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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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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宗梦菲居然有过这样一段的爱情故事……”李葱放下喝空的酒碗,叹了一句。
我抬头望他,不语,倒是听故事的女子笑了,问李葱:“你认识梦菲姐姐?”
李葱眼睛向右上一瞟,想起了什么似的,却又摇摇头,说:“只是听说过这个侠义的女子,见过几面罢了,我一直以为她嫁给朱惊雷将军是尚书府巴结权贵,原来竟是真爱……”
“看来这位书童也不是简单人物啊?”女子豪爽地笑了几声,又呼唤小二直接来了一坛好酒,往板凳上一坐,喝了起来。
“那我就继续说了……”我歪头,“这次,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件当时人人得知的惨案吧。”
“惨案?”
“你们听说过李维的惨案吗?”我特地看了一眼李葱,“李虽然现在已不是皇姓,但上一任皇帝往上数好几任,李始终都是代表无上权利的姓。虽天下之大,李氏到处都有,但总有几个李姓人士,并非常人……”
李维,是当时太子李云龙的亲兄弟。那时的皇上痴情,只爱一个女人,也只娶了一个皇妃,可惜皇妃英年早逝,只剩下了两个孩子,一个是太子李云龙,一个就是皇子李维。
李云龙是长子,沉着稳重,本应获得王位,偏偏李维也不是简单的人物,光芒闪耀,一会儿带头击退匈奴,一会儿帮忙救济百姓,在很多王权将相间人气低糜,但饱受人民和先皇爱戴,坊间都传闻,很快就会罢绰太子,换李维上位,渐渐地,谣言越传越汹涌,文武百官甚至从皇上脸上看出了对李维的偏爱……
这时候,有人血洗了李维的皇子府,连皇子李维在内,上上下下八十多条人命,全都暴毙,鲜血横流。只有李维唯一的儿子,李桢下落不明。由于断肢残臂太多,很多人都说,这么小的孩子,肯定是被残忍地带到哪里受折磨了。不久后,在城外小树林,找到一具小孩的焦尸。
李桢已经记不得了,不想记得。那天下大雨,电闪雷鸣的,年幼的他一个人在房里睡不着,抱着枕头从房里出来想找娘一起睡,却看见一群蒙着面的壮汉拿着一把把锋利极了的大刀,在砍杀仆人。
他害怕极了,雨水和房梁上的血水滴落在他的头上,顺着脸颊混着眼泪滴落到地面,想喊,却怕得喊不出来,想跑,双腿哆嗦得一步都动不了。
突然,奶妈满脸是血地扑过来,把他死死扑在身下。
“少……爷,别……说话……等他们……走了……你……再出……来……”奶妈说完,闭上了双眼,只有腹部的刀伤还在哗哗流着血。
奶妈心宽体胖,身材庞大,而李桢年幼又不爱吃东西,一米三的个儿鸿毛般的重量,被这么死死压住,虽然整个人都不被看见了,但是血腥味把他闷得够呛,身上的重量也仿佛是背负了这家所有的性命,根本抬不起身来。
他不知道被压了多久,不知道过去多久,不知道泪流了多久,直到在微小的缝里看见了太阳光,他才轻轻推开深爱的奶妈,看见了这个早已面目全非的世界。
“娘……爹……你们别睡了……桢儿……桢儿害怕……”他摇着李维冰冷的躯体,试图像往常一样摇醒爹爹,可是爹爹,双目怒瞪,身上的血都干涸了,大概再也……醒不来了。
一双手突然伸过来,抱住了李桢小小的身子,李桢害怕极了,拼命扭动自己小小的身子,拿自己的小手拼命捶着那个人,恨不得就拿这双细嫩的小手,捶死他。
“少爷,是我。”松开自己紧握的拳头,李桢终于看清了抱他的人,那人是著名的剑仙西门晓杰,曾经过来拜见过李维。
“对不起,我来晚了……”西门晓杰抚了抚李维的眼睛,让他好瞑目,又转过头对李桢说:“你现在已经不是李桢了。李桢已经死了。”
“晓杰叔叔……”李桢的声音已经变得微弱,聊胜于无,“那我是谁……”
“你现在是我的干儿子,西门吹鱼。或者你还是想继续姓李?”
李桢咽了咽口水,说:“我还是想姓李……”
“既然血洗你家的时候是雨天,你就叫阵雨吧。你一定不能忘记这场仇恨,总有一天,让他们朱家血债血偿。”
“朱家?”李桢……哦不,现在应该是李阵雨了,他侧头,疑惑地望着西门晓杰。
“朱愉皓朱校尉,是李云龙的心腹,如果李云龙当了皇帝,他就会变成大将军,而如果是李维当了皇帝,他就是一辈子的校尉!这些伤口,分明就是朱家军干的。”
“但皇爷爷不会放过他们的!”李阵雨几乎是哭着喊出来的。
西门晓杰怜惜地看了看他,说:“孩子,别傻了,李云龙在武官里唯一的亲信就是朱愉皓,你爹李维一死,也就只有李云龙可以继承皇位,皇上再怎么气,也拿独子无法啊!”
“我找皇爷爷去……”
“啪!”一巴掌,狠狠糊在了李阵雨脸上。
“阵雨,你听好。你皇爷爷或许会保护你甚至让你当皇帝,但你爹一死,你已经毫无势力可言,本来你爹就一直违背着权贵们的做法,权贵们几乎个个都想你爹死,你回去,九死一生,非但报不了仇,还会被他们碎尸万段!”
李阵雨想起了满脸是血的奶妈,想起了冰冷的爹娘,攥紧了拳头,将唇咬得紧紧的,不再说话。
“姓朱是吗?”李阵雨说,“我总有一天,会让他们也明白……失去一切的滋味的!”
西门晓杰轻轻一笑,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摸了摸李阵雨的头。
回到故事这里,李阵雨看着热热闹闹的朱府,露出了狡黠的微笑。今天是朱家办置婚事的好日子,虽然前几日在众目睽睽之下朱惊雷拒绝了宗梦菲小姐的求爱,但是后来朱将军反复赔礼道歉,给足了彩礼钱,终于高傲的宗大小姐眉头一扬,踏上了花轿。
“哎呀,少爷,你就不要动弹了,让奴家给你别好这朵红花……”红娘手忙脚乱地给朱惊雷打扮,朱惊雷却一脸抗拒的样子。
抗拒归抗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能怎么办呢?
这会儿,李阵雨凭借剑仙西门晓杰之子的身份,带了一盒东海珍珠作为礼物,顺利混入了朱府。今天朱府毕竟是喜事临门,只要穿着体面有点身份,带上价值不菲的礼物,进来根本就是小事一桩。
李阵雨也不急着找个位置坐下和他人喝酒聊天,而是踱着步子,潇洒地走到了新郎的更衣室。
红娘已经给朱惊雷打扮得喜气洋洋,就等时辰一到,骑着白马去尚书府接新娘了。别人脸上都是喜滋滋的,就朱惊雷,一脸鹅肝色。
“朱兄这是不满这桩婚事?”宛若一个认识了十几年的友人,李阵雨依靠在门上,神色泰然自若。
“婚姻之事,自然难以自己决断……咦你谁呀?”
“我叫李阵雨,是剑仙西门晓杰之子,今天是代父过来恭祝喜事的,没想到朱兄面色如此难堪,实在难忍,过来和你说说话。”
朱惊雷听说过西门晓杰的名声,对他的干儿子西门吹鱼也略有耳闻,本以为只是一介武夫,没想到竟然是如此翩翩的少年,感觉还很热心的样子,看他看透了自己,不知为何直接把他当成了兄弟,拍了拍他的肩,忍不住诉起苦来:“李弟有所不知,我前几日在县里遇见了一位姑娘,叫黄萍儿,人长得极其美丽,武力雄厚,非常勇敢。我的心最近天天都是那个姑娘的脸,一想到要娶一个并不是她的女人,我实在,无法做到……”
李阵雨假装同情地看着他,说:“心痛!实在让人心痛!不如这样,离接新娘还有半个时辰,你和我换一下衣服,然后从这里出去,逃得越远越好,我也只能撑到他们过来人让我去接新娘而已。”
“这样……真的好吗?”朱惊雷动摇了。
“反正对于朱家来说,你只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你娶了尚书千金,也未必爱她对她好,这不是糟蹋了人家姑娘吗?不如让姑娘嫁给其他人,有个更好的归宿。而你,找到你的心上人,浪迹天涯,岂不美哉!”
李阵雨的嘴那是真的厉害,朱惊雷本身也真是没见过世面,愚笨得很,被这么一说,像是下定了决心,紧紧握住了李阵雨的手说:“那李弟,就交给你了!大恩大德,我朱惊雷必以性命想报!”
“性命?不……我要你生不如死。”在送走朱惊雷后,李阵雨轻轻咬牙切齿地说。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今儿个黄萍儿的姐姐秦荒去城里参加好姐妹的婚礼了,没有姐姐天天在耳边唠叨这个不许吃那个不许吃,小萍儿心情好极了,一口气把家里的存粮全都吃了个干净,现在正打算去山上挖些新鲜的竹笋蘑菇来给自己加餐呢。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踉踉跄跄地跑到了她跟前,跟她撞了个底朝天。黄萍儿正想对这个走路不看路的人发火,却发现——咦?这白衣似曾相识呀,可惜撞晕了,头发都散乱了,她羞红着脸,蹑手蹑脚地过去拨开盖在他脸上的头发,哎?
“噫,你这个人有没有品味,黑得跟块碳似的还穿白衣服,你这是完美演绎雪中送炭?穿得和阵雨哥哥一样,长得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哎呀!”说完,小萍儿看此人似乎受了莫大的打击,又于心不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也别太难过,长这么黑还敢这么穿,说明你……挺可爱的!”
“你……不记得我了?”朱惊雷指指自己的脸,觉得很难过。
小萍儿对着这个脸左思右想,“啪”,想起来了,这不是那天在小巷口挡路的人,他来干什么?莫非……想报仇?
“哎,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记仇……我,我可能下手重了点,你打不过我的别想了,你觉得不甘心……那,那我给你一个蘑菇,我们两清了好不好?”
朱惊雷看着小萍儿天真地眨巴着眼睛,发现自己越来越深陷其中了,但是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已经没有闲心在这里打情骂俏了,他直接拦腰把黄萍儿扛了起来,踏着树叶,飞了起来。
“啊啊啊!”黄萍儿没想到这个怂蛋居然有如此轻功如此臂力,主要是不明白为啥就被扛着跑了,忍不住尖叫起来。
“别怕,小萍儿,我……我喜欢你。”
“别在一边飞的时候一边告白啊!而且你不觉得公主抱比扛米袋般的姿势来得更有魅力嘛!天哪!放我下来!”此刻的黄萍儿……内心,是崩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