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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于泉是沈诗彬的大学好友兼责任编辑,平时的生活很简单,工作和催稿。

      对于催稿这件事来说,凡是部门来了新人,于泉都会毫不吝啬的向他们传授催稿的方法,四个字总结,那就是:锲而不舍。

      你早上要问候她一声:亲爱哒,稿子写好了吗?

      中午问候她一声:稿子写好了发我邮箱哟么么哒~

      晚上问候他一声:写好了吗?

      如果经过三连发她还是不交稿,那就半夜直接问候她妈:卧槽你他妈到底写好了没?没写好你也给我爬起来写!

      整个编辑部的人都知道,于泉手底下的金牌作家,那个笔名叫彬玉的人,是全公司所有签约作家中最喜欢拖稿的一个人,这要是换了别的编辑,催不催的了稿子是一回事,敢不敢催稿是另一回事,而于编辑就有那个威慑力,通常在电话里骂个一刻钟,然后冲到彬玉家,回来时手里已经有了稿子。

      神奇之处就在于催稿的时候,于编辑什么话都说的出来,完全就无视了自己平时的高雅作风,其他编辑时不时就会听见于编辑的暴吼,什么你丫是出车祸断手断脚了还是白血病发作了,或者是家里失火家破人亡还是最近手上没货身体饥渴难耐了交不出稿子,这时候众人只能乖乖的保持沉默,一个屁都不敢放,等于编辑离开以后才敢恢复日常行为。

      亏得于编辑这样,彬玉的稿子从来没开过天窗。

      有人跟主编说了这事儿,主编只是笑呵呵的说,这两人关系好着呢,要不是于泉的话,彬玉也不见得会签我们公司,随她们去吧。

      而现在杂志的新专栏模板都做出来了,现在就等彬玉的稿子,然后找美编画插画了。

      早上九点,于泉准时达到了沈诗彬家门口,准备给她来个迎头暴击。

      按了按门铃,没人应答,又按了按,还是没人应答。

      刚打算开始用手敲门,厚实的防盗门被人打开了,开门的不是顶着鸟窝头的沈诗彬,而是衣冠楚楚,眉头微皱的沈诗彦。

      于泉和沈诗彦平时接触不多,两个人仅有的交流也就在于沈诗彬,平常这个时候沈诗彦一般都已经出门了,沈诗彦看着她,愣了两秒以后了然的笑了:“我就说这丫头今天怎么早就出门了。”

      于泉疑惑:“她不在家?”

      沈诗彦把门打开,迎她进来:“恩,一大早就出门了。”

      于泉握紧了拳头,就不应该昨晚上给她发警告短信的!顿了顿说道:“抱歉打搅了,我告辞了。”

      沈诗彦笑了笑说道:“你先进来吧,总不能让你无获而归。”

      于泉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换了鞋子进来,坐在客厅处的沙发上,看了一眼收拾碗筷的沈诗彦,他回过头看了看她,解释道:“抱歉,你稍微等一下,我等会帮你去她房间找找,她懒是懒了点,但是应该不会真的拖稿。”

      于泉点点头,沈诗彦把碗筷收拾进厨房之后,就到沈诗彬的房间去找稿子了。

      一分钟后,沈诗彦手里拿了个U盘出来,把它递给了于泉,无奈的说道:“我就知道她,这放在她桌子上的。”

      于泉知道这是沈诗彬存稿子的U盘,捏在手里把沈诗彬骂了一遍后起身对沈诗彦道谢:“谢谢了。”

      “没事儿,你是开车来的吗?”他问。

      于泉摇摇头,她一个编辑哪里买得起私家车,当然是坐地铁过来的。

      “我正好要出门,我送你去公司吧。”沈诗彦拿起了放在电视柜旁边的车钥匙,温和的看着她。

      沈诗彬和沈诗彦差三岁,兄妹两个的五官看上去很是神似,一双眼睛都是干干净净的,只不过沈诗彬眼里从来不会露出这样温和的神色。

      看着沈诗彦俊雅的五官,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像另外一个人。

      于泉暗叹一口气,要是沈诗彬也能像她哥哥这么好说话就好了,跟在他后面出了家门口。

      ——————————————————————————————
      沈诗彬一大早出门,精心擦了水果味的香水,抹了水果色的唇彩,连眼影都没化,只是画了一条细细的眼线,就是为了搭身上这条裙子。

      水绿色的连衣裙,看上去清新极了。

      高律约她的时候,沈诗彬以为地点会是咖啡厅或者茶斋之类的地方,要不就是有小资情调的,要不就是有文艺气息的,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高律把地点定在了书店。

      和普通的书店不同的是,德兰书园并不只单单是书院,而是一个集图书馆和咖啡厅于一体的书店,三层的建筑,第一层摆满了书柜,一进大门口就是一个普通的吧台,老板会根据你的喜好调制咖啡或者是茶水,第二层则是文艺气息满分的小型图书室,两人座的小圆桌,客人可以一边安静的看书一边品茗,天花板上的昏黄色的吊兰灯饰给人的感觉既不刺眼,也不会觉得审视疲劳,第三层则是典藏室和包厢,上面的书籍一般只供欣赏而绝不售卖,包厢是VIP客户才能拥有的待遇,一个人的房间,可以静静地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沈诗彬坐在二楼的图书室,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等高律过来。

      她早到了半个小时,男女间的相处之道,绅士的风度往往不仅限于男性,有时候女性需要主动攻击,自然也要拿出诚意。

      所幸高律也是极有时间观念的人,不一会儿就看见他步伐从容的上楼了。

      还是刻板的黑色西装,梳的一丝不苟的发型,清秀斯文的脸庞没有多余的表情,漂亮的双眼藏在镜片里让人看不清情绪,左手拿着一个电脑包,就算是黑色皮鞋踩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来的声音却很小。

      西装外套有收腰的作用,他的小细腰就这样被包裹着,笔直修长的双腿被配上纯色的西装裤,让沈诗彬不禁羡慕起他的身材比例来。

      啧,这种男人,不知道脱了衣服是什么样子?

      “抱歉,我来晚了。”高律点点头,在她旁边坐下了。

      沈诗彬不介意的笑:“没有,是我来早了。”

      “我是这里的VIP,如果你嫌这里吵的话,我们可以到三楼去。”高律提议道。

      图书室哪里会吵,周围的人都在专心致志的看书,倒是他们两个有点吵了,沈诗彬当然是能独处就独处,点头应和:“为了防止我们吵到别人,还是上楼吧。”

      高律起身,把电脑包放在自己的椅子上,对她说:“我去安排,你稍等一下。”

      “好。”

      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有店员领着他们到三楼去了。

      沈诗彬以前来过这家书店,因为这家书店不单单会根据书籍的性质摆放书籍,如果一个作家有多部书籍在这家书店售卖,他们会专门空出一行书架,用来摆放这位作家的作品,沈诗彬出道这么多年,出版的书虽然不多,但因为是畅销作家,所以她的作品被摆放在了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书本围成一个圈,中间摆放着一盆仙人掌,旁边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她的笔名。

      于泉倒是非常喜欢这家书店,因为她觉得书是值得被珍爱的艺术品,这里的每一本书都会被精心的照顾,无论是销量好的还是销量不好的,店员都会定时的清理灰尘,不会让任何一本书上沾着灰。

      她常年都在外面见识各种风土人情,不是这里的常客,对这里的印象其实也仅次于一楼的摆设。

      此时此刻走到了三楼,她才真的感觉到,这里的书是幸福的。

      三楼的书架上放着的都是些出版年月很久的书籍,有的甚至已经绝版,国内的诗歌小说著作,国外的名家经典作品,或纸质封面或牛皮封面的书被一一陈列在书架上,灯光打在这些书上,沈诗彬不禁走过去看了看这些书,发现这些书虽然年代久远,有的封面上甚至有了刮痕,可是无一例外的,它们现在很干净,而且没有卷页,非常平整的被陈列在这里。

      沈诗彬找到了很久以前就想看的一本英文书籍,这在她的大学的图书馆里都没有,居然会在这里被找到,抽出那本沉淀着历史的书籍,简约的封面,扉页处漂亮的手写英文,是这本书的主人的名字。

      “你要是想看,可以借几本回家看。”

      沈诗彬惊讶的看着高律:“可以吗?”

      “我跟这里的老板是老朋友,通融一下是可以的,进来吧。”

      跟在高律后面进了包厢,沈诗彬坐在了高律的对面,还没来得及把这里熟悉透,高律就二话不说打开了笔记本,准备和她谈公事了。

      这么有情调的地方,居然只能谈公事,沈诗彬有点遗憾。

      “之前为了翻译的你的小说,我已经阅读了一遍,但是有的地方的翻译还是需要你的配合,语法方面可能需要你改一改。”高律点开文档,把笔记本往她这边挪了挪。

      沈诗彬看了一眼屏幕,发现有的句子被标记成了红色,看来是高律遇到瓶颈的地方。

      “我从未想到过他的手指如此灵敏,甚至于我的心,我的身体都要被抛向了云端,此刻,繁星点缀着夜空,我,被他,温柔且霸道的侵/占着,菩提树可以结果,一世开一朵菩提花,我心中的佛却从未凋零过。”

      念完了这一句,沈诗彬问高律:“很好理解啊,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按照普通的翻译来说,这里可以用顺句来翻译,但是如果改成倒装句,可能会比较有深度。”

      这句话说白了,就是语法再复杂一点,可以装逼。

      沈诗彬点点头:“那就听你的。”

      高律继续说道:“我是希望你把原句改成倒装的形式。”

      “你要是想让句子结构复杂一点,可以直接用定语从句啊,不过我觉得既然是小说,完全可以就用普通的语法翻译。”沈诗彬提议,“你甚至可以适当的用一用俚语,或者比较简单粗暴的口语。”

      高律皱了皱眉,沈诗彬继续说道:“有的句子其实并不是一定要保持原汁原味,既然这本书是要出版给国外的读者看,那么用一用他们的语言,让翻译变得有趣一点也未尝不可。”

      翻译,到底是以精准为目的还是以亲切为目的,高律是比较偏向于前者的,他擅长把混乱的句子给排列成最整齐的格式,也擅长在一句话中挑选出最关键的句子,然后用最好的语法来表达清楚意思。

      做同传这么多年,这些技巧他已经很熟练。

      “唔,我这样吧。”沈诗彬拿出了包里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然后再掏出了一支钢笔,埋头写了一句话,把它递给了高律:“我这样,把主语放在后面,然后把不必要的介词给去掉,虽然语法上有些错误,但是毕竟通俗一点了,对不对?”

      高律皱着眉看着这个,语法的错误其实在翻译中是允许的,一个人说话不可能百分之百的遵从语法,但是书面翻译,他不觉得可以这么做。

      “钢笔借我用一用。”

      沈诗彬把钢笔递了过去,高律在沈诗彬写的那个句子下面又重新写了一句英文,之后又将它还给了沈诗彬:“那这样你看可以吗?”

      可能因为家庭的熏陶,沈诗彬从小英语的语感就极好,连英文字也写的十分漂亮,带一点花体的感觉,此时她那排字下方,印着墨迹还未干的,笔迹完全不同的一排字。

      流畅,干净,收尾处也会很从容的小小的弯一弯勾,比起沈诗彬的笔记,高律的英文明显要书本化得多,但是却丝毫不刻板,一眼就看得懂,但笔画连贯,潦草的刚刚好。

      沈诗彬绝不会想到,自己会被这个男人的字迹给撩拨的心跳加速。

      “沈小姐?”高律见她一直没有出声,开口询问。

      沈诗彬回过神来,敷衍的笑了笑,继续指了指笔记本上其他用红色标记了的地方,对高律说道:“那这些地方呢?”

      重蹈覆辙,沈诗彬慢慢发现了一个规律,高律所不擅长的地方,都是一些并不是很适合在公共场合拿出来说的语句。

      她看了看高律,发现那个皮肤白皙的男人,脸上似乎有了一丝红晕。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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