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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情3次方》十七岁 ...

  •   17岁时,周梓辛在离家四小时车程的S市读大一。
      她不记得是哪天开始喜欢温梁晨的。好像就是突然某一天,她打开视频,他一袭青衫,手执竹扇,从大雾中走到她面前对她翩然一笑。刹那间,心里的那根弦被触动了。

      在S市的日子走得飞快,一晃儿从夏到了冬。

      S市的冬天如她的家乡般湿寒,冷得她不愿出房间。她从没想过她会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里在学校里见到温梁晨本人。她记得特别清楚,S市的那天寒风刺骨地冷。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学校主楼门前人群中的他。外套早已被冬雨打湿,当事人却浑然不觉。只见他手举扩音器不厌其烦地给路过的同学解释,号召大家为一个患重病的孩子献爱心。

      明明只是一档电视节目,艺人们并不需要全程投入。好多人都趁着拍摄间隙休息会儿,喝点热水取取暖之类的。可他却没有丝毫需要休息的打算。寒风中飘荡着他早已沙哑的声音。

      雨中的他与电视里他演得那个惊才绝艳的绿衫少年影像重叠。君子如玉,行侠仗义,同样地不顾自身冷暖,热心地帮助着他人,让人钦佩却又心疼。

      不知道是鼓起多大的勇气,她才走到他面前,颤抖地将兜里唯一的一张红色钞票递给他。在他点头谢过她的好意之后,她才想起她好像还可以为那个孩子和他,多做一些事情。

      她急匆匆地去打电话和发短信,叫来了一大批同学过来帮忙。再后来,她和同学陪着他去了学校附近的几个地方募捐。行人都纷纷奉献爱心,她看着他眉头舒展,心里特开心。

      最后,他们想继续打车追去下一站支持他时,被他阻止了。他说他不要紧,他让她们都回去好好休息,打车的钱可以省下来留给生病的小朋友。

      他说得确实有道理,没法和他反驳,于是她只好依依不舍地和她人生第一次喜欢的偶像在现实中遇见,再道别。

      她还记得现场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和一行同学对他的称赞。

      “第一次见到大明星真人,好激动!温梁晨本人真得好好,一点都没有明星架子。”

      “他不是HK人吗?今天这么冷,我们都冻得直哆嗦,他穿得那么少,都没见他抱怨。”

      “看得出来,温梁晨是真心在做事啊,摄像头不在照他的时候,他都那么认真。”

      “粉丝们喜欢他是对的,继续喜欢下去吧,他真的是娱乐圈难得的君子。”

      ……

      有人说,爱,就是那一瞬间的心疼、惊艳、或是感动。从那刻起,她就喜欢上了他,喜欢了这么多年。

      这些年,几乎都是二次元(屏幕中)的他陪着她走。

      她不去探班,不去关注他的私生活。

      她看他曾经写过的每段文字,读他发过的每条微博,看他从小到大的无数照片。

      他的歌,他的戏,他的通告,她都不曾错过。

      她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他的信息,走他走过的地方,体会他一路走来的心情。

      看他喜欢看的书,品尝他吃过的东西,买他钟情的小东西……

      她只是想,了解他多一点,这样的他在她生命中就会更多点……

      这些年,他活在她的生活之外,却在她生命中如同信仰一样的存在。

      从17岁到27岁,一晃十年,只道十年踪迹十年心。

      如果可以重回17岁,她想告诉那年的自己,喜欢上他真是太有眼光了。请更坚定地喜欢下去吧。

      如果可以重回17岁,她想告诉那年淋着冷雨的那个男人,感谢他这么多年坚持着他的坚持,阳光般地照耀着每个喜欢他的人。

      她多想告诉那年那个他,“亲爱的,以后也许会有风雨,但是请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未来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认识你、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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