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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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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宫那年我十四岁,十四岁的年纪,在我的乡下,或许早已是被田埂里那些因劳作纵酒而面色愈发黝黑赤红的粗汉子娶过门,渐渐由稚嫩的少女衰变成陋俗的乡村野妇,在狭窄肮脏的黄泥灶房里,望着低矮的烟囱;屋顶上被柴火燃烧的烟气熏得分辨不出原先颜色的一排排挂肉;昏暗的光线参杂的细微的尘埃,碌碌无为的度过剩余漫长的岁月。
我本是要许配给隔村的开酒馆的大阆的,只是后来我逃婚了。大阆是这十里八村为数不多富贵的人家。早年在官道附近开了间小酒栈,赚了些钱,因此穷人家都想把自家的孩子嫁过去,沾些福气。而日子还算过得去的那些户主们,却从来不会相中大阆,让他成为自家的闺女的女婿,原因无它,大阆生来丑陋,肥胖不说,身材矮短,面部横肉交错,只是这样的长相不尽人意也就罢了,他还沉溺于赌博酒色,每日在乌烟瘴气的酒馆中聚赌豪饮,酒肉不离口,远处一望,就觉着似一团黏腻而趋于腐烂,散发着恶臭的肉泥团子。
如果不是大阆有些闲钱,他注定寻不到媳妇。而因为钱财,大阆不仅不用发愁没媳妇过门,这个天生残缺的男人还获得一个挑选权利。穷人家迫于生计,愿意出卖自家的闺女,他们根本不论出处,只求得一世的安稳。
而我,却不幸生于贫苦。
我知道大阆为什么选择了我,因为我是这个破败的村落中唯一一个姿色姣好的穷家女。
母亲在我十岁的时候的去世了,而我的父亲,我从来没有见过,母亲告诉我,我没有父亲。
在母亲过世后,我被送到了母亲远方表亲的家中,只是我的到来,对于这个已是家徒四壁的八口之家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当还是十岁的我被送到这所破落的农户时,我看着面前刚事农而归的妇人,用着沾满黄泥的双手使劲地在我身上四处扭捏,那双因长年劳作而枯裂黑斑丛生的手如同千年的老树皮,枯燥而坚硬,搁在我的身子愈发的生疼,我不禁害怕的缩进叔父的身后,探出羊角辫的的脑袋,满眼都是惊恐。妇人不满地大声抱怨,用手搔弄掉头顶的枯枝碎叶,然后转身冷冷的瞪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之后妇人与叔父说了些什么,但是我笃定,我在这户人家生活的时间不会太长,尽管当时一个十岁的娃娃根本毫无能力预知她的未来。
可的确,当我在这户人家小心翼翼的过活的第三个年头,这位妇人兴高采烈的将我卖给了隔村的大阆。
我几乎很快就适应了这个与世隔绝的落破村庄的生活节奏,在来这的一个月后,我学会了煮糙食,饲家禽,织补衣物,编草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他们需要我时,安安静静地做事,当我完成了我的活计,我也只能坐在庭院枯井的干草堆旁,听候他们时不时的差遣。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在这座小小的村庄里混得一口饭吃,可即使如此,我还是逃不掉嫁给大阆的厄运。
不过庆幸我还是为自己赞了些钱币的,大部分来自大阆,只有微乎其微的小部分是我趁着妇人一家外出窜亲戚时,偷偷进山将树上的野橘子摘下,卖进城里所得的些铜板。只要我在闲暇时,偷溜到大阆的酒馆,我也会得到些赏赐,比如一些糕点,干果,小玩意,但更多的是些铜板。当然这些不是白给的,我必须忍受大阆油腻腻的手在我身上故意的戏弄,还有他身上另人作呕的汗臭。我知道我是安全的,因为这安逸小村落里,村民无不遵守着延续百年的风俗习惯、嫁娶礼仪,而这给了我很好的庇护,我还没过门,他不会对我做出什么举动,所以我才敢放心大胆的在大阆身上索取我想要的东西。
每当我从肮脏的酒馆出来,我总会在村头树林中的溪涧旁,快速地将黏腻的铜板清洗干净,还有我身上酒臭的味道。在夕食前赶回庭院,然后等待夜幕降临后将这些来之不易的铜板小心翼翼的藏在布袋。我知道如果这件事被妇人发现了,我的腿会被打断,可惜我顾不了这么多了。
离下嫁的日子所剩无几,我也快要离开了。
离出嫁还剩三天的时间,我在子时起身,这个时辰,整个村落一片死寂,劳作了一天的村民都早已昏睡的不知人世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只能隐隐约约的听见木窗外几只邻居的的家犬在不停的低吠,隔床旁粗重的鼾睡声此起彼伏,我小心翼翼的在床头的布枕里摸出我准备好的行囊,在灶房用麻布包好些喜宴用的糕点,偷偷溜出妇人家,消失在村边的无尽的树林里。
逃婚是相当的轻而易举,他们从来都认为我是多么的乖巧温顺,所以对于我,毫无设防。
身上值钱的东西也只是脖颈上的玉佩,一袋铜钱,还有一本破烂的书籍。
书和玉佩自然是娘留给我的,听说娘当年是县城里没落户主的女儿,识得些字,只是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会落魄至此。娘对往年旧事从不会向我过多的提起,一个人独自将我带大,靠着县城的一隅支的一个包点小铺维持清贫的生活。娘总是闲暇时,在繁杂喧闹的街市教我识字,或者落寞的望着街角的老槐树,断断续续的讲着些关于京城的故事。我不知晓娘是怎么知道那座远在北边而遥不可及的都城的,明明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着座小县城。也只能隐隐猜测自己的生父或许就是来自那繁华什锦的皇都,可是我不能问,我怕娘会因此而对我训骂和斥责。
如今我无处可去,我也只能前往北方的那座辉煌巨的大都会——汴京。
朝阳升起前,我必须到达县城,然后在街市的东北角找到前往北方的商队,祈求他们带我离开。不然,出逃的我就会很快被大阆抓获。单薄的影子如鬼魅般在黑夜里急速的穿行,我穿过山林,草地,越过溪涧,山脉,身后粗糙的麻衣被汗水浸湿,脚下茂盛的野草因为践踏而发出沙沙的断裂声完全将我沉重的喘息遮盖住,在空无一人的山林里显得有些瘆人,我加快脚步,强制自己忽视掉周围莫名其妙的动静,就着枝叶间散下断断续续的斑驳月光,奔走前方。
到达县城时,初阳未起,只是天边微微的泛着些白色,我浑身上下被林间的露水与泥土沾染,泥泞不堪,只好将城门前的农家别院中孩童的衣服偷去换上,扎着男童的发髻,匆忙赶往街市的东南角。
早市已开,县城的小商小贩们在路旁支起了摊子,开始一天的忙碌生计买卖。奔走一晚的我已是饥肠辘辘,走到包点铺时,双脚实在是走不动了,眼前巨大的蒸笼上热气蒸腾,散发着面食和肉食混合着的甘腻的香气,我的确很想吃,但考虑到加入商队算是私费,自己扁瘪的钱袋里的几颗铜板说不定不一会儿就所剩无几了,我捂着自己不停叫唤的肚子,一脸纠结。摊主见我傻呆着望着热腾腾的包点一动不动,以为我是不知从哪逃难来的小叫花子,随手拿起一直扫帚,举起手准备将我轰走。
“小叫花子,没钱别站在我的地盘碍我生意,快滚边去!”
一阵风从我头上划过,我着实一惊,下意识蹲下身子,随手捡起地上几块煤渣,一溜烟跑走了。买不了包子,顺手捞一些碳渣也是好的。城门的东南角,几家商队正在整装待发,蹲在一处土台的我一边将昨夜剩下的几块已经摔碎的糕饼狼吞虎咽地吃尽,一边用碳渣将眉头涂成浓密的黑色,将脸用黄泥弄脏,庆幸了我还是孩童,这个年纪这让人分辨不出雌雄。我找到了一个即将启程的商旅,他们要把县城里珍贵的药材贩运到荆州去。
我试图询问一个貌似是掌事的中年男人,问他是否即将前往北方。掌事不耐烦的告诉我他们即将前往荆州。
“那荆州离汴京远么?”我追问。
消瘦的掌事挥挥手。
“不算远,八里地。”
我恳求的说,“那可否捎带着我一起去,父母如今双亡,我也只能前往北方打拼。”
掌事终于回过头看我若有若无的冷笑。
“北边,这可真不是什么好去处,边境的胡族侵袭不断,北方战事纷扰,现在那边的人可都往南边逃难,我劝你还是别去为好。”
最后,在我的磋磨下,花了麻布袋里几乎所有的钱币,掌事才答应收下我,让我成为一名杂工,加入即将出城的队伍。
东升的红日将县城阴湿的地面渐渐晒干,不少人家开始朝门前泼水,试图掩盖一路向北的车队驶过所留下的滚滚尘埃。日上杆头,离南边的县镇愈来愈远,辘辘的车轮在长年失修的官道上前行,周围都是些破败的景色。灌木丛生,蒿草遍地,田埂荒芜,稀无人烟。因放火烧山而变得裸露光秃的山坡上,只有几只乌鸦哭哀的啼叫,车队里不少人恶狠狠地朝着山坡的方向吐了口唾沫,用粗口不停地谩骂。
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但旅途已经开始,所有人都没有选择的权利。我不介意这样不祥的预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与他人低声絮叨地祈福平安的愁眉苦脸相反,我竟能愉快地哼起母亲逝世前教会我的小调。
因为,我终于能够离开这里了。
终于,我要踏出这片我从未称之为故乡的土地,就好像我从未承认过它,这样的决绝与冷漠,我颇为自然地延续了多少个时岁,直至多年后我不再年轻。
但,这些,也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