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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记忆的间奏 ...

  •   2.1
      会去帮那个流浪汉的原因,纯粹是因为我那已经死掉的老爸。
      老爸很痞子很不正经,嘴里的话没一句靠谱的,碰到财路跳的比猫都高,遇到麻烦蹿的跟狗一样快,认识他的人都会咬牙切齿地骂他自私狡诈是个混蛋。可就是这样的人渣最大的毛病竟然是喜欢去旮旯角落里捡些奇怪的东西回来。
      据说当年他也是在这样一个见鬼的天气里,从某个旮旯里把我捡回来的。
      当然,我不是说我自己是奇怪的东西……虽然老爸说他当时真是看走了眼,以为自己走狗屎运捡到某种神秘猿类幻兽的幼崽,还想着这下发大财了,结果带去一鉴定,才发现只是长得丑了点的婴儿……
      滚!你才长得丑呢你全家都长得丑混蛋!!!(喂……)
      后来医院没等他反应过来跑路就擅自给来路不明的我上了户口立了档案,监护人明明白白写了他的名字,所以当老爸意识到自己惹上大麻烦时,只能抱着黑不溜秋瘦了吧唧啃着手指头的我在风中凌乱。
      就这样终于把我“含辛茹苦”养育成“可以看出是人类”的十三岁时,老爸又不知道从什么样的黑巷子里捡了个人回来。
      刚开始他扛着那人回家时,我还以为老爸终于想通了要结束单身生涯给我找了个老妈,结果……长发飘飘身材很棒的不一定是大胸妹子,还有可能是面瘫肌肉男。
      当那个面瘫男以重伤之躯面不改色一顿饭便吃掉了家里一个星期的存粮后,老爸又开始捶胸顿足地哀嚎着自己的钛合金狗眼不会看人,捡了个大饭桶回来,并抽泣着拎起他过活儿的全套家当出去赚钱糊口了,只留下我和面瘫软饭男在家里大眼瞪小眼的。
      好在面瘫男不知道为什么存在感总是很薄弱的样子,几乎连呼吸都感受不到,除了他在我故意假装忘记给他食物时会发出让人胆颤的杀气外,平时几乎都是挺尸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样的重伤。我看电视的时候他也看电视,我上学的时候他看家,我睡觉的时候他也会安安静静的闭上眼。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礼拜,而我家那不靠谱的老爸也一个多星期没有回家了。
      老爸经常做出把我一个未成年丢在家不管不问几周的渣事,所以当时我以为那老头是干了一笔漂亮的大生意骗了不少的钱,还美滋滋地幻想今后不愁吃穿的美好生活。
      可是老爸却死了。
      警察是在我上学的时候找到学校来的,然后他们带我去医院认老爸已经变的像是岩石一样僵硬难看的灰色尸体。
      老爸是个骗子,按他的话,叫职业欺诈师,他说他是高危工作,玩的是心跳,走的是刀口,生活真不容易啊不容易,何况家里还有两张嗷嗷待哺的嘴。
      他最怕死,所以除非家里真真切切断了粮,他才会不情不愿的出去工作。
      他很狡猾,像是只油腔滑调的狐狸,逃跑功夫可以排上世界前三,这是他最骄傲的资本。
      我以为他又会像往常一样,有惊无险的闹得一帮人鸡飞狗跳,然后穿的很衣冠禽兽笑的很斯文败类地带着漂亮的洋服甜美的蛋糕和花花绿绿的钞票回家。
      结果他是回来了,却被人挖走了那颗心。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怎样的状态从医院回家的,也不知道当时自己在想什么,我只记得我路过菜市场时还迷迷糊糊去买了早上和面瘫男夸下海口,信誓旦旦说要挑战厨艺的法式烩牛腩。
      可是一进家门我就知道,那个面瘫男也离开了,不带一点征兆的。
      就算他很没存在感开口的次数是个位总是垂着一头让人嫉妒的黑黝黝长发不开灯成天无声无息的吓唬我,但家里多了一人的时候,是不会如此冷清。
      我望着和往常一样来不及收拾的凌乱屋子,望着竹筐里还没洗的堆积成山的脏袜子,望着桌子上我上学前特地为面瘫男留下的鸡蛋三明治,突然觉得有点想哭,可眼睛却干涩涩的,拼命挤拼命揉,也流不出眼泪。
      我只剩下一个人了。
      2.2
      老爸去世后第三天,我便被赶出了屋子。
      这个社会对待弱者总是这么的冰冷无情,上午我才抱回老爸草草火化的骨灰回来,下午房租婆便带着她的儿子堵住了我家大门。
      高大的老女人凶神恶煞地指着我吼叫,吼老爸还欠着她几个月的房租,吼屋内的所有东西全部都要拿来抵账,吼如果我再不走就把我这个小婊砸卖到黑街当妓女还钱。
      明明老爸走之前,她还笑脸盈盈的提前收了他三个月的房租钱。
      我站在门口忍受着房租婆把她臭烘烘的口水喷了我一头,忍受着她用肥硕的手指重重指在我的鼻子上,忍受着她把我那些该死的根本不知道是谁的祖宗八辈骂了个遍。
      真想把她的舌头拽出来看看是不是可以长到打结啊。
      我暗搓搓的想。
      可惜当时我只是个十三岁身高才一米四的发育不良的矮子,而房租婆身边跟着她智商和肌肉成反比的两米多高的双胞胎儿子。
      所以我找了个机会迅速抓起放了老爸骨灰盒的书包就跑了,留下房租婆在原地骂骂咧咧地跺脚。
      半夜,我顺着屋外生锈的架子又偷偷溜回房间,收拾好要带走的东西后,我一咬牙狠心对屋子放了把火,便头也不回的连夜坐飞船逃到了另一个城市。
      原来的身份证和名字都是老爸伪造的,这种只是一张纸的证件我足足有一沓,随便挑了一个超过十六岁看起来还算顺眼的身份,我便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住了下来。
      都怪老爸以前总喜欢叫楼下的外卖来应付三餐,搞得我现在营养不良跟个侏儒似地,就算拿出证件也没人相信我有十六岁。
      把带出来的钱全部花光光后,我不得不去整整隔了两个区的偏僻小酒馆当服务员。
      谁让只有那里的黑心老板肯接受未成年(外表)打工呢?而且就因为这样的原因把工资压倒最低还成天满口的慈悲大义说他忍着风险收留我,呵,生活对于穷人来说果然就是个狗屁。
      就这样,我在这个城市独自生活了整整一年。
      我辍了学,卖掉了那套心爱的英伦风小校服,也再也不用为那搞不懂的数学公式烦恼了。
      我每天打工,学会了用土豆和硬面包做出不同口味的食物,手上磨出厚厚的茧子。
      我开始存钱,一个介尼一个介尼的丢进牛奶盒做的存钱罐,厚着脸皮问顾客要小费。
      每天为了生存忙忙碌碌,每天为了生活平平庸庸,从未做过任何多余或者出格的事情。
      然而就在今天,我在这座城市无数条破巷子其中很冷僻的一条,遇到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流浪汉,并脑抽筋的分给了他一块面包,虽然没有继承老爸的爱好捡他回去,但是我总有预感自己似乎在人生重要的选择题里选到了最糟糕的一项。
      可能通向地狱的一项。
      真是日了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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