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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第一百五十六章 按照陆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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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陆华的打算,是要派人去县衙报信的,还要拿着人头领赏,这些留在贼寨的东西是要给属地的福利机构留着的。
有人求着想跟着一起走,华毅摇头:“我等还要剿匪,你们不便跟随,自寻去路吧。”又给他们指路:“出寨南行,半日便可到官道,一路并无其他匪寨,你们自己小心足以。”
出了山寨,周围迅速的闪过来几个人影,都是先前在树上望风把守的,除了这几个,还留了几个人,为的是监视这处寨子。
除了寨子里这些,还有些在外头的贼人,方便的就找出来宰了,就怕有漏网之鱼回来,山寨里毕竟还是有几个受害者的。
一直到晚上,陆华带出来的这些人,身上都明显的出现了一股杀气,这是见过血、杀过人之后才有的气势,就像是一把好刀开了刃,原本人们看着他们的体型会觉得挺厉害的,如今人们再看他们,心里不是觉得厉害,而是会不自觉的畏惧他们了。
陆华快到营地的时候,找了个溪流,暂时一停,让大家把自己的衣裳换换,身上血迹清理干净,就连头发都散开重新扎,不过一会儿,大家就看着又都干干净净的了,嬉笑之间,瞧着就像出来玩儿了一趟。
尽管如此,程启敬见了人,还是觉得自己之前想的太简单了。单是瞧着这些人气势的变化,就知道他们这一天出去绝对不是去玩儿的,又想着陆华的意思,剿匪不是只这一回,顿时心里就不安起来。
陆华赶紧安抚:“阿敬,这剿匪,可真么你想得那么难,你想啊,我在战场上,面对着千军万马都杀过来了,还能对付不了几个小毛贼?你别看大家变化不小,但是你想想啊,咱不说杀人,就是大街上的屠户,杀猪也能杀出一身的煞气来,看着也挺吓人的不是?”
程启敬先是笑,然后又皱眉:“你说的屠户,人家那是杀猪杀多了,多少年的血气积攒呢!你们这才出去一天……”
陆华满不在乎的笑道:“难道人还比不上没脑子的猪么?”
程启敬就不说话了,但是心里还是惴惴,他一个书生,哪里想过杀人?
陆华叹了口气,认真了几分:“阿敬啊,不是我吓唬你,你是知道的,我很可能要去南藩作战,不说我自己到时候肯定又是要面对千军万马的,我带上战场的,肯定也得是能杀敌制胜的,难不成还要我去保护自己的从兵?再说以后,他们也是要护卫咱们领地的,难道就只能是样子货?”
程启敬这才苦笑:“我自是知道,只是我担心你的情绪,却不会因为理智而减少。”
陆华低下头去在程启敬肩头蹭蹭,抱着人软声说:“阿敬,你关心我,我自然是高兴的,只是我却不愿意你因为这个伤了自己,我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但是我能保证我一定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最起码,不管什么情况,我都会活着回家。阿敬,你得好好地,你得让自己好好的。”
程启敬沉默,然后苦笑:“华子,我是不是很麻烦?”
陆华缓声说:“有什么麻烦的呢?我自己花了两年的时间变成这样,又怎么会要求你在两天就适应我的变化?阿敬,我不着急,咱们以后时间长的很,慢慢来。”
程启敬叹了口气,抬手回抱:“你早就说过剿匪的事情,我却从来没想明白,现在才会不知如何是好。”
陆华摇摇头,揽着人慢悠悠的摇晃着:“阿敬,这不是想明白想不明白的事情,为什么说眼见为实?因为只有亲眼见到的,才能真正在人的意识中形成具体真实的印象。你没见过的事情,再怎么想,也是虚浮的。”
“我好歹是个大男人,如今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程启敬不知怎么的,忽然又想到自己身上来了,他以前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如今却要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他自己想想,也难受。
陆华眨眨眼,故作惊讶的说:“阿敬,你觉得自己不好么?我觉得挺好的呀!你看你一直关心我照顾我,我觉得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夫夫俩絮絮叨叨,一时倒是黏糊起来。
入夜之后,本是陆华去抢劫发财的时候,但是看看睡得不怎么安稳的阿敬,陆华心里排了排时间表,心想:还是算了,大不了以后加加班……
半夜里程启敬醒了,瞧着身边躺着的人,不由抿嘴笑了笑。
原本的生活节奏这下子就有改变了。
南方山林这段路走下来花的时间占了整个路程的三成,但是这一段地方是没有城市的,只有一些小的聚居地,更不又说有人力市场了,倒是有的时候能碰见处理人口的,不过这种买卖就是违法的,没啥保障,留着在山里使还成,陆华要是把人带出去,绝对是找麻烦的。
之前陆华习惯了隔两天出去买上一批人,空闲就调教手下,如今却要天天忙碌,就连夜里也要出门干活,一时间倒是不习惯,最重要的是这么一忙活,跟自家夫君的相处时间就减少了。
这让陆华的心情十分的不好,一离开车队就是一副凶神恶煞、全天下都欠他银子的表情,不说陌刀挥舞起来多么有威慑力,就是单把他往那儿一放,绝对的神鬼易辟啊!
一番大扫荡下来,陆华的收入显然比上次要好不少,这次毕竟是大部队行动,重要的是陆华手上如今有了二三十万的银子,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花销。
这天陆华回来,打怀里给程启敬掏出个一个小东西来:“凑巧遇见了,就给你带回来了。”
“哎?什么东西?”程启敬伸头去看,就是一个不到半个巴掌大的毛团子,黄棕色的毛有点儿偏红色,仔细看就是一个大团子上顶着一个小团子,小团子上还顶着两个长耳朵,程启敬伸手戳戳这小东西,惊讶的问:“这是兔子?这么小?”
陆华递给他:“估计是,今天看见一群,都是这么大,大的还没有一斤沉,估计该是长不大的,我逮了一对儿,等着以后给咱孩子们玩儿。”
程启敬把这小东西拢在手里,看它傻乎乎的歪着头,嘴巴动啊动的,他一个大男人也觉得这小东西挺有意思的:“你这想的也太周全了,咱们孩子还没影呢……”
“早准备才放心。”陆华又打怀里掏出另外一个,两个小家伙呆在一个巴掌上,居然还显得不挤,看出这东西多小来了:“那一群兔子都被逮回来了,被那群兔崽子拿去哄媳妇了,我也不能落后不是?不过估计你够呛有耐心养这玩意儿,玩儿两天随便找人着这就是。”
程启敬被手心里暖乎乎、毛茸茸的感觉挠的心里痒痒,闻言不假思索地说:“留在我这儿吧,这么点小东西,随便揪把叶子就喂饱了,挺好玩儿的。”
“那行。”陆华本来就是为了讨程启敬欢心才特意找的这种小东西,回来了才反应过来,这种柔弱的小东西,一般是更讨雌性的欢心,自己可千万别吃力不讨好,眼下见程启敬不讨厌这小东西,心里就高兴了。
不过陆华还是打算下次吸取教训,找些更合适的东西回来。
所以过了两天,陆华又带回来了一个小东西。
这次带回来的小东西可还没有上次的兔子大呢!
其实要说陆华自己,他喜欢的是大一些的动物、凶猛一些的动物,但是这个世界的动物在他眼里都是很柔弱的,若想要满意,那就只能自己培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