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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十七回 ...

  •   得罪了皇帝的后果可想而知,尤其是那皇帝还是个疯子。

      京师之内,从玄武门到朱雀门,从朝阳门到和平门全部戒严。全城搜捕前几天夜间潜入皇宫,刺杀皇帝的四大钦犯。皇榜画像满天飞的像雪花,我随手抓了一张,一看就乐了。

      毕加索是抽象派,敢情这画钦犯画像的大师也是个崇尚纯意识的。别说抽象派比不上他,就算是野兽派到他这儿也得歇着了——人家是印象派的。

      我相信他作画肯定是一直秉着自己内心的想法,他的信仰绝对奉行了中国的那句古话——相由心生。

      在他的印象里,我们都是刺杀皇帝的头号危险恐怖分子,就好比布什的保镖亲眼看见了本拉登。所以根据他的审美,我的长相绝对是不折不扣的仙女下凡——脸着地;狐狸的脑袋像是被门夹了;美人的嘴巴好似被狗咬了;而身怀青龙的帅哥更可怕,简直就一水墨版哥斯拉。

      这回可省事了,就说古代武侠小说里的人怎么稍稍易容,轻轻化妆,别人就找不到他了。其实这全部都是废话,你看这事实不就摆在面前嘛。我现在出门,正大光明的,光天化日的,根本用不着易容那么麻烦啦。

      托这画像的福,美人再次发狂了。认为自己的绝世美貌被扭曲成这样,干脆制造个宇宙大爆炸,彻底毁了这个充满原罪的世界,让大地从最初的混沌状态从新开始好了。于是他冲出门去,扬言要在京城里所有的水井中下毒。污染大伙的饮用水资源可不是什么好事,帅哥和狐狸正忙着阻止他。我就趁机从客栈溜出来了,哈哈。

      什么?你问我上次一个人偷跑出来连贞操都不保了,这次还敢这么做,就不害怕?

      当然不怕啦,上次我是一个人,这次我还特地带了两个。看那三位高手这么忙,我也不忍心打搅,就把剩下的两个带出来了。驴和傻小子,怎么说也够用了吧。现在城门紧闭,守城的官军跟建国五十周年国庆大阅兵一样,阵势搞得比那韩国小白脸大多了!城内的人都出不去,城外的人也进不来,还能有多大危险?再说了,不是还有驴和傻小子呢嘛!真遇上了紧急状况,我也可以骑上小驴逃生,傻小子还可以回去报信呢。

      计划安排停当,我们仨就去尽情观赏这京城的繁华。

      傻小子说:“咱这是干啥去呀?”

      “侦察。”我回答。

      他又用特崇拜的眼神仰视我。

      都说这长安的东市与西市,天下第一!胡姬酒肆,勾栏瓦舍,鱼龙混杂。我今天出来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来打听“江明亮身怀秘宝”——这是哪个王八蛋放出来的话!

      待我查出谣言的始作俑者,看我不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啃了他的骨头吃了他的肉,最后还要把它的小鸡鸡切下来熬汤喝!别说我狠,谁让他害得我活得像落水狗一样呢,天天被人追杀。

      哪里的流动人口最多,哪里的消息就最多。搁现代肯定是火车站,搁古代不是赌坊就是妓院。鉴于本人心疼钱的天性,我不去银子倒得像白开水“哗哗”的臭男人的大本营。我要去银子流得像小酒“啦啦”的香女人的聚集地。

      于是本公子来到了京城最大的春楼,望香院。

      一进院门,老鸨像苍蝇看见了大粪(河马:着什么破比喻),一下子扑了上来。我丢了一张一万两的银票到她的肥脸上。

      “叫最好的姑娘出来!”这“纸”昨儿刚在宫里拿了一打,反正一点不心疼。

      “没问题啊,大爷。我们这的姑娘可个个都是鸡中之霸!”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志玲,佩岑,芙蓉……出来见客呐~~~~”

      “嗳~~~~~~来啦!”

      我听着这名,咋有点熟呢?

      果然,一时间乌烟瘴气,群魔乱舞。我早对古人的审美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美女们那称得上个个都能叫“塞如花”。我就搞不清楚了,难道她们跟我一样有用大拇指挖鼻屎的爱好,怎么鼻孔比我的肚脐眼还大,是非洲的移民朋友吗?

      人间极品啊!反正上辈子太穷没享受过,就这么凑合着过过干瘾吧。只要不失身就行了,就算要失,我也要找个绝对漂亮的。

      “大爷,来嘛,再喝一杯吧。”一个状似肥牛的大婶,一边撒娇一边压在我的大腿上往我嘴里倒酒,可怜了我这两条小细腿,颤颤巍巍的都快断了。

      “江大爷,您真厉害!再来一杯,再来一杯嘛……”另一个大姐的脸好像被□□无情的扫射过,满脸的麻子惨不忍睹,坑坑洼洼,胳里疙瘩,哪位好心人出钱让她去韩国做个整容先!更猛的是她直接拎起酒壶就开始往我嘴里灌,性格爽快的可不一般。

      “江大爷,来嘛……”

      “江少侠,快嘛……”

      一时间,我感觉自己腾云驾雾,要多爽,有多爽! 劳动人民终于翻身了,今天江明亮我也实实在在作了回大爷啦!

      我不怕妓院的酒里掺的有东西,武侠小说我看得多了,如果书中写的媚药真有那么大的功效,那现代医学如此的昌明与发达,三分之二的男人服用了五十种以上牌子的“伟哥”,还不是愁眉苦脸的。所以说,书里的东西全部都是——仅供娱乐罢了。

      但我绝对相信酒精的力量是伟大的,在二十一世纪它能伟大的让你把汽车给开到天上,要不咋不让酒后驾车呢!后来我才明白,在古代,也最好别喝得太多,尤其是自己还不会喝。因为它也能让你坐飞机时一下子跌到地下,不摔得你粉身碎骨,也跌得你永世难忘。这叫贱,纯属自找的。

      那天我不知不觉地就高了,以前没咋喝过酒,不一会儿,三斤女儿红下肚,就感觉自己好像磕了药一样,特兴奋,浑身燥热。也忘了驴在店门口会不会跑了,傻小子何琼怎样被两个“绝世美女”给拖走了,就感觉一切都朦朦胧胧的,眼前的东西都有了重影,忽悠忽悠的。耳边丝竹呕喳,一片声色犬马,京城,这种生活,真让人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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