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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天 ...

  •   与莱斯特相反的是,贝尔纳极其钟爱阳光,暖橙色,带舒适温度的光线是造物主送予世界最好的礼物。和衣在木地板上躺了一夜,起身后贝尔纳感到腰背酸疼,手里还握着那一只军刀。想起昨晚为神经病剪指甲的事,他感到烦躁且愤怒:男人怎么可以留那么长的指甲和头发?衬着透明色的皮肤颜色,难道他用自己十只尖利的指甲划破棺椁,破土而出的吗?

      贝尔纳起身稍作伸展,将筋骨舒展开来。远远望去,他看见一片敞亮的天空,日出之后最亮眼的蓝色,和他的T恤是一样的颜色。莱斯特眼中,这一位头顶自带刺眼光线的少年,是可爱的:鬼怪一样淡绿色的眼球,像极十八世纪贵夫人手里把玩的玻璃球,或者是他送克劳迪娅无数只娃娃的颜色;深色头发,日耳曼人深邃的五官,眼眶大大凹陷进去。只可惜少了一点惨淡的白颜色,他最好是他的同类,待脸上血色褪去,少年该是惊艳的。

      莱斯特向贝尔纳问好:“昨晚睡得好吗?”他说话的音调总是带了点循循善诱的色彩,现在少了些力气,听上去让贝尔纳的脊骨仿若扎了几根小刺。

      “好的很。”贝尔纳逞强,手却不由自主抚上肩胛骨,骨头那股子的酸痛渗透在薄薄一层皮肤上,又酸又麻。

      可爱的少年,他在说谎。莱斯特嘴角只提起一点点,他的笑容贝尔纳是发现不了的。

      一点是一日里最热的时刻,双方要出动去觅食了。

      贝尔纳在鞋子里掏出最后二十美金,他要极尽可能的花这一笔钱。在来这里的路上,他看见一所超市,或许他可以在里头买许多面包,再买上一小罐蛋黄酱,如果还剩几枚硬币,那他还可以买一支可乐来喝。

      对莱斯特来说,他只能期待有血肉的动物经过他的脚边,这样他才有机会抓住他们,用尖利的指甲划破皮毛、血管,吸吮里头的血液,从前他是怎么嘲笑路易的?现在想起来真让他感到讽刺。有机会,他需要和路易好好谈一谈,无关尊严。

      贝尔纳的算术学得不错,他的运气也是相当不错的。手里捏着的二十美金为他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好几块面包、一罐蛋黄酱、一包火鸡腌肉片、还有几支汽水,他甚至拿多余的钱买了一小包沙拉叶子。提着这些食物回到临时住所,他在莱斯特脚边发现好几具老鼠的尸体。

      “老兄,你该这么吃。”他拿出两片白面包,一面涂了蛋黄酱,里面夹了好几篇腌肉片,面包夹起来,递给莱斯特。对光芒少年的做法,莱斯特是不喜的,这一份贝尔纳牌的爱心三文治,他是不会碰的。但是,他闻到少年血液的味道,青春的荷尔蒙在涌动翻腾,只要一小滴血渗出来,都能让莱斯特重新振作起来——他还不舍得让少年这么早死去,在自然光下,他淡绿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玩极了,莱斯特还未看够。

      见莱斯特不去碰这份三文治,贝尔纳怒了,他硬将三文治塞给莱斯特,拿教授生物学的老头子的语气说:“你需要蛋白质和淀粉质补充营养,你看,你仅剩下一层肉包着骨头。”他捏了捏莱斯特的手臂,果真一层皮肉接着骨头。

      少年的举动让莱斯特忍不住笑出来,多可爱的少年!他手上的温度穿刺过穿在身上过百年的服装,真是让他兴奋至极;他的血液想必是极其诱人的,现在,他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了,他该从何下口?手腕还是脖子?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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