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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   <一>

      现在我所记述的案件,是我一生中所经历过的最令我惊奇以及最不愿相信的奇遇,我想即便是对于那位大家都已耳熟能详的人物来说,这次的事件也足以成为他那无数古怪的案件中较为特殊的一件了。
      可不得不说,我还是缺少我亲爱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那种对待事件的绝对理性。在那位被苏格兰场的警官们请走时,我甚至生出过一种认为我亲爱的朋友太过于不近人情的想法。

      那件事发生在我重新开始行医的第三个年头。
      清晨刚下过雨,窗外雾气朦胧,我曾受过伤的左腿又开始了难耐的疼痛。在这种时候,我又想起了我亲爱的友人福尔摩斯。
      于是将我的小诊所交给了隔壁行医的邻居,我便坐上马车前往贝克街221号。

      赫德森太太出门去了——若不是她那位几十年的好友相邀,她定是不会如此高兴的出门的——对于门前那些明显被挑选过而又未摆放好的鞋,我颇有些自得的做出这个推论,自行上了二楼。
      推门而入,听到里屋传来古怪而又压抑的琴声,我就知道我来的正是时候。我的朋友准是又遇到什么难题了。

      <二>

      我径直走入里屋,福尔摩斯正穿着他那套深咖色印花睡衣,全神贯注地用他那把名贵的小提琴演奏出古怪的旋律撕扯着我的神经。
      幸运的是,在过去与福尔摩斯合租的那段不短的时光里,我锻炼出的相当强韧的神经,已经能够使我在这琴声中不受影响地干点我自己的事儿了。

      我坐到温暖的壁炉旁的那把扶手椅上,随手取出《华尔街日报》开始翻阅。
      当日的新闻比想象中更能吸引我的注意力,以至于当我从那篇关于“子爵密斯特先生的第三位情妇”的报道中回过神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面带微笑地在我身前站了好半天了。

      “真荒唐,华生,这简直令人觉得难过。”
      “没错!这简直太疯狂了!没有人比我更清楚那位子爵在工作上是一位作风多么严谨的人,而子爵夫人前几个月才诞下一个孩子,他怎么会……噢,福尔摩斯,你又在观察我了!恕我直言,这次你的推断可并不那么高明。”
      “是的,华生。至少就目前来说我也仅仅是知道你家新来的那位细心而爱美的长发女佣把你照顾得不错。唔…华生,烤了这么久的炉火,你的腿应该不疼了吧?”
      “不错,一点儿不错!”我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许久不见,你还是这么令我惊讶!我的腿是老毛病了,可如果不是佩妮刚刚从莫顿镇来到伦敦,我免不了要认为你们俩是老相识了!”
      我的举动明显愉乐了我的好友,他咯咯地笑着,说道:“这没什么,华生。看看你的上衣,袖口,和听诊器的位置,还有什么比熨平一位医生西装上小小的突起更为细心的呢?”
      我低头看向身上的外套,不仅仅是袖口和前胸,连领口和肩膀这些细节的位置都熨得相当平整。
      “噢,不错,是我疏忽了。可是长发爱美又是怎么回事?上帝!她每天早晨至少要费上一个小时来处理她的卷发和服饰!”
      “我亲爱的医生,当你不介意让自己灵巧的鼻子发挥点作用的同时,又恰好认识全伦敦唯一一位喜欢将自己特制的香精送给那些有着长长的头发的美丽姑娘们的绅士时,哈!一切挡在事实前的迷雾就不存在了。”
      福尔摩斯挑起一边的眉毛,脸上颇有得色,想来即便这些推理对他来说并不复杂,但他无疑是享受着思考的过程。噢,当然,还有人们每每被他的推理所震惊的表情也同样令他愉悦。
      “这太简单了!”我惊呼出声。
      “这当然简单,即使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推理在被解读出来后也能让一个十岁的孩子轻易理解,我的先生。”略带讽刺的语调昭示着主人的不满。
      “好了,来看看这个如何?顺便来一个不简单的推理?呵!”福尔摩斯走到他的书桌前,拿起桌面上摆放着的白色信封,转身递给了我。

      信封被拆开过,显然我的朋友在此之前已经阅读过这封信并且得到了一些线索。
      “WOW…一个考验,听起来不错。”我说道。
      “医生,如果你认为这封信是我拆开的,那么你就错啦!”福尔摩斯抱着手站在一旁,嘴角含蓄的扬了扬。“事实上,这封信在被亚瑟送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唔,不过我确实是已经阅读过。”
      “噢...你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福尔摩斯。”我无力的感叹道。
      “这就是思考的魅力所在。那么,请继续吧。”福尔摩斯冲我示意。

      我将信件从信封中取出,只有一张,信纸很薄但纸面很细腻。上面的字体瘦长,虽然信纸上并没有用以规范的分行,但每一排的字母都排列的很整齐。
      “请大声地把它念出来吧,医生。”福尔摩斯这么要求道。
      接在下面的,就是我念出来的那一封信的完整内容:

      【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恕我不能在这张小小的纸上直接透露太多的信息。我最近遇到了一些问题,而这些事情困扰着我,使我梦中不得安眠,日夜辗转。
      我曾有一友人昔日得到过您的帮助,对您倍加推崇,而这件事情实在涉及到一些隐秘,使我不得不妥善处理。我选择相信您,先生,我能感觉得到有些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我将于今日午时三刻前来贝克街拜访。
      ——D·K】

      笔迹在尾部相当的潦草,以至于在刚开始我几乎将K错认为R,若不是我在辨认病人家属们的署名上有相当的经验,免不了又要被我的好友嘲讽一番了。并且由于纸张太薄,深墨绿色的墨迹几乎全部透过了纸张。我检查了信封内部,发现信封内部并没有沾上墨迹。
      “信纸薄而细腻,写信的人应该是富贵人家,而根据D·K这个缩写,也许是一个男爵之类的。字迹后半部分变得潦草,说明当时也许发生了什么紧急事件,写信人匆匆写完后离开了一会,在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回来将信放入信封中,因为信封内部没有沾上墨迹。”
      我在将信封还原的同时说着我的推论,我相当的自信,在印象里,至少我与福尔摩斯共事的这几年还是学到了相当多的东西。

      “棒极了!你几乎要说中真相了。”
      “几乎?”
      “是的。看看,信件的反面几乎全部被浸透,字迹清晰,而这种纸虽薄,但纸面其实很紧凑,普通的墨水会由于残渣太多而难以透过,所以这种墨水实际上非常特别。”
      福尔摩斯取过信纸,抽出桌上的笔沾取墨水点在上面,停顿了一会儿,待纸张将墨水完全吸收后,他将信纸翻转过来,我惊奇的发现那张纸后面竟然只透过了一个小黑点,与正面的浸开的一团墨水完全不同。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他所用的那种墨水在市面上可算是相当好的了。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好了,同时我发现尽管由于墨水浸透使字迹变得粗糙,但这种瘦长带卷的的花体明显是以前的贵族小姐们经常用来书写请柬的。综合D·K的署名来看,给我们送来这封信的一定是那位可怜的多洛利亚·卡里斯·密斯特夫人。还有,那行字迹中间停顿的一小块深色,严谨而礼貌的开头和粗糙的结尾,说明夫人是离开后回来再继续书写完的。”
      “虽然不想承认,你总是能让我在面对你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大脑未发育完全的人猿,福尔摩斯。”我有些挫败的开口。
      “我的荣幸。”福尔摩斯盯着我眨了眨眼睛,做出了一个躬身的动作,宛如一个优雅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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