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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番外——墨鸦 ...

  •   乌鸦,是一种代表死亡的鸟儿。我叫墨鸦,这意味着我终身与杀戮为伍。这个名字是收养我的人——韩国将军姬无夜——给我取的,我的同伴叫白凤,他与我都是将军手下的杀手。
      我们是从小就作为杀手培养起来的,以养蛊的方法——互相残杀,留到最后的能活着为将军效力。我讨厌生命被别人掌握的感觉,相对的,我十分渴望自由。我经常梦到自己化身成为一只黑色禽鸟,自由飞翔在天际,然而梦到后面,总是有一张巨网笼罩在上方,我无法逃脱。我十分讨厌甚至痛恨这种感觉,所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契机,一个能脱离束缚、掌控自己命运的契机,我需要足够快的速度,我总害怕我来不及挣脱那张网。我想,白凤也是如此,只是他更天真,我只有时时多帮衬着他。他性子冷漠,不善变通,容易得罪人,我不想他死,或许是因为那点同伴之情。总之,这些年我是在尔虞我诈、小心翼翼中度过的,不只要小心敌人、同僚,最危险的偏偏是我所效忠的对象。无论有多苦多累,我只要活下去!
      直到那个名叫弄玉的女人进入雀阁,白凤被她吸引住时,我明白,那个契机到来了,只是凶多吉少。但无论如何,我也是要去拼一把的,哪怕为此付出性命!——我不是不惜命,只是我受够了这种生活,再也没耐心等待下一个不知何时到来的契机,那就赌上一赌吧!在白凤抱着弄玉逃出生天时,我甚至是庆幸的,至少这次赌赢了——虽然只有一个人能真正活下来,哪怕那人不是我!
      我以为我注定会死在那儿,可突然出现的他让我措手不及。围绕在我们周围的锥形晶体在黄昏下反射着金色流光,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风景。他带着我逃离时我几乎以为这是一场梦,又或者是死前的幻觉,然而伤口处的疼痛感却提醒着我此刻的真实性。
      他救了我。因他那时蒙了面,我不知道他的长相,不知道他的身份来历,不知道他为何要救我,然而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却固执的要找到他,锥形晶体的特殊攻击手段是唯一线索。在后来的几年里,我仍然做着杀手,雇主所需付出的代价之一就是提供有关那人的线索,我甚至去过阴阳家与道家,然而一无所获。我不知道为何自己要寻找他,或许是他救我时他给我的难能可贵的莫名信任感,或许是他掌心的温度让我眷念,总之,我也说不清楚。
      再次遇到他是一个巧合。那天我正好接了单生意,再次看到以锥形晶体为攻击手段的他时,我能感觉到内心的来得莫名其妙的兴奋与激动。杀手,是不该有这样激烈的情绪的。我疑惑着这些情绪的由来,担心会给我带来什么损害,却又忍不住靠近。
      四年后的第一次正式见面,他对我生疏而客气的说:“客人,您有什么需要吗?”眼神戒备,一瞬间让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他可能已经不记得我,而我却始终记得他,连他给我的两瓶药也一直随身带着。不过,就算他记得又怎样?我们仍是陌生人。
      我不甘心他就这样忘记我,更不愿此生与他再无任何交集,于是我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一步步地接近他,慢慢的渗透他的生活。当看到一名女子不知廉耻的靠他那么近时,我无法解释胸中这股郁气从何而来。我帮助他摆脱那女人,给他贴上了我的标签。他一定不知道,在说出那句“我是他男人!”时我内心是怎样的波涛汹涌,雀跃与恍然大悟同时出现。我想,我是在那一刻明白了,我,对丛薪,是怀着喜欢的情感的。
      他对美食总是无法抵抗,我喜欢看着他进食,他吃东西的样子可爱极了,总是让我挪不开视线。但我最爱他的睡颜。他睡着了后,我将他拥入怀,这种满足感与幸福感的美妙是无法用语言描述出来的,也是我过去不曾体会到的。嗯,丛薪吹箫的样子也很可爱。总之,他总能让我的视线为他停驻。
      后来再一次出任务——嗯,我也不是不想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但养媳妇也是花费很大的——本来需要十天,我硬是在七天内完成,并在第八天晚上回到了桑海,只因我实在太想念他,我急迫的想要见他。出乎意料的,我并未见到他。此时,我才反应过来,我对他仍是一无所知,如若他就此消失,不知道要多少年后才能再次见到他。我不想再来几个四年的寻找,之前只是一心沉浸到见到他的喜悦之中,竟然忘记了这回事,真是该死!我那时完全慌了神,不知所措,只能静静等待,祈祷上天再一次将他送回——多可笑,以前我是从来不会对上天有所期望的,我只信我自己!
      在外面晃荡了一圈,回来时,我见到了他,他刚刚沐浴完毕,正在穿衣。我控制不住地拥他入怀,感受到他的温度时,我几乎脱口而出对他的感情,然而我终究什么也没说,甚至不去问他之前去了哪里。不可否认,在他温柔的询问我是否累了,需不需要休息时,心中对于他无故消失的恼怒也消散的没了半丝痕迹,他总是能很好的掌控我的情绪,即使他本人并不知道。在他入睡后,我在他身上留下了我的痕迹,算作惩罚,其实我在想,这样我与他是否就多了一层联系。我抓紧一切可用的时间来构造与加强我们之间的联系,但我没想到后来他的令人措手不及的突然消失,打破了这一切努力。
      那之后我很少让他远离我的视线范围,即使他不知道我在跟踪他。不过,我庆幸这样做了,至少在他受伤时,我能及时出面救他。看到他的伤口时,我简直想杀了隐蝠,随后揍了他一顿来发泄,但包扎丛薪的伤口更为重要,所以我并未浪费时间下杀手。再者,他是流沙里的人,虽然我并不惧怕,但少些麻烦来打扰我与他的生活总是好的。
      后来,我又随他去援助墨家,只不过我一开始并未现身。只是当星魂说出那番话时才出面,也因此和我以前的伙伴白凤再次碰面。暌违多年,却一见面就变成了敌人,也蛮有趣,只可惜他们并未打起来。
      之后我与白凤聚首叙旧,半途中我突然感到一阵心悸。每次出现这种情况大都与他有关,该死,就不该离开他一刻钟!我撇下白凤,匆匆去寻他,却看到他化作金色流光消失的场景,至此以后,我开始厌恶黄昏时的金色光线。直觉告诉我他这次是彻底消失,那时心脏当场便剧痛了起来,痛感密密麻麻地向全身蔓延开去,汹涌而无节制,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已被这痛折磨至死。
      后来,我虽仍活着,却已离行尸走肉无甚差距。我失魂落魄的回到了他的住所,那里是我和他的家,到处都是我们温馨的回忆,那是想起来就会不自觉的嘴脸上扬的存在。要不是这里有他留下的痕迹,我几乎都快恍惚地认为之前的种种不过是一场梦罢了。或许,只剩下这儿能见证我俩那段我生命中最为快乐的时光了。我在那儿待了一段时间,确定再也等不到他了,我又一次踏上了找寻他的路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了,至少这次我该庆幸,有关他的线索比上次留下的更多!
      白凤问过我,万一找不到怎么办?我苦笑,那就继续找,四年,十四年,四十年……穷尽一生也要追寻下去!如若找到了,那就撇开犹豫,向他诉说我对他的心意,然后时刻不离开他半分,耗尽这一生也要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再也不让他离开半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番外——墨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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