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受害人出现!大家继续猜,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一个问题好像一直忘记说了,那就是在诡案的设定中其实有一个小小的bug,就是按照我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各区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管辖权分配,其实只有死亡人数达到两人以上的案件才归市局管,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实际情况,本案只有到了小于同学出现,案子才归沈队他们管。但如果是这样讲故事的话一是案件类型会被大大局限,二是许多案子只能从中间开始写起,故事的精彩性也会大打折扣,所以我只能对这条规矩选择性忽视了。其实刑侦推理文中类似的bug并不少见(例如柯南那个小鬼成天能出入警局参与刑侦会议也是醉……),小说毕竟是小说,不是纪实文学,很多事还是较不得真的。我现在的思路是尽可能保证每个案子到最后都是系列案件,而且最后的伤亡人数都在两人以上——话说为了完成任务要不停把人写死也是惨/(ㄒo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