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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三 桃花流水窅然去 ...

  •   (八)

      薛则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好哥哥。

      他自己费劲吧啦的把十坛好酒搬上马车,摆得整整齐齐,而柳真荣只是拿着一枝桃花,坐在车辕上晃着两只小脚,一双大眼睛定定的看着他挥汗劳动,却一点帮忙的意思也没有。

      那枝桃花当然不是之前阿隼送的那枝。柳大小姐脾气一上来,拿到了酒就把脏兮兮的花枝扔了,又自己攀到树上摘了一枝更娇更艳的。对于她这样的任性行为,薛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然是不会多说什么的。

      要知道要不是表妹早早定了亲,连他这个嫡亲的表哥也是要避嫌的。一个要饭的摘的花,好姑娘也最好不要有什么留念才好。

      搬完酒坛,他按着车辕喘了口气,一翻身坐在车厢边上,笑嘻嘻的问自家妹妹:“荣荣,你说这几坛酒该怎么分才好。”

      柳真荣慢悠悠道:“既然是我赢来的酒,自然是我拿大头,不如……我拿四坛,剩下的,元直表哥就和伯骥表哥平分了吧。”李宪,字伯骥。

      “好平安,你还真是贪心。”薛则伸手拧了拧她的鼻子,柳真荣咯咯笑着,朝他吐了吐舌头。“你要那么多酒来做什么?你年纪还小,可不能喝太多。”

      雁门关内外千里冰封。边境苦寒,铁甲挡不住刺骨的寒风,所有将士均离不开烈酒,哪怕是柳真荣这样的小姑娘,也早早的成了酒罐子。

      但终究是喝多了伤身,不到入夜,薛则几乎不会允许她碰酒,离开了雁门关,更是滴酒不许她碰。幸而柳真荣是个听话的姑娘,并不曾忤逆他的要求,这点也让薛则很是欣慰。

      “这么好的酒,表哥难道都不打算给薛伯伯带些回去?”柳真荣眉目流转,朝他皱了皱鼻子。“你真是太不孝顺了!还有长孙姨姨,风叔叔……唔,师父不喝酒,就不用考虑他了,四坛还不够分呢!”

      “啊哈……你呀你。”薛则失笑。他本来还想跟表妹拉钩钩,和她约定把酒藏在房间里谁也不说的,现在少不得要多拿些出来了。

      唔,美酒难得,干脆不分给李宪了。反正他上一次能从丐帮弄到酒,下一次也可以自己弄吧。

      薛则笑眯眯的这样想到,拍拍表妹的头。“行了,快去车里坐好,我们该走了。”

      然而两匹临时被套上马车的骏马刚跑了两步,就被主人拉得一个踉跄,发出长长的不满的嘶鸣。沈七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蹿出来,伸着手叫住他们。“等等——”

      “——我师父回来了,要见你们!”

      (九)

      沈七的师父就是丐帮现任帮主郭岩。之前拜会时说他不在君山,两个苍云谁也没在意,不想他那么快就回来了,还要见他们。

      但一帮之主的面子自然要给,薛则带着表妹跟着沈七过去。郭岩神色倒是温和,先是嘱托他们代他给统领薛直问好,又问他们临行前有没有受到什么吩咐。

      这本来就不是薛则的任务,他什么都不知道,低头看了看表妹。柳真荣抱一抱拳,脆声道:“统领只让我提醒贵帮多加小心,除此以外并未多说。”

      至于信里写的什么,她自然也是一概不知情的。

      “是吗……”郭岩的眉眼间闪过一丝忧虑,随即又笑道:“两位既来丐帮,便是我丐帮的贵客。我听阿七说,你们把他的酒赢去了大半?”

      立在他身后的沈七脸一红,撇撇嘴:“师父,都说了输的可不是我,是阿隼啦!”

      看到空了大半的酒窖,他还心痛呢。阿隼这个小兔崽子,看到对方是个漂亮小姑娘就下不了手——可他平常和师妹切磋的时候怎么不留手!

      郭岩挥挥手。“诶,胜败乃兵家常事,你也不要太过计较了。听说这位柳小将军是红衣佛爷的高徒,阿隼输得倒也不冤。”

      薛则窃笑:“只要郭帮主不说她以大欺小就好。”柳真荣狠狠捶了他一把,哼了一声。她年纪小辈分却高,说起来还真有以大欺小之嫌。

      却听郭岩笑道:“两位小将军,不如多留两天,说不定能赢更多的酒回去。”他顿了顿,又说。“也好让我写封回信给你们统领。”

      一封信难道还用写两天?然而既然他这么说了,薛则和柳真荣自然也只能应下来。反正回程时间宽裕,倒也不急于一时。

      (十)

      然而薛则并没有想到,他那定了亲的表妹、即使跑到裸男遍地的君山也不会有任何害羞表现的表妹,居然没过两天就和那个叫阿隼的小叫花子混熟了!

      第一天出门带回了一大捧桃花,附带一个挺好看的花瓶。第二天出门她干脆带了个蛋回来!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薛则看着那个白白圆圆的蛋,又看看满脸笑容围着它看的柳真荣,只感觉自己的头一跳一跳的痛。

      到底是谁提议让她来君山送信的……回去一定要好、好问、问大伯!

      “是隼蛋,阿隼给我的!”柳真荣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它。“据说这个能孵出白色的隼,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它就是个凤凰蛋你也不该收啊妹妹!薛则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提醒一下她已经订婚的事实。“平安,你还记得白及送给你的食铁兽吗?”柳真荣的未婚夫名叫封白及,乃是剑南节度使封劲之子,且拜在唐门,倒算是高嫁了。

      柳真荣嘟起嘴:“别提了,滚滚根本带不去军营,倒是鼎鼎在他家过得挺好。”鼎鼎是一头狮子,当年送人的时候还小,现在也长成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了。

      “隼就不一样了,这个肯定能带去雁门关,以后也可以拿它来给大白送信。”柳真荣叹了口气。“不知道他回家没有。”

      封白及少年英豪,时常外出游历,也曾来雁门关探望过未婚妻。几个月前他随着一支商队去了西域,临走前还说要给未婚妻带些波斯特产回来。

      “算算时间,只怕也差不多回来了。”薛则宽慰她。“等他送了信给你,你不如去剑南看看他。”

      “好。”柳真荣一本正经的点点头,对他露出灿烂的微笑。

      (十一)

      确定了表妹那边没什么问题,薛则暗搓搓的去找了沈七喝酒,美其名曰感谢他的好酒,不过喝的当然是这两天他从别人那里喝回来的好酒。这个苍云千杯不醉在丐帮也算闹得人尽皆知,弄得他再想找人拼酒,别人也只接受车轮战了。

      沈七当然兴冲冲的赴了约,心说好歹要把自己的损失喝回来。至于阿隼那个小兔崽子的损失……看他连自己的隼蛋都拿去讨好人家小姑娘了,应该不会觉得那是损失吧。

      薛则能言善辩,无论说什么都能聊上几句。沈七也同他说起历练路上的经历,看他听得认真,也不由感叹这位将军倒是个挺好相处的人,并不似别人说的那样,军中身处高位的皆是世家子弟,全都狗眼看人低。

      薛则确实是世家子弟,不过他身为家中长子,打小就被亲爹扔去了军营,苍云军当家的还是他爹的亲哥,也是从新兵蛋子一路摸爬滚打混到今天的地位的,早就没了富家子弟的感觉。听沈七说起他曾经游历中原大江南北的过往,反而心生向往之意。

      “没想到沈兄年纪轻轻,竟有这般见识,难怪能在这个年纪便得以成就七袋之威。”他感叹着给沈七倒酒。“我也想走遍天下,奈何时不待我啊。”说完一声轻叹,边关今年还算风平浪静,可谁又知道敌人什么时候就会来犯。

      沈七察言观色,看他神色黯然,不由出声道:“薛兄说哪儿话,你一心为国为民,镇守边疆,才是我辈楷模啊。”

      薛则对他笑笑,并没有多说什么。为民……的确是有的,为国?只恨他不曾于百年前出生,错过最好的时代。

      不过……遗憾虽有,不曾后悔!

      “好!那就以此杯,敬丐帮!”他举起酒碗。

      “敬苍云!”沈七也端起酒碗,同他重重一碰,对视之间,只觉彼此眼中都满含笑意。

      头顶的桃花突然开得如烈酒般醉人。

      结果喝到最后,薛则才想起今晚的目的,一边扶着额头,一边装作不经意的问道:“说起来,沈兄可有什么心上人?”

      沈七一点没察觉他的意思,哈哈笑着回答:“我还是孤家寡人呢!倒是薛兄,你不会已经娶亲了吧?哈哈哈。”

      薛则咳嗽一声:“我也还是孤家寡人呢。哎,说来惭愧,这些年都在边关,也没时间找什么红颜知己。不像荣荣,她可是打小就定了亲的。”

      “什么?!”沈七吃了一惊。他虽然觉得徒弟只是纯粹的喜欢漂亮小姑娘,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但也不是没往其他方面想的。可如果对方订了亲,那可就得避而远之了。

      不行,得赶紧告诉阿隼!

      他偷眼看向薛则神色,觉得对方并没有察觉什么不对,心下稍安,却不知道薛则也暗自打量着他,心里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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