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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被捡了ŏ//////ŏ ...

  •   我是人。
      一个基本上无所事是的人,男性,目前的年龄是开在夏天的花,正灿烂着。
      多余地说明一下,刚才所说的无所事是,是相对于其他朝九晚五、上下班必须打卡,每天在办公室坐足8小时的人而言。
      我还是有工作的,其实就是一不小心弄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公司”的东西。
      尽管我有个还算蛮大的办公室里,但里面通常只坐着两个人。她们一个是我的助理,一个是掌管公司财政大权的人。
      所以,我这个“总经理”是唯一被“领导”的人——如果她们能在办公室找到我的话。

      本来,有这么好的机会,我应该顺便介绍推广一下我公司的“业务范围”,那是相~当~的专业!
      现实是,此刻我正步履不稳地游移在凌晨三点仍然人声嘈杂的夜市街头,很努力地集中视线看着一摊又一摊价廉物美、香气四溢地食物。
      光是听到各种食材在油锅里被爆炒的声音,我就忍不住直吞口水。

      我饿了。
      在我身无分文,全身上下一干二净,连手机都没有的现在,我听着我自己早已被吐空的胃传来饥饿的嚎叫,觉得自己可以吞下一头牛。
      就在半个小时前,我那位亲爱的万能助理莎莎,不愧是一个能在关键时刻出手决不留情的“好同志”,考虑到我今年已经第七?还是第八次弄丢钱包或手机之后,快、猛、准地下手把我完全掏空,还开走了我的车,把孤零零的我丢在街头。
      员工有如此优异的表现,我是应该给她加工资呢?还是要扣奖金?
      唉,这是一个问题。
      尤其是目前这个状况,她,忘记给我留下零钱就算了,至少,把家门钥匙给我留下吧!!
      半夜三更的,我能去哪儿啊??……TTATT……

      南方的天气就跟妙龄少女的心事一样,变化无常。早上还是艳阳高照,如今已经是北风呼啸。我这身T恤沙滩裤的造型,换个天气看来还是挺帅的,就不知道现在看起来够不够凄惨到有人丢零钱给我?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整条街的人都用欣赏怪物地眼光看着我的时候,我当然要——继续缩着脖子晃悠着向前走。
      从小学地时候开始,老师教导我们什么来着?有困难找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管我宵夜么?
      就在我自问自答地当下,目标出现了。
      距离我正前方,大概五米的距离,有一高一矮两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人影,那身“狗皮”是我无论再如何头晕都不会错认的。
      其实,就那个个子高的也没有高到哪去啦!跟我不相上下而已。
      现在我身上肯定是没有身份证又怎么样?这年头,都不流行半夜查身份证了,是灭?
      在我还没有把事情想清楚,把人看明白的时候,我那两条虚软的腿,已经自动自发地把我送到了亲爱的人民警察面前。

      危险信号拉响的时机有点晚,因为那个高个子,已经伸长手拎住了我脖子后面的领子。
      “朴正洙,你又给我喝高了。”
      咦??声音有点耳熟噢?那双距离我十公分、已经眯起来的眼睛下面隐藏着的有点恶狠狠?地光芒,看着也有点眼熟噢?
      “金钟云?呵呵~呵呵呵……”
      我傻傻地笑起来了。这种时候,没什么比装傻更好用的了。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加了点颤抖(其实也不必了,因为天气真的已经够冷了),怎么着也得整出点可怜的效果。
      “我饿了,请我吃宵夜吧?”
      “钥匙呢?又让莎莎收走了?”
      警察叔叔没有把他的手放开,一句话就戳破了我的罩门。啧!!他还真了解状况。
      “跟我走吧。”金钟云终于放开我的领子,直接用手肘勾住我的脖子,离得远点的人看了,肯定会认为我是被他抓住的贼。
      “去哪里?”我开始挣扎,这个形象,还让不让人混了?
      “我下班了,跟我回家。”那家伙一点都不温柔,就维持这样的动作,把我大力地甩上了他的破警车。

      心情其实也不太差。
      今晚,我终于不必流落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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