嗅觉,一下子便嗅出了林佳翼的方向,他拖着行李走了出来,发现林佳翼身旁还多了一个小巧的身影,不过,他直接无视了那抹身影,连行李都不管了,冲上去一把拥住了林佳翼,刚想要一口咬进对方脖颈间的血管,却注意到了一只蝎子顺着林佳翼的皮肤爬了出来。
      “啧,哥,你在皮肤上养什么宠物啊?快给我补补血!”
      “等回家再说。”
      “咱家房子装修好了没?”
      “差不多快完工了,不过爸妈说那套房子准备租出去,他们正在考虑搬回黄浦区住。”
      “那我现在住哪?”
      “你想住哪就住哪,反正吃货组成员那么多,你不用担心找不到住处。”
      “那我和你住一块儿。”
      “这个嘛,等今天晚上问问白艺博,可不可以让你同住。”
      “嗯?白萝卜?”
      “是白艺博,你又给别人取奇怪的绰号了。”
      三人在机场外叫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回到了黄浦区,由于时间尚早,白艺博还未回来,浩志则在车上睡着了,一回到家,林佳翼就将他抱到了自己的小床上。
      然后,兄弟俩久别重逢,在客厅内小声叙旧,林夕雾被问到了今后的打算,他坚定地回答道:“先把毕业论文写了,然后在红蓝帮接几个任务做做,磨练自身的能力。”
      林夕雾停顿了一拍,继续说道:“其实,我在德国期间,因为总是拍照发表美食评论,有一家美食杂志找我签约,让我给他们撰稿,就当兼职做吧,我已经通过电话面试跟他们谈过了,只要写了什么东西,肯定都给他们家。”
      “是吗。”
      “哥,我前段时间,看到你对上鬼叶的视频了,真是吓出一身冷汗,等我什么时候见到了他,肯定打得他分不清东南西北。”
      “不用打你,你也分不清东南西北。话说,你论文写什么?德国美食吗?”
      “我除了食物,还有什么可以写的吗?”
      “你是今年6月毕业吧,还没多少时间了,论文写了多少了?”
      “还没动过一个字,最近一直在被仙贝逼着练习,还接了不少任务练手。”
      “那你现在就可以去书房写起来了。”
      “在那之前,先让我喝饱,我是因为血丸吃完了,才回来找你的。”
      林佳翼无奈地去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虽然他很怕痛,但是被直接用獠牙咬开,还是划开比较好,他用水果刀划开了自己的手指,然后林夕雾就一下子凑了上来,将他的手指含入口中,手指上的血液流得比较慢,正好让林夕雾细细品味起来。
      这新鲜的血液对林夕雾来说已是久违的了,当手指上的伤口已经被林夕雾的口水愈合的时候,他还是迟迟不愿松开对方的手。
      “你够了吧。”
      “哥,几月不见,这血液中的玫瑰气味好像越来越浓郁了。”
      “是吗?我没觉得。”
      这之后,林夕雾被催促着去书房写论文,到了晚饭的时间,白艺博准时买了菜回来了,他们在客厅打了个照面,林夕雾刚开始将对方称作白萝卜,随后又觉得有哪里不妥,便改口将对方叫作了鸭脖。
      “你能别给本少取这些奇怪的昵称吗?”
      “可是这便于记忆啊。”
      白艺博虽然面露无奈之色,但他没有继续纠正这个称呼问题。自从林夕雾也成了他们家的食客之后,白艺博每天买回来的菜都翻了倍,他头一次见到比自家漫画家好友还要能吃的人。
      好在林夕雾只在他们家住了一个月,劳动节之后,他独自一人带上了很多重新自制的血丸,回到了嘉定区,他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他所感兴趣的美食论文,接下来只等回学校进行论文答辩了。
      他搭乘地铁,换乘公交,想要前往魏老大的住处,结果却再次迷路,要不是有维纳斯的帮助,他根本无法在一天以内就顺利抵达魏老大所在的小区。
      他按响魏老大房门的时候,魏老大正好在处理一些文件,魏老大在门口看到他的时候,并不是很惊讶,反而露出一副“你怎么才来?是不是又在哪迷路了?”的表情。
      “老魏,最近有没有什么新的任务交给我来做?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去寻找罗森啊?”
      “关于你在德国的情况,我已经得知了。你也看到你哥和盗心者鬼叶的视频了吧?看过之后,对鬼叶有什么想法吗?”
      “有!想把他吊起来打成肉酱。”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想法吗?”
      “他的速度刚开始看看还挺快的,最近重温的时候,觉得我和维纳斯已经超过他了。”林夕雾自信满满地说道。
      “光是速度和耐力还是不行的,你还得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血族大多都神出鬼没的,你想要找到罗森,就先得确认他们的方位,正好,我现在处理的文件中,有件任务特别适合让你练手。”
      “什么任务?”
      “依旧是跑腿,不过这次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你帮我把这封信交给红蓝帮的一员——星星,当初就是他将你带到我家来的,他现在跟在上海血族亲王唐怿文的身边,行踪不定,要找出他就靠你和灵摆了,我给你一周的时间。”
      “他真的还在上海吗?”
      “你放心,上海亲王不会随随便便离开自己的领地的,所以星星他们肯定还在上海。”
      “明白了。”林夕雾接过信后,便与魏老大道别了。
      上海也算是大都市,因此,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没有半点印象的陌生人,谈不上是件容易的事儿,更何况林夕雾还是个路痴,上海对他来说就像一个大国一样,所以他在心中给上海魔都加上了一个定义:像魔方一样,怎么也找不到正确的拼(道)法(路)。
      林夕雾从魏老大那里得知了一些基础情报,星星是嘉定人,家在南翔,而唐怿文平常都住在黄浦,所以他决定先从嘉定区入手,不过只要是活着的人,都是会走动的,也许会与对方失之交臂,因此魏老大所言也不是没有道理,必须加强自己的感应能力。
      既然星星总是与唐怿文待在一块儿,那就可以通过嗅觉,嗅出血族的气味就可以了,听说唐怿文爱吃甜食,血族搭配甜腻的气息,这样的组合应该比较罕见,只要加大自己的嗅觉范围,即可在人群中找到对方。
      “你的智商终于上线了。”维纳斯读出了林夕雾的想法后,在其耳畔边说道。
      “什么叫作终于上线了,我出门一直都带着智商的好吗?”
      “你在街上随便迷个路,多练习一下嗅觉,再加上我的感应能力,能确认对方的地理坐标也并非难事,甚至还能确认三维坐标,就算他们上天入地了,也能够找到他们。”
      “我和你配合速度练习,练了几个月,目前只有七天时间,看来不抓把劲是不行了。”
      “那就少说废话,多迷路。”
      目前,林夕雾的鼻子能够辨别出一千多种气味,通过嗅觉他能够闭着眼睛走路,且知道有几只猫,几只蚂蚁正在接近自己,不过他的嗅觉范围比较小,就像在玩一个没有显示周围道路的迷宫一样,走到哪里显示到哪里,因此,若他能够提升自己的嗅觉范围,再加上维纳斯的定位能力,就能够在一张大地图上,找到出现在这张地图上的任何人的坐标。
      七天内,要将整个上海收入他的“嗅觉地图”的话,他必须先增强意念力,此刻,他的地图只有一个住宅区的大小。
      “我还是先去巧克力家练习打坐好了。”林夕雾说着,第一步就踏错了方向,维纳斯也没有纠正他的错误,放任他迷路。
      林夕雾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竟然来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地方,不过一时没想起这究竟是何处,他抬头望了一眼附近的路牌,发现自己来到了野狗路,他曾读小学的时候,独自乘公交来到了嘉定买东西吃,结果在归途中迷路来到了墅沟路,好在他把父亲的手机给带出来了,他给家中打了电话,让林佳翼出来找他,说自己正在野狗路,后来他在原地等了许久,看到陆哥和林佳翼打的士过来接他了。
      “假如有一天,你能记住每条路的气味,你就不会迷路了。”
      “马路的气味闻上去基本都差不多,我的路痴症已经无法抢救了,我刚才走错了路,你怎么都不提醒一下?”
      “你没让我提醒。”
      “这附近刚好有公交站,那就在这里乘回去吧。”
      “你知道怎么换乘吗?”
      林夕雾停顿了一拍,然后果断地回答道:“不知道。”
      “那就在外面多浪一会儿,在外边能够遇到对方的几率比较大。”
      “可是他们不是晚上出没的吗?”
      “这可说不好,毕竟现代的血族睡眠时间很不规律,想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
      “那我们现在去浪吧,你找一下附近有什么好吃的地方。”
      “你把我当度娘使吗?”
      “没有,你比度娘厉害多了。”林夕雾又夸赞了维纳斯几句,最后补上一句,“虽然不及罗森就是了。”
      “你倒是想夸我还是怎样?”
      “我只是实话实说,好了,快带我去好吃的地方。”
      于是,维纳斯默默地漂浮在前头,林夕雾紧跟其后,想要与之搭话,不过多方越飘越快,林夕雾为了跟上对方,从最初的竞走开始跑了起来,在旁人看来,林夕雾就像是个从医院里逃出来的病人,一边跑,一边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维纳斯,你说老魏交给我的那封信里写了什么啊?可不可以拆开看看?毕竟现代沟通一般都用手机、电脑,或者传真,也许信里写了什么大机密呢?”
      “装在信封里的不一定是信。”维纳斯终于搭理了林夕雾,他放慢了漂浮的速度,林夕雾也随之放缓了步子。
      “那么是红蓝帮的工资吗?比如支票。”
      “等你找到了星星之后,如果他允许的话,就在一旁看他拆开信封,现在不要贸然拆开偷看为好。”
      “你帮我透视一下,看看是不是餐厅优惠券。”林夕雾掏出了信封,对着阳光看去,没能看清里面装了什么。
      “就知道吃,怎么可能是优惠券。”虽然这么说着,维纳斯还是飘到了信封前,使用自己的能力,窥探了一下其中内容。
      “怎么样?看清是什么了吗?”
      “好像是什么地方的邀请函。”在林夕雾发问之前,维纳斯赶紧补充道,“别想多了,不是美食鉴赏会的邀请函,既然是魏老大交给他的,那么一定是和工作相关的吧。”
      “切,真是无聊,我们还是赶紧去吃东西吧。”
      虽然林夕雾没有方向感,但他还是有距离感的,他很佩服自己的脚速,维纳斯带他在街边买了个烧饼,然后将他带到了清河路,明明坐公车就可以到的,他却偏偏步行过来,他来到了罗宾森的底楼,在味千拉面吃了碗叉烧面,然后走出店外。
      只见一个身着亮色系旗袍,脑袋两侧扎着包子头的黑发小女孩,正神情严肃地朝他走来,女孩看上去只有5、6岁的模样,身边连个监护人都没有。
      林夕雾一开始很诧异,紧接着他察觉到对方身上传来一阵玫瑰香,看来小女孩也是玫瑰氏族的一员。
      “你身上怎么有玫瑰的气味?”小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首先开口道。
      “你是指罗森吗?”
      “不是你胸前的气味。关于你胸膛被轮梅填充的事,我早知道了,当初就是我们把你送去红蓝帮老大那里的。”
      “真的吗?那星星现在也在这附近吗?”
      “他在楼上电影院,我觉得太无聊了,就溜出来透透气。”小女孩说着,又凑到了林夕雾衣服口袋处嗅了嗅,“果然,有一股别人的味道。”
      “原来你是在说这个啊。”林夕雾从口袋中取出了一支口腔喷雾,瓶子是透明的,里面装满了鲜红色的液体,这是他将林佳翼的血丸融化了之后倒进去的,如果在路上想喝血了,就可以随时拿出来喷一下。
      “就是这个,很熟悉的味道。”
      “难道说,你也认识我哥吗?”
      “你是说林佳翼吗?我和他没见过面,不过我记得这味道。”
      “既然没见过面,怎么知道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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