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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偶遇 ...

  •   “快活林?”撇着嘴,追命无聊的在一堆卷宗里,找着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案子,最近太闲,他又有一双很快的腿,他喜欢动,所以,他自己来找看有什么好玩的没?哎,真是天生的劳碌命。
      这时候的崔略商已经成为了天下闻名的四大名捕之一的“追命”了。追命,那就是管你跑到天涯海角,管你有多大能耐,他都能把你追到!有人说,他是天生的捕快,那天生的快腿啊,真是好命!
      好命吗?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不幸。
      “啧啧,听说那地方有这世上最好喝的酒,听说那的女的个顶个的漂亮。”追命摸着下巴,一不小心,酒瘾就犯了,酒瘾一犯,人也站不住了,鞋底不停蹭着地面,“算了,还是先去找酒喝了。”追命这个人,不吃饭可以,不喝酒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他错过了一个会非常非常有趣的案子,当然这个案子暂时还只是一个小案子,不过是某个人在那里赔掉了几万两银子,第二天自杀了而已,这种不存在疑点的案子,顶多也就在神侯府备个案,所以连诸葛神侯也不过是对这个地方的圈钱能力表达了一下感慨。
      可惜,今天注定不是个喝酒的好日子。
      月黑风高,这真是个杀手和盗贼都高兴的日子。
      所以,追命在去酒馆的路上,很正常的看见了两个毛贼,听见了护院在喊抓贼。作为一个名捕,如果没有养成看见案子就一定要去解决的习惯,他必然不合格,何况,我们说,追命他是个好人,非常大的好人,看见不平事就得管上一管,是个不论自个有没有那个能耐都要拔腿相助一下的傻瓜。
      所以他比那些护院还快的跟上去了。
      然而,今夜还真是注定不平。
      抉择的时候到了。
      不知道是那两个毛贼运气好,还是他们真那么神通广大。
      追命现在就得选,是去追两个犯下了事的毛贼,还是把一场暗杀扼杀在摇篮里。
      因为在某户人家的屋顶,他眼尖的看到了一抹黑影,一抹藏的非常好,要不是他观察细微是绝对发现不了的黑影。
      从这种熟练的隐藏手段来看,这人一定不是普通的贼,再从他藏那么久都不动的耐性来看,他更加可能不是贼,杀手!而且是顶级的杀手!
      所以说,现在的追命是位很合格的名捕,也难怪天下都知道“追命”。可惜,没几人记得崔略商这个名字了。
      却不包括那位藏在暗处的杀手——孟星魂。
      他知道追命已经发现了他,所以他不动,因为一动就会有破绽,他不想伤他,亦不想被他伤。只是忍不住的,会想起当年他默默为这人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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