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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想给你讲个故事,哦,对了,前提是你感兴趣的话。
      这个故事关于一个人,以及另一个人。
      第一次见到九色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男孩浑身充满了秘密。说实话,我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对于这样一看就神秘非凡的人我一向是避之不及。因为,这绝对绝对会是个麻烦!我深信不疑。
      九色是个孩子,男孩子。
      首先这是最普遍的认知,其次,你再注意到的就只是他的容貌了。他很漂亮,甚至是精致。我知道,或许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孩子是挺奇怪的。不过,这确实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最真实的感知了,除了这个词,我真的找不到更为贴切的词来形容了。
      怎么说呢,还是用肤浅的说法形容吧,本来我也是个肤浅的人。九色身上有妖孽一般的气质,他的鼻梁高挺,眉如新月,其实这种眉形一般也是女孩子长着才好看的,显得秀丽端庄。奇怪的是,长在他脸上并不奇怪也不突兀,这让他看起来更加妖气冲天。对了,还有他的唇,薄薄的两片,略有些许苍白,却很好看。最后是他的眼睛,太漂亮了!我也只能这样感叹了,一向自诩文采斐然的自己却找不出任何词语描绘。这双眼睛,纯真中带些妖孽,明明是相对的两个词,用在他身上却并不冲突。
      只要你仔细盯着他看,你会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捉摸不透的力量把你吸噬进去。对的,就是这样,所以我转移视线不再往九色那边看去。
      纸醉金迷,这是我对“onetime”的唯一感受。对了,忘了介绍了,我是一个画家,说画家并不贴切,我只是喜欢画画,仅仅是喜欢而已。我来酒吧是为了寻找灵感,我需要感受那种迷离暧昧的氛围,这对我的“大作”有很大的帮助。
      我正在专心研究我整理好的灵感构思,以便回家大干一场。忽然一个声音传过来,对于这个声音我说不上来有什么特点,只感觉很空灵,彷若不属于这十丈软红的尘世。
      “小妹妹,一个人?”九色问道。
      我是有些微社交恐惧症的人,而且这样一个妖孽的男孩子的突然出现让我反应不过来。
      我愣了许久,只定定看着他。
      他蹙起眉头,有明显不耐烦地情绪,重复道,“一个人?”
      我慌乱点点头,不敢再看他。
      这时他那桌有人走过来,搭着他的肩,一瞬间我明显感觉到他身上的气压低了些,却没有把那只手推开。
      过来的那人递给我一杯酒,轻佻开口,“小妹妹,赏脸吗?”
      我看着他摇摇头,小声道,“我不会喝酒......”
      那人有些不高兴,“怎么?看不起我们?”明显的怒气显露。
      我不知道会遇上这样的事,我说过了,我是个很传统的人,并且毫不掩饰地说,我还很胆小懦弱。所以这一刻,恐惧立即侵蚀着我,手中的绘本掉落,我小心翼翼地说,“我真的不会......”
      连我自己都清晰能听见声音里的颤抖。
      “我替她喝。”九色接过酒。
      那人定了定神,却并未再说什么,只是悻悻离开。
      九色的唇边还有顺着滴落的酒,在五光十色下令他看起来更加充满诱惑力,太漂亮了,这个男孩子。这是我脑海中充斥着的唯一想法。
      九色弯下腰捡起绘本递给我,我接过。他伸出手,落在我头顶上方,却又陡然伸回去,然后凑在我耳边,用极致空灵的声音对我说,“以后别来这种地方了。”
      然后转身离开,那种温柔让我有种恍惚的错觉,似乎现在正发生着的一切都是幻觉。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九色,我以为,也是最后一次。
      几月后。
      由于颜料用完的缘故,使我这个厌恶出门的死宅不得不出门采购画材。
      画材买好后,我绕进一条小路,这里行人一向比较少,会让我更有安全感。是盛夏,隐约雷鸣,天气闷热地可怕,树上的蝉不停息地鸣叫,令人生厌。不过,我并不讨厌这样的夏天,我喜欢夏天,它让我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如此的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忽然有奇怪的声音混入,“你还不还,还不还......”接着是拳头落下的声音。
      我的情绪一下子崩塌,这让我感觉糟透了。早知道就不走小路了,我讨厌这种麻烦。我小心地避开人群,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尽量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只要穿过这条路就好了,我就能顺利到家了。
      终于离开他们的视线了,我松了一口气,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回头看了一眼。
      是他。
      那个美丽的少年被人踹倒在地,拳头像雨点似的落在他身上,他却一声不吭。然后他的特质在我心底加了浓厚一笔,坚强隐忍。
      那双眼睛真漂亮,可我却从里面察觉到了一种隐含的情绪,或许是学画画的缘故,这让我的感知异常灵敏。
      他太落寞了......
      我这样想着。
      然后我转过头去,快步走着,最后奔跑起来,终于到家了,我从包里掏出钥匙,手却一直莫名地颤抖着,钥匙始终对不住门孔,我有些挫败,然后一直站在门口,正下楼的房客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吧,我在他们眼里,确实是个异类。
      我放空自己,就那样站着,手里抱着一大堆美术材料。良久后,我回过神,将画材往地上一扔,用我此生以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
      我要去救他,我笃定。
      我赶过去,殴打还未停止。现在回忆起那时,不由得感叹,到底是什么驱使那样懦弱的我有了与这些小混混的争斗的勇气啊。
      我走上前,大喊,“住手。”
      所有人停下看向我,那么多双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却没有一丝退意,“你们还不走,二十分钟以前我就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小混混们互相打量,或许我该庆幸他们道行还算不上深,不然我可能就完蛋了。
      终于他们还是走了。
      我蹲下去看着九色,他睁开眼看着我,用微弱的声音笑着对我说,“是你啊,小妹妹......”
      不知道怎么的,刚才面对那么多人我没胆怯地哭,现在看着九色面无血色地躺在地上我眼泪怎么也止不住,“你别......别说话......我扶你去医院......”
      他笑笑摸了摸我的头,我恍惚想起上次,他也是这个动作,不过没完成而已,是这个意思吧,我并没有多想呢。
      “傻丫头,怎么哭了?”
      我没有再回他,只是艰难地扶起他往前走。
      看到这里你们可能又要误会了,我不喜欢九色,从来不。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能有幸参与到九色和另一个人当中,不幸为他们见证了一切。
      我不喜欢九色,但是我心疼他。
      九色像是一只猫,就是那种街边随意被丢弃的小奶猫,眨巴眨巴眼睛,整个满是让人心疼的存在。
      我不喜欢他,我心疼他,从始至终一直是,即使到现在也没有改变过。
      我把九色带回了我的家,门口一片狼藉,四处散落着被我扔在地上的画材,我感叹所幸这个世间还有人性所在,它们幸运地没有被人拾了去,这让我感觉满足。
      我之所以没有把九色送去医院,是因为他对我说,“我不想去医院......”
      然后他就昏迷了。我尊重他的意愿,但实在没有好地方可以去,索性只能把他带回家中。
      九色醒了,在第二天我煮好早餐后的清晨。
      阳光正好。昨天下过一场暴雨,夏天的雨总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但还是为明天创造了一点价值—高温终于下去了。
      我是特别喜欢这样的天气的,有明媚的阳光,温度却正正适宜,我摆弄着阳台上种的风信子,然而已经枯萎了,花草什么的实在太麻烦了!好吧,我承认是我太懒了,我想可能只有仙人掌适合我吧。
      早餐缱绻的馥郁让我心生欢喜,这样的早晨再美好不过了。
      我这样想,却被一个声音打断,“早安。”
      我被吓了一跳,由于我长年以来是独居,所以屋内多余的声音让我不自在,我想起了九色的存在。
      我微笑回应,“早安。”接着道,“对了,你昨天说不想去医院所以我就没送你过去,我以前学过医,我查看过你的伤势,除了外伤应该没有大碍,所以就简单的替你处理了下伤口。如果你担心的话,可以去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他朝我走过来,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身高,大概接近一米八的个子。嗯,其实我个子挺矮的,还差点才一米六,所以在这样的差距下,我显得异常娇小,也让我有很大的压迫感。出乎意料的是,他只是摸了摸我的头,我发现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动作。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只是对我而已,只有我。
      接着他又朝我笑笑,温柔道,“谢谢。”
      这样的他依旧很漂亮,却不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那时的他浑身充满戾气。
      他看出我的胆怯,压低声音道,“别担心,我只喜欢男人。”
      所以这样我是该担心还是不该呢?
      我是个传统的人,但思想还是比较开放的。我对同性恋没有什么偏见,不过突然有一个同性恋这样接近我的生活是很难习惯的。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歧视的意思,只是你们明白,当有一种从未存在的事物突然出现在你身边还和你有联系的时候,你是不可能一下子适应并接受的。
      他看我许久没有反应,带着小心翼翼地语气问我,“你讨厌同性恋吗?”
      或许正是那种小心翼翼让我瞬间接受,我笑笑,大声回应道,“绝对不!”
      换来的是他大力地揉我的头。然后再跟着我笑,就像是两个神经病突然被戳中笑穴似的我们突然笑个不停,从一开始的羞赧到后来的放声大笑。
      没有缘由的,我突然就喜欢上了他。
      当然,不是那种喜欢。我们之间的感情从来无关爱情,实在要说的话,我只能将自己定义为九色余生的见证者。
      “吃饭吧。”我提议。
      “好。”
      然后我们一起落座,我拿起一片面包,然后再抹上辣椒酱。这种吃法在常人看来是很怪异的,嗯,我本来就是个怪人。
      我为九色准备好了花生酱,这样的搭配在常人看来才是美味才对吧。
      他却推开了他面前的花生酱,抢过我手上的辣椒酱抹上一大块。我张大嘴诧异的看着他,久久不能言语。实在是太震惊了,因为每次我这样吃的时候都会被朋友吐槽!
      他挑眉,“你以为只有你才觉得这种搭配是美味吗?”
      我两眼放光的看着他,有一种找到组织的兴奋感,甚至毫不夸张的说,这让我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九色,还是那样漂亮,但不仅仅是漂亮了......
      在我和九色的辣椒酱争夺大战后,我们的早餐终于吃好了。
      我坐在摇椅上看着九色。九色以一种奇异的姿势坐着,他的头深深的埋在膝盖里,太落寞了—我这样觉得。
      我闭上眼,轻声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他用一种极致委屈的声音说,“我已经无家可归了,求您收留收留我这个可怜人。”
      这太容易让我想起幼年养的那只小兔子了,在我的摧残下不幸离世的“阿布”。
      “好。”我回道。
      然后我就听见了一个笑声,轻轻的,却十足的让人无法忘怀。不能只用好听二字来形容,关键是它内里包含的情绪,像什么呢?对了,像是小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的满足,又像是小时候吃的棉花糖,白白软软的......
      “九色。”
      “什么?”
      “九色—我的名字。”
      我笑笑,用极其正式的声音回应,“森暖。”
      “你好。”
      “你好。”
      其实我知道,九色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家可归。我想,他可能只是在找一个避风港,一个可以包容他温暖他的地方或者人,很高兴,我成为了那个人。
      就这样,我和九色开始了“同居”生活。
      我画画,他看电影......
      嗯,以及我阳台上的风信子活了,开的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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