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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精灵与音乐3 ...

  •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很喜欢音乐。到底为什么喜欢音乐,没人说得清。或许是受到哪些音乐节目的影响。因为当有人问起他为什么喜欢音乐,他总会说,那不是很帅吗?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很倒霉。本来清闲的时间她可以玩好多多游戏。可是她有一个算是亲人的哥哥总是拉着她到他家里听他的演唱会。到底是什么样的演唱会呢?几个倒扣的塑料的桶和两根木棍就成了架子鼓。一把扫帚便成了吉他。破拖把头就成了演唱的麦克风。演唱会是如此的简陋,程琪也不说什么了。可是演唱会的鼓手,吉他手,主唱都是一个人是不是太寒酸。望着因为不断跑动的而额头都冒出汗珠的小男孩,小女孩真是为之心疼。当然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算了。可是小男孩的歌声太过奇特,尖锐的嗓音,走调的歌声,是魔音,小女孩哭着想要离开……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尽管他们会常常吵架,但是还会常常在一起。
      “你就这么喜欢音乐?”小女孩问道。
      “是啊,毕竟它是我的爱好。对了你有什么爱好吗?”
      “这个……我没什么爱好。”
      “那将我的爱好送给你怎样?”
      “额……”
      后来小女孩和小男孩逐渐长大。小女孩因为家庭的缘故很少再来。小男孩明白音乐不是想象那么简单的。可是他坚持了下来了。为什么?嘛,总归是我的爱好。他总会这样说道。
      今天程琪奶奶家如此热闹。因为今天是程琪表叔的成亲的日子。
      都说女人最美的时候,是穿上婚纱的时候。这句话看样子是很有几分道理的。表妈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平常看起来也并没有多么漂亮。可是今天却格外的迷人。是因为化了妆,好好打扮的原因?还是因为今天是主角光环加身的缘故?不过为什么今天的男主角就算是光环加身并且好好装扮,怎么还是这样?黝黑的皮肤,憨厚的傻样一点也没有变。漂亮的表妈到底是看上你哪一点了?
      算啦,算啦,这不是重点,婚礼上的好吃的才算是真的。
      农村里没有所谓的教堂。朴实的农村人也不搞这些。他们只需要摆上几桌饭菜高高兴兴的吃上一顿便是对新婚夫妇最大的祝福。
      农村的规矩很多,晚辈不可以随意上桌,要为长辈端盘子。那是因为婚礼上没有端盘的服务生,所以定下这种规矩。程琪恶意的猜想着。
      不过,这块鸡肉确实美味。鸡不是养鸡场用饲料快速养大的鸡。虽说这里的厨师不像饭店里的厨师,只是粗略的翻炒,没有精细调料,却很好的保留了鸡肉本来的味道。因为是在山上放养的,鸡肉在本身的肉香的基础上又有着淡淡的草籽香……恩恩,好吃,好吃。
      啪……“好痛,好痛。”程琪的摸着疼痛脑袋,回身怒视程锁,“知不知道这样会让人变傻的。”
      程锁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摁着程琪的头顶。“你本来就很傻,要不还这样不长记性。那桌叔叔阿姨都等着上菜呢,你还有这个闲工夫偷吃?”
      哼,程琪鼓着小脸,很是不满:“我不就是吃了一块鸡肉吗?”
      “就一块鸡肉?”
      “还有四只炸虾?”
      “是么?”程锁捏着下巴,不确定的问道:“我怎么不记得我的妹妹有这么乖。”
      “没有了,没有了。”程琪极力否认。
      程锁笑着擦掉程琪嘴边的油渍。“摆脱就算偷吃也要消灭证据好吗?”
      程琪的脸红了起来,眼睛瞟向旁边。“要你管。”
      “对了,晚上八点你到小麦场。”
      “干嘛?”
      “去了就知道。别忘了。”说完,程锁便潇洒转身。
      很帅气,对吗?
      可是下一个瞬间,程锁的一只脚一歪,手上的银盘一倾,紧接着是噼里啪啦的瓷碟的摔碎声。
      “呜呜呜……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八点,就算到了夏日,天也早已黑暗起来。
      如同钻石的星辰早已一颗又一颗的挂在黑色的幕布上。
      按着约定来到小麦场。
      小麦场是农村用机器打小麦的地方。所以小麦场一般都是广阔的水泥地。
      “上山打老虎?”程琪望着黑漆漆的一片的小麦场,对着暗语。
      搞什么,在进行地下党活动吗。
      啪,小麦场的大灯打开。黄色而强烈的光线一下子照亮了整个小麦场。
      自然程琪也很清楚的看到了站在小麦场中央的程锁。
      那家伙手里拿着吉他,带着耳式麦克风,身边是两个的音箱。
      “喂喂喂……”程锁试了一下音,满脸微笑的说,“今天是专门为我的好妹妹的准备的个人演唱会,你准备好了吗?”
      程琪笑了。她说呢,来到这里摸过鱼,网过蝉,摘过蘑菇……可是还是觉得少点什么?怎么忘记了,还有欣赏他的个人演唱会。
      还是如以往的简陋。可是最起码不会像以前拿着塑料桶什么的做乐器。
      吉他弹起,通过音响的放大,有些失真,却还是很好听。
      “一直,一直的等待,是为了什么?曾经的记忆,曾经的欢乐,是否记得林间的追逐?你的笑容,无法忘怀。青丘的呐喊,我都会一直,一直……”
      磁性的声音,清新的曲风,那家伙唱歌什么时候唱歌这么好听了?
      忽然一声尖锐的响声响起,紧接着天空绽放出美丽的花朵。是烟花。
      “程琪,这是我的音乐,喜欢吗!”
      程琪就这样望着,看着,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他站在山顶上,狂风吹着衣服猎猎作响。夕阳的金色光芒斜照他的脸。他朝着山下大喊着:“程琪!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接受我的音乐的!”
      有些感动,有些想哭,他是傻瓜吗?小时候的承诺,他还记得这么清楚……
      清晨,火车站候车厅门外,程琪与父亲一起和亲人们告别。
      而那家伙也跟了过来了。
      “喏,这个给你。”他将吉他递给程琪。
      “为什么?”
      “你不是接受我的音乐吗?”
      “有什么关系?”
      “接受它,我的音乐就会随时在你身边,当做我胜利的证明。”
      “我不要。”
      “我会伤心的。”
      尽管莫名其妙,程琪还是接受了吉他。
      “那再见。”
      “再见。”
      火车渐渐开出车站。程琪抱着吉他看着应该算是熟悉的景色,回想这三天的事情,真是不知道算的上高兴。
      2013年某月某日有小雨
      再见这个词虽然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但是我很喜欢。因为我喜欢将它拆开读——再一次相见。可是如果不在相见了又叫什么?
      永别!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单单隐瞒我?
      直到后来我才从父亲的口中的知道,这个夏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因为他得了绝症。
      骗人的吧?明明他还是那么的可恶。明明他看起来那么活泼。可是……为什么不告诉我?要不我会更加珍惜那段光阴,不会让它变得稀里糊涂。
      你有什么爱好吗?
      哭泣?不,我不会的。我怎么会为那个总是欺负我的人哭泣?我相信那家伙就算是在天堂也会笑的。
      告诉你哟,我的爱好有很多,恶作剧,享受美食。可是决算这样,我勉为其难的将音乐也加入我的爱好里。
      不要太过感谢我。
      谁让我喜欢你音乐。谁让你喜欢音乐。谁让我最喜欢哥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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