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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第一百六十章 陆华拨开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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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拨开灌木丛,发现底下是个洞口,形状跟脚差不多,陆华拿树枝捅了捅,发现这个洞的洞口是用泥土堵塞了的,陆华猜测:“这该是穿山甲的洞穴。”
程启敬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的?”
陆华看到了,但是很显然不能这么说,于是就说:“弄出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一边说着,陆华一边俯下身子,伸手直接伸进洞里,其实使用精神力控制着里头的穿山甲把尾巴送到自己手里,然后一使劲儿,一个尾扁平而长、全身有黑褐色瓦状鳞甲、四肢粗短、头呈圆锥状、眼小、嘴尖的东西就被陆华拉了出来。
提在手里抖了抖,虽然这东西团成了一团,但是还是能看得出来,确实是只穿山甲。
程启敬小心的凑上来看,惊异地说:“这穿山甲居然还长着毛?”
可不是,这家伙鳞片之间杂有硬毛,两颊、眼、耳以及颈腹部、四肢外侧、尾基都生有长的白色和棕黄色稀疏的硬毛。
满足了好奇心,陆华把这小东西扔到地上,它在地上滚了滚,依旧蜷缩成球状,丝毫不敢动弹。
陆华倒是特意对程启敬说:“你可别学我伸手去抓这玩意儿,它身上的鳞片是能张开的,边缘挺锋利的,割伤人还是比较容易的。”
程启敬回头看,那小东西已经舒展开了,正往灌木丛里跑,眨眼久不见了踪影。
翻过一座小丘陵,就是半山海了,从这里看半山海,偶尔光芒万丈,偶尔风吹云动,令人即惊叹,又畏惧。
半山海其实是拜雪山分离出来的一部分,就位于在拜雪山的正前方,远处一看,和拜雪山宛如一体,从半山海的山脚望去,山脚部分苍翠郁郁,山腰上色泽陡变为冰蓝色,如同一片蓝色海洋悬挂天际,令人震撼不已。
这部分蓝色其实就是巨大的冰川,靠近的时候,还能听见有“哗啦啦”的流水声,那是冰川融化后形成的冰河流淌的声音,冰川上冰舌部分的冰塔林,像一把把刀戟直刺苍穹,在阳光的照射下,不白而蓝、平静如海,远处看去,就像是山体一半成了海洋,甚至隐约可见有嶙峋怪石点缀其间,宛如海中礁石。
在半山海之后,拜雪山时不时的发出阵阵巨响,那是山上雪崩,就像在“滚雪牛”,轰鸣震撼。千万年来,拜雪山始终如一、源源不断的为半山海补给着新雪,让海覆半山的奇景,始终存在。
两人没有去翻越半山海,面对变幻莫测的雪山和不时漫天雪花,陆华可没这个胆子大咧咧的就去和自然较劲儿。
半山海的下半部分,山底是灌木丛和高树,上头却全是松林。
绕过半山海,时间已经不早了,两人决定在松林里歇下。
撑开帐篷,雨布为表、粗布为衬,主要就是挡风雨和避蛇虫的;在周围撒了驱蛇、驱虫以及驱兽的药粉,然后架了火堆,开始处理晚饭。
中午的蚌壳已经扔了,不过陆华在程启敬的瞠目结舌中打背篓里掏出个挺深的小锅,做上汤水足够两人喝的了,来的路上陆华逮了两条蛇,打了两只野鸡,刚才两人还在松林里摘了不少蘑菇,其中最美味的要数松蘑,松蘑除具备一般蘑菇生长条件外,还必须与松树生长在一起,与松树根共生其生长环境为阴坡或半阴坡的松树林中。松蘑肉质肥厚,味道鲜美滑嫩。不但风味极佳、香味诱人,而且食之有益,绝对是难得的山珍。
至于蛇,其实毒蛇的肉要更好吃,但是毒蛇一般有些毒性,陆华不敢擅自给程启敬吃,就逮了两条无毒的蛇,也算是运气好,逮到了南方人都比较爱吃的滑骨蛇,这种蛇肉质细腻,入口清甜,蛇骨熬汤味道极为鲜美,但是并不好捕捉,主要是这种蛇,行动迅速,昼夜活动,但非常怕人、不光见人就跑,往往人只要在它几丈以内出现,就会被它发觉,从而溜之大吉了。
先把野鸡处理好了,拆出一些来做汤,剩下的抹上调料,在野鸡肚子里塞上野菜和菌子,拿叶子包了,裹上泥巴,放到火堆里边,然后又做了鸟蛋菌子蛇段鸡肉汤,拿锅盖煎了几个厚厚的鸟蛋野菜饼,烤了蛇和鱼,程启敬吃了一条鱼,两对鸡翅,一根鸡腿和鸡肚子里的一半东西,吃了半张饼子,又喝了两碗汤,剩下的就全归陆华。
陆华摸摸肚子,没大很饱,算了,八成饱,就当养生了,明早多吃些。
半夜来了个不速之客。
陆华猛地清醒,眼神明亮,完全看不出来方才还在沉睡中。
轻手轻脚的出来帐篷,陆华听见不远处树林里发出乱糟糟的动静,陆华没敢离帐篷多远,他已经‘看’到了,是头熊,约莫着两米多高,体型极大,得有上千斤的分量了。
这头熊是从松林里出来的,它缓缓地走着,鼻子里努力地嗅着空气中细微的香气,这是一种它从没闻过的味道,却极有诱惑力,让它感觉到更饿了。
秋天的熊因为要积攒脂肪,是最贪吃的时候,同时也是它最好吃的时候。
这家伙该是一头黑熊,一般来说,熊是喜寒冷的动物,应该是在比较寒冷的地方生活,这里能有熊,估计是因为这里不仅有雪山,海拔也不低,并非像东南那么炎热潮湿的缘故。
熊一般是喜欢居于茂密的森林之中,这样方便在白天活动的时候隐藏,没有固定的栖息场所,平时单独行动食性较杂,喜吃蜜、蚂蚁、蚁卵,也螚捕鱼吃,或者抓小型的动物吃,有兴趣的时候,遇见人类爷不妨抓来尝尝。
陆华可不打算让这家伙评论一下自己的味道,直接控制着这家伙走开,尽管陆华没吃饱,但是这么上千斤的大家伙,没有必要,显然不需要放进自己的食谱中,至于为了熊掌这一美味就要了一条熊命,陆华也没啥兴趣,南方山林里有什么危险生物,陆华也不关心,所以这只黑熊,就好运的留下了一条小命。
不过陆华也没白起来一趟,他逮了一只豪猪,二三十斤沉,骨头掏了出来,肉皮还是完整的,只剥了外皮。
豪猪形状如猪但项上、背脊上有棘鬣,一尺多长,很粗,刺的颜色黑白相间,粗细不等。那些个棘刺自肩部以后直达尾部都是,棘刺中间是空的,有的尖端还生有倒向的钩子,像一根根利箭,非常坚硬而锐利,陆华把这些棘刺收起来一些。
就近砍了株长生木,取了米,塞了些到猪肚子里,加了调料水封好,肉皮外头切了刀花,那调料和蜂蜜一层一层的抹上,找了块石板削了凹槽放水,隔水架着小猪,用木头削了盖子,盖好,慢慢的蒸。
至于骨头,就剁小了扔到锅里熬汤,加了些长生米扔了些香菇和小银鱼进去提鲜。
临近清晨的时候帐篷都挡不住香味飘进来,陆华不得不一直释放着自己威压以防止野兽来吃白食。
早上起来,可把程启敬惊讶的不行:“你半夜起来忙活了多久这是?”
陆华不甚在意地说:“醒了就起来了,我也没注意多长时间,汤可以喝了,肉还没做好。”
把石蒸锅从火上端开,拿棍子穿了蒸熟的豪猪,重新开了刀花,架到火上,边抹昨晚用野果和猪油、调料调好的酱料,一边转着棍子烤着。
等着程启敬洗刷完毕,慢悠悠的喝了碗猪骨粥,这肉差不多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