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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再一个,两 ...

  •   再一个,两方交战,陆华是知道有擒贼先擒王一说,可依旧不敢相信,这个世界的人竟然可以凭借两军将领的一对一挑战决定一场战事的胜败。

      陆华记忆里就有,两军交战,千军万马列阵——围观?而两军轮流派出将领叫阵对战,感觉就跟打擂台似的,最后敌人败走,敌方便退出一程。这简直是有点搞笑了好吧?

      还有最奇怪的,打仗竟然还带休假的,就跟陆华原来世界的学校放寒假暑假似的,每年春种秋收的时候停战,反正陆华是想不明白的,军队里又不种地,也不是每个打仗的地方都有农田,怎么会有这个奇怪的规定。

      不过既然有这个规定,陆华也乐得有休息的时候,他打算到时候就回家去接人,这中间几个月的时间,正好接收下属、训练人手。

      第二天新丁报到来了,陆华虽然还带着伤,但是也不妨碍走动,自然要见见自己的下属。

      陆华手下有两个总旗、十个小旗、二十个伍长职位,总旗是马彪和张勇,前者是军户出身,袭了哥哥的位子,虽是总旗,其实跟新兵差不多,不过这位马彪能读会写、算账一把好手,看着有些矮胖,常笑哈哈的,却是个粗中有细的性子。

      至于张勇,和陆华一样,累功升职,老兵油子了,面上伤痕极为丑恶,闷不做声的看着木讷,心里挺有主意的,他功绩点也不少,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不愿意往上升。

      十个小旗其中一个是新流放来的犯官家属,叫做李煦的。犯官流放充军一般是往北边的,因为今年这边开战,他们一家子就被送到了这边,南边气候与北方相差极大,又有湿热瘴毒的,让李家人折损了好几个。

      李家是文臣出身,李煦算是一个异类,打小舞刀弄剑的,还想着行走江湖,如今流放,李煦不过头次上战场,就杀敌十余,堪称勇猛。

      不过陆华看着他极为傲气的,有本事又有出身,虽然如今算是落难,但想来也不是个听话的。

      另外小旗中还有两个犯官后代、两个军户世袭、剩余五个就是累功升迁的,二十个伍长半数是军户世袭,至于兵丁们,则全是勾补来的新兵。

      陆华看过众人,发现自个儿手下恐怕都是些刺头儿,有桀骜不驯的、有油滑机巧的、还有木讷固执的。陆华本心里看重人命,并不愿意拿着这些人的性命做消耗,自然就要费心力折服他们。

      不过眼下陆华有伤在身,是做不了什么大动作的。而且勾补来的新兵对于战事一窍不通,还是要跟着大部队训练训练的好。

      所以陆华见过了人,只不过是故意没有收敛自己的气势,先让他们有个深刻的印象而已。具体的训练,等着陆华伤口好了再说。

      至于上级,陆华的直属上级是千夫长顾泽端,一个爽朗的大汉,将门世家出身,年纪不大,当了好几年的兵了,这次征讨南蛮才升任千夫长的。

      往上是把总盛隆,军户出身,年近不惑依旧一身腱子肉,南方本地人,使得好一手狼牙棒,长相憨厚,整天笑眯眯的,说话口音很重,不过倒是个很好的人,就是爱操心了点儿,还给陆华送过几次药。

      再往上就是总兵杨靖了,杨静独领前军,虽说立功机会最大,但是也是遇到危险最多的,所以前锋营中以精悍老兵和炮灰新兵犯官为多,两极分化比较严重。

      前军直接听从与将军,所以,陆华最顶头的上司就是征蛮大将军镇安王段成。

      不过前军独立性比较强,杨靖才是真正的老大。

      百夫长可以有四个随兵,随兵是要自己招募的,不占军队名额,军队承担兵饷、但是没有功勋田。

      陆华做小旗的时候,就有两个随兵名额,但是陆华本身只把随兵看做垫背的,他自觉是个小人物,不比旁人贵重几分,就没想着招募随兵,如今陆华是要找四个的,陆华想着等有时间自己去人口市场买上几个人。

      而且不光是随兵,以后分了官宅,家里也需要下人护卫,甚至再往后兑换了功勋田,也要买人种田的,买了奴仆来种田,要比把土地佃出去省心多了,也能有更多的收入,还能慢慢继续人力。

      这个时代人命不值钱,尤其是战争期间,杀俘也是常事,陆华看着可惜,却不敢去买那些发卖的俘虏,生怕买来个祸害。

      不过如今虽然算得上风调雨顺,但是什么时候都有吃不上饭的,陆华打听过了,人口市场从来不缺人的。

      别看着这时候的人一说起当官的,就满脸满心的敬畏,但真到了真格的,这小老百姓心里也从来少不了计较和盘算。

      比方佃户,虽不敢拖欠租子,但是要是主家让他们看不顺眼了,他们未必肯在土地上下功夫,这个时代收租子是按照收成的一定比例来的,而不是个定数,所以他们想要糊弄,也简单的很,田里除了粮食再种些旁的,粮食少了伺候和养分,长得自然不好,而农户们却可以凭着那些额外的作物换钱,也耽误不了一年的生计。

      而且这种亏就算主家管事的知道,也未必有什么法子的,这时候佃户都是就近找的本地人,不说一家如何,这一般都是一村几村的一个宗族,不把土地佃给本地人,外地人未必敢来租赁,本地人也未必不敢暗地里捣乱。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麻烦,陆华宁愿买些人手,就算得不了死契的奴才,有终身契的奴仆也不错。

      这时代户籍管理虽然十分严格、蓄养私奴更是有诸多限制,所谓的私奴,就是签了死契的奴才,这样的奴才,打骂任由主家,就是主家要了他们的性命,也是不犯法的,朝廷提倡爱惜人力,对于这种契约自然限制严格。但是人脑子总是灵活的。

      签了死契的,是奴才,签了活契的,则是下仆。签不了死契,活契也是可以做手脚的。

      活契和死契,形式上的区别就是卖身年限和税务,奴才是不用交税的,而下仆则有税务在身。

      延长年限,一辈子卖身,对于大部分有点儿道德的主家来说,也就跟死契差不多了,天长日久的,活契就有了终身契和年契两种,前者以一生为年限,后者则是规定多少年。

      签了死契的奴隶,基本上都是官家发卖出来的,多是战争俘虏的后代以及犯有不赦之罪的人家及其后代,这样的奴隶是世世代代均为奴隶的,还有一些是通过了官府审核自卖其身的,这样的奴隶就只是他自己为奴,若有后代,可在后代出生之时为小儿赎身,只是这样赎身出来的奴隶子嗣是不能在生身父母身边长大的。

      当年程家急着把程启敬捞出来,甚至是不惜倒贴为程启敬选夫,就是因为程启敬的主家牵扯入的是谋逆的罪名,谋反之罪,罪不可赦,程启敬一旦被更换身籍,就是死契的奴隶,甚至子孙后代都不得解脱。

      陆华本尊娶亲的时候,虽然是受了继母李红花的算计,但是本尊自己对程启敬还是很有好感的。

      程启敬比着本尊大三岁有余,程家离着杨家的狩猎圈子不算远,本尊小的时候,常常跟着他娘回娘家,陆大江孩子多,杨氏难免照顾不过来,杨氏心好,不愿亏待了前头留下的孩子,难免就要自己孩子受委屈,本尊他亲哥会哄人,本尊他弟妹还小离不开亲娘,算来算去,就只有傻乎乎的本尊常常因为杨氏忙碌而被送到杨家住一阵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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