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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Chapter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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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芝加哥国际机场,一架波音747-400大型客机正等待着它的越洋飞行。这个时候只有红眼航班还在飞了,停机坪上静悄悄的,一辆摆渡车把乘客们送到了机翼下方。
“没搞错吧?为什么让我们坐摆渡车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登机?”芬格尔大声地抱怨,“不是出公差么?怎么是经济舱?就算不能头等舱至少也得商务舱啊!我们这可是去为人类捐躯的!”
“据说其他航班的票已经卖完了,这是一架夜航包机,能抢到这架飞机的票也不容易了,最后三张经济舱。”楚子航淡淡地说。
“居然没有优先安排给恺撒那一组?”芬格尔有些欣喜,“看来这次我们很受重视啊!”
“听说恺撒征用了他家里的一架‘湾流’公务机,一个小时前已经起飞了。”
“啊嘞?亏你看起来也是个富二代,你不为自己是个穷富二代而恺撒是个富富二代而觉得羞耻么?你甚至没有一点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的意识!”芬格尔严肃地评论,“我看缺乏这种斗志我们这一组要输。”
“我爸爸只是个帮人开车的。”楚子航面无表情地递上登机牌。
“师兄你不必跟他解释,一心想抱土豪大腿的人才应该感到羞耻。”路明非紧接着出示登机牌,“我们是生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的上进青年,不吃这一套的。”
娇美的乘务员浅笑如花,接过登机卡撕开,把另一半递还给楚子航,“欢迎,新面孔啊。”
楚子航隔着墨镜和她对视一眼,沉默了几秒钟,点了点头,“你好。”
“你弟弟真可爱。”乘务员说着又接过路明非的,撕下一半。
“诶?我们长得像么?”路明非好奇地指着自己的脸问。
乘务员笑着摇摇头,“你们身上有同样的味道。”
路明非听了立刻在自己身上闻了闻,又在楚子航肩膀上嗅了嗅,刚要发表意见就被后面等不及的芬格尔推了上去。
“晚上好啊,美丽的小姐,我也是第一次乘坐你们的班机,今晚夜色真美~~”
芬格尔对乘务员笑得一脸猥琐,路明非皱了皱眉,跟上楚子航找座位去了。波音747-400巨大的机舱里座无虚席,好像被某个旅行团包机了的样子,乘客们彼此间都很熟悉,有的聊着天,有的逗弄邻座的孩子,有的则翻阅报刊。
“我要坐窗边。”路明非拨开芬格尔庞大的身躯,钻进了座位。
“我坐中间。”楚子航紧随其后。
“喂,你们这样我完全没有选择了好不好?”芬格尔嘟嘟囔囔地坐在最外面,“这座位真窄。”
芬格尔的大块头把座位挤得满满的,虽然内心很不爽但也不敢多抱怨。路明非他惹不起,楚子航他不敢惹,三人组里他是食物链最底层,为了接下来的任务中他能够保住一条小命,他已经决定要忍气吞声,然后专业划水。
“这次是直飞,我们会走白令海峡的路线,贴着北极圈,大约14个小时的航程。”楚子航递过两个小包,各是一套眼罩和耳塞,“最好睡一觉,落地就要开始工作。”
“喔喔,真是和奶妈一样的关怀和细心!”芬格尔很开心,朝空姐喊道,“什么时候供餐啊?你们这里有啤酒吗?我可以要双份饭吗?”
路明非调暗了灯光,正巧空姐从旁边走过,一瞬间他看见了空姐的眼睛,微微勾起了嘴角:“师兄,我们真是上了一架不得了的飞机啊。”
楚子航点头,低声说道:“登机的时候就看出来了,普通人大概上不了这架飞机吧。”
路明非麻利地戴上眼罩和耳塞,他现在需要的是尽快恢复体力,休息是最好的选择。楚子航显然也深喑劳逸结合之道,没过多久便跟路明非并排睡得像一对死尸,让人看了好生羡慕。
飞机升到了云层之上。芬格尔喝了双份啤酒后难免有些尿意,他这才意识到坐在最外面的好处,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哼着走调的Rap扭动着走向洗手间。等他解手回来时瞬间惊悚了,黑夜中迎面照过来的不是灯火,而是清一色点亮的黄金瞳,男女老少无一例外。这时他才理解楚子航那句话的意思,这一机舱的乘客根本就不是什么旅游团,而是一群倾巢而出的混血种。他芬格尔正身处在一个飞行的龙巢之中!
清晨,北京国际机场。从北美飞往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卡塞尔三人组下了飞机,跟着旅客们在海关排起了长队。
路明非惬意地打了个哈欠,这一觉睡得不错。醒来的时候正靠在一个高度适宜的肩膀上,身上还被盖了毯子。楚子航低头操作着ipad,路明非望着那张遮着墨镜的面瘫脸笑了笑,跟上了队伍。
“Ricardo M.Lu!”有人操着美式英语叫他的名字。
路明非循声望去,就见从旅行团里钻出一个老外,热情地冲上来跟他握手,“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真令人高兴!”
“罗马里奥·唐森,幸会幸会。”路明非认出了拍卖会上那个坐在自己旁边的人。
“你们也是来屠龙的?”唐森兴致勃勃地问。
“莫非……你也是?”路明非有点儿惊讶。
“对啊。”唐森微笑着点点头,压低了声音,“这是一架特别的包机,我们预先审核过所有乘客的身份,无一例外是混血种。我们所有人都要去中国屠龙。”
“好大的阵仗。”路明非踮起脚尖看了看他身后的旅行团,轻轻感叹。
“大家都是好朋友,就别掩饰了。最近消息传播得很厉害,全世界的混血种大概都知道龙王在北京苏醒的消息了。”唐森朝路明非挤挤眼睛,“看你这次便装出行,家族知道吗?”
“知道啊,这不是还给我配备了保镖么?”路明非说着把芬格尔拉过来,拍了拍这只败狗的后背让他挺直腰杆。显然唐森还把他当成那日的英国贵族看待,他懒得解释,不如一装到底好了。
唐森看了看芬格尔,觉得这个人高马大的德国人挺符合保镖的形象,除了有点猥琐。
芬格尔多会看气氛,立刻换上一副正经的嘴脸:“这位先生也是去屠龙的?您看起来倒是像要去参加世博会。”
对方不再是拍卖会时的西装革履,长袖衫外面罩着一堆口袋的军绿马甲,下面是宽松牛仔裤和旅游鞋,头戴一顶棒球帽,胸前还有“不到长城非好汉”几个泼墨大字,怎么看都是个纯粹的观光客。
唐森看了看自己一身的休闲装束,大度地笑笑,“我还不至于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言灵别说龙王,随便一个次代种三代种对我都是压倒性的。我是觉得这么有影响力的事件,不能亲眼目睹未免有点遗憾,所以就和朋友们来凑个热闹,顺便去中国度假和参观世博会。这不是一举两得么?”
“试着碰碰运气,如果不行就当做休假旅行,你这样的心态很好。”路明非往身边看了看,“不像我们,非要跟龙王拼个你死我活。”
“谁让你们是历史悠久的名门世家呢。”唐森耸耸肩,“看你们一行三个人,不知道那位是……”说着他望向不远处戴着墨镜低头操作ipad的楚子航。
“那就是家兄啊。”路明非看起来很自豪,“是不是很酷?”
唐森顿时张大了嘴巴,他对Ricardo M.Lu的兄长大人印象深刻,因为据说那人拥有“永不熄灭的黄金瞳”,还是某个古老的暴力组织的领袖。可是黑手党老大的经典形象不都是一身黑西装、黑礼帽、黑超黑手套,叼着雪茄前呼后拥,酷帅狂拽吊炸天吗?而眼前这位却是个冷峻又儒雅的年轻人。不过唐森还是在那温文尔雅的表象下发现了一种属于战场的血腥肃杀之气,就像一只身经百战的孤狼,让人难以接近。
“是很酷,不过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唐森打量完楚子航,摸了摸下巴,“令兄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头领,倒很像一名FBI特工。”
“呵呵,人不可貌相嘛。”路明非微笑。
与此同时,一架庞巴迪公司制造的纯黑色私人飞机轻盈地降落在首都机场。飞机刚刚停稳舱门便打开了,迎着呼啸的大风和初升的朝阳,穿着黑色皮衣的贵宾在舷梯车到来之前,从离地两米多高的舱门直接跳了下去。飞机下迎候的工作人员掉了一地下巴,大家都注意到这位身材火辣的女贵宾还穿着三英寸的高跟鞋,挎着大号的LV旅行袋。
女人在晨曦中仰起头,尽情地舒展着凹凸有致的身躯,长发如瀑布般散落下来。所有围观这一幕的男性都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就连一向矜持的唐森也不由得吹了声口哨。路明非捅了捅楚子航,朝外交通道的方向指了指,楚子航抬起头,正看见女人修长的背影,如同一道黑色流光闪过。
“酒德麻衣?”楚子航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路明非点点头,“上次我去参加拍卖会的时候她也在场,总感觉一直在跟着我们呢,真是阴魂不散。”
楚子航皱了皱眉,显然发现事情过于巧合了。这时,芬格尔捂着鼻子凑了过来。
“师弟,有纸没?”
“不会吧,还真有流鼻血的。”路明非鄙夷地看了芬格尔一眼,抽出领巾递了过去,“给,没出息的。”
“这是一个正常男人的生理反应,我哪能跟两位公龙级别的定力比啊?”芬格尔哼哼唧唧,“等我洗干净了还你。”
“免了,你用完直接扔垃圾桶吧。”路明非摆手,“想不到时隔一月又重新踏上了祖国大地。师兄,落脚点选好了吗?”
“订好了,丽晶酒店,商务套间。”楚子航放下ipad,跟着路明非向海关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