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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世卷·引子 ...

  •   素问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剥皮。

      老长时间不干这种营生,有点手生,黏黏糊糊一手血。

      屋中家具皆用白布覆盖,怎么说,布置得有些像案发现场。你知道,清理那些沙发有多难,特别是血迹。

      在镜子里看见自己,手持光刀,面上点点血迹,宛如艳桃白雪。

      确实很像变、态杀手,不是【权力的游戏】里面小剥皮的那种,走的是汉尼拔路线,将癫狂演绎成习以为常。

      这具人皮用了七年,已经到了腐坏的边缘。

      最近同事茉莉经常关怀我:“童雪,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然而另一只耳朵却听见她心底无不得意的嘲讽:“打针副作用了吧?打胎打多了吧?”

      见鬼,你才是。

      童雪现在是只猫,白色波斯种,蓝眼和绿目相间,毛发蓬勃柔软,美得让人窒息。美人就是美人,做猫也是翘楚。

      当初送她去幽冥城的时候,我打着红伞,她提着葵花灯,莹莹绿水围城如蛇。

      我说:“阿雪,我不能送你了,那里浊气太重,我去了会生病的。”

      童雪回眸一笑,不像是十四岁,而像是四十岁,美艳早熟的少女,不堪回首的人生,连声音都分外细软:“没关系,答应我的事,一定要做到。”接着面孔突变,露出狰狞的鬼面来:“我会一直看着你的。”

      “傻孩子,”果然红衣鬼的煞气甚重,我死盯着那眼眸,有些眩晕,从颈上接下碧水环给她,那手指宛如沙地里的树根:“这是好东西,有钱能使鬼推磨,冥界人间都一样,给了孟婆,给你安排个好去处。”

      童雪愣了片刻,点点头笑了,转身离去,在我手心留下颗眼泪。

      七天后,有只奶猫盘旋在垃圾桶处,奄奄一息,叫声活像是小孩哭,抓心挠肺的,给她喂了次牛奶,就跟着我走,怎么都甩不脱。

      回来在玄天境处一看,竟是童雪。

      没出息,做人不做,要做猫。

      刚转世的亡灵还湿漉漉的,忘川河水没干透,鬼气尚森然。就像人类刚落地的婴儿哭闹,那是还带着前世记忆,哭得声响越大的,前世越是悲惨。过几日,被日头晒晒,自然就好了。

      现在,猫儿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时舔口进口的香蕉牛奶和爪子,一派冷艳高贵,都不稀得看一眼忙得大汗淋漓的主人,你见过会撕牛奶盒会挑嘴会翻白眼的猫吗?不好意思,我家的就会。

      今天剥皮也没别的缘由,天气热,顶着人皮像是穿着加厚的羽绒服,开空调也不顶事,不知道是不是气候所致,一到夏天就心火旺盛,放本体出来透透气。

      “就这样的货色,你也好意识给我看,欺负我没见过世面,还是欺负我脾气好?”隔着电话,我都能想到素问那贱兮兮的笑,微眯起的猫儿眼,舌灿莲花的奸商。

      “哪能啊,凭青殿您的资历就是明抢,我们小本生意还敢说什么,”素问话锋一转:“不过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你说三十万现在能买什么?三十万在黑市最多买个肾,我要是收了钱,还发货,不就是败坏您的清誉,还跌了您的份吗?您老开玩笑,我还能跟着起哄,真是太不是抬举了。”

      “说的是,挂线了,回聊。”干巴巴的笑了两句,只觉得后脑勺连着神经都突突的跳着疼,不知道多少年没被小辈这样夹枪带棒的回呛了,真是后生可畏可敬啊。

      素问家的店铺坐落在城市边缘的大学城地底,前台是个肤白貌美的过气模特,平日都带着大耳机打游戏,拿出排号牌,前台就会扭动着腰肢踩着猫步带你进入曲折的甬道,越是向下便越是潮湿,黑暗,阴森的几乎能够滴出水来,那里陈列的人皮也更加精美、纤薄、价格高昂的令人绝望。

      “墙上这些孔洞是做什么的?”素问家是天师派的嫡传,狡兔三窟,多得是稀奇古怪的玩意。

      “墙里有夹层,用人鱼油封着冥河水,若是有人不规矩,误闯了进来,就会触发机关,先被冥河水侵蚀,然后被人鱼油烧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你说设计的是不是很精妙?”那模特脸上隐隐有赞许之色。

      “真是,”抚摸着那些洞孔,无端端觉得血液烧的炽热:“真是奸商啊,不知道刮了多少妖脂妖膏啊。”都买通到冥界了,有钱能使鬼推磨。

      “你,”模特被我气的无言哽咽,半响说不出话来。

      “立场不同,看法不同嘛。你眼中的机巧,就是我眼里的禁锢。”我抬头:“话说你一个好好地姑娘,做人皮买卖,不会物伤其类吗?”

      她打定注意不再搭理我,肩上站着一只毛发蓬勃的火焰鸟,每片羽毛皆如珠片般发光,照亮了四壁。人皮太过脆弱,不能见火,光,高温,所以,火焰鸟是最保险可靠的照明物。

      “知道吗?以前照明的都是夜明珠?”模特从来没有和我搭话过,所以我不禁觉得受宠若惊。

      “为什么现在不用了?”

      “人鱼全族倾覆了,夜明珠又称人鱼之心,最后一个人鱼死掉的时候,夜明珠一夕之间,黯淡了,陨落了。”又一个大族沦陷了,这世界,今后真的就是人类的天下了。

      其实这场景是极恐怖的。

      空荡荡的人皮被竹条撑开,像灯笼般悬挂在高处,一概都是呆滞失神的表情,不知道是谁这般恶趣味,在皮具后放置了明亮刺目,高瓦斯的电灯泡。

      在外人看来,此地不过是普通的工艺馆。

      人类总是自动屏蔽对他们不利的想法,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东西,他们的眼睛会欺骗他们,他们的心,亦然如是。

      “老板交代过,按您的出价,上墙的东西都不必看的,老主顾吗,总要应酬一下。”模特指着角落里的几件皮具,委委屈屈的叠起来,布满褶皱和灰尘。“在这些残次品里挑挑,兴许还有好的。”

      “你们老板真是个实诚人。”人在屋檐下,焉得不低头。

      人皮就快穿不住了,不复当日的熨帖,每日对镜,女人艳丽的轮廓犹在,可水分一点点被抽走,落发、黑眼圈、黄斑、苍白、落发,活像是个失足、失恋、失眠的女人。

      至于那些残次品,不说也罢,都是碎片用冰蚕线细致缝合起来的,依旧能够看到斑驳淡粉的脉络。

      这些人不是生前整过容,骨骼皮肤都变形了,不禁用。就是出过车祸,支离破碎的不成样子。

      人皮对于精魅鬼怪而言,就如衣服鞋子之于女人。

      带着对为富不仁之人的痛恨,我两手空空回家了。

      回家后,掐断了电话线,拆掉手机点池,关掉屋灯,拉上窗帘,今天不想和男人应酬,也无需血肉或眼里来滋养这匹即将腐坏殆尽的皮囊。

      我想,从现在开始,我可以学做一个人。

      如果不及时蜕皮,这皮囊变会渐渐粘在身上,仍凭最快的刀都无法使之分离,妖气被生灵之气淹没,我能够获得新生,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人类,就像是吸血鬼重新粘在阳光下。

      用永生去交换新生。这样究竟值不值得?

      化人之后,那个人将永不能再找到我,以及他的势力。

      想到这里,借着暮光,拉开镜帘。

      女子空洞美艳的脸孔,扶上去的十指尖尖,染上蔻丹的指甲,一粒粒仿佛血滴子。

      我笑了。

      澜衣,成败是非,终有相对一日。爱恨情痴,皆是过眼云烟。

      我的复仇,开始了,好好接招吧。

      对了,在下非人非鬼,寄居在童雪的身体里七年。

      承蒙道口上的兄弟们抬举,都唤我一声“锦殿”。

      什么,你问我本体是什么?傻孩子。

      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无缘无故失踪、车祸、站在楼下也能被花盆砸死。

      你觉得,他们都是“意外”?

      不,锦殿偷偷告诉你,那个意外的名字叫做——好奇。

      如果这都不怕的话,且听吾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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