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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回来了。有空的话聚一聚吧。”
      看到卫海微信的那一刻,我脑子就像一锅热油里突然扔进了条活鱼,噼里啪啦好不热闹。待稍微能思考了,第一反应却是糟糕,我今天没有洗头!也是好笑,不是15、6的年纪了,却在听到他的名字时,依然不能自己。
      我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卫海了。三年,很长,都够念个高中毕业参加高考了,但与我爱他的时间相比,却也不算太长,从04年到如今,我已爱了他12年,整一个轮回。
      04年春天的某一天,天气很暖,晴,微风。女伴约我放学后一起回家,快到校门口时,女伴停了一下,朝停车场喊了一声,“卫海”。我下意识地望了过去,这一眼,我一生难忘。我曾经想过无数次,想用文字把它记录下来,但我的语言过于匮乏与苍白,每一次都是以不满告终。那一天,他穿了白色的衬衫,淡蓝色的校服打了个结挂在车把上。那一天,他转过身,四下巡视,美丽的眼睛曾有一瞬在我身上经过,待看清是谁跟他打招呼,他笑了。嘴角上扬,眼睛弯成月亮。那一天,夕阳洒在他的身上,他的发梢,他的脸庞,他的微笑,都在发光。那一天,风带起他的衣角,身后玉兰花落下的花瓣正好擦过,落在他的脚旁。那一天,我愿自己是风,可拥抱他的衣角,我愿自己是花,可落在他的脚旁。
      卫海,卫海,我想认识你。我开始每天都会约那位女伴一起回家,我太过内向,这是我能想出认识卫海的唯一方法,她就像是我与卫海相隔的人海中唯一能架起的纤细的桥,能凑巧打个招呼我就会回去跟家里的佛像拜拜,以表达我不尽感激之情,虽然那是一尊财神爷,但都是位列仙班,必定法力无边。所以我家调侃我的时候都叫我财迷,毕竟我拜财神爷的时候实在太过虔诚。
      我爱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爽的事情,特别适合我这种有想法没勇气的人。没有认识卫海前,我的幻想止步于有钱、成名,当然还有没有特定人选,但一定是非常优秀的异性。认识卫海后,想象力就不那么丰富了,所有内容一汽换成了卫海,构思起小清新的故事,拉个小手,说句我喜欢你。越想越开心,把头埋在被子里,在床上滚来滚去。那时候年纪小,一不小心剧情发展太快亲了个小嘴,就又开心又害羞的勒令自己打住,暂停几秒又开始幻想下一个相爱的故事。然后,临睡前祈祷,明天能跟卫海打声招呼。
      后来?后来就中考了,我依然没有同卫海打过一次正式的招呼,虽然我已经1095个幻想故事并下了1094次决心。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但,感谢我出生在一个很小的城市,感谢我的成绩还不错,感谢卫海的成绩还不错,我们都进了一中,并且是一个班。卫海是我们那届的中考状元,这件事我骄傲了很久,那段时间我出门必讲,你知道那谁谁谁吗,对,没错中考状元哦,在我们班哦,厉害吧,没错,他好厉害啊。
      高中三年,并同桌一年。男神沦为男神经,我也不再回家拜财神了。
      即使是教皇也都放屁扣鼻屎不是吗?曾经的卫海对我来说就是男神,美好但飘在空中,能看能想却也心知绝无可能,理智与情感都能完美防守。靠近了再靠近,会发现卫海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卫海会炫耀2000块的钢笔及他那有绝世武功的叔叔,会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吃东西,会看小黄书,也会做错题,也会抄小抄,跟所有人一样。但他依然有最好看的笑,最温柔的声音,与最温暖的手,跟所有人都不一样。这样的卫海离我很近很近。午休时,我一转过头就能看见他的眉眼,他的眉很直,到眉骨尽处向下打出一个钝角,睫毛很长,鼻子很挺,皮肤很白,嘴唇上有的时候有青青的胡子影,有的时候会刮的很干净。我喜欢他有胡子影的时候,觉得好看的不得了,他一刮我就会笑他像个太监,还好,他不刮的时候多。
      我同他的相处从最初的“oh,mygod,怎么办怎么办”到“哥,你能正常点吗?”,没错,我开始管他叫哥哥。我知道了他的很多事情,看着他在作业本的右下角写下了一个女生的名字。我始终未告诉他,我喜欢他。他那么帅气,我这么平凡。我从未奢望他能与我在一起,有的只是幻想。追求他的女生从未间断,我妒忌的发狂,却也羡慕的要死。我也想要有这样的勇气,我只在最卑微的角落,给自己导一出出悲剧。
      春去秋来,高考结束。那是一个雨天,我们回去交志愿表,拍毕业照。卫海问我第一志愿是什么,我说是XX大学,卫海笑了,“好巧哦,我也是”。天,感谢财神爷!拍完照后,卫海说想去拍张大头照,考驾照用,不知道哪里有相馆让我陪他去。
      那天,我们都带了伞,但是我们只撑了一把,卫海淋湿了左臂,我淋湿了右臂。路上,我们说了哪些话,我都已经忘记,只记得他突然转过头,对着我问了一句:“你喜欢我吗?”。我想那一刻我的表情一定精彩得可以去申请吉尼斯纪录最惊恐表情奖,藏了6年的纪录突然被人,还是当事人戳破,如果我会游泳我一定直接往旁边的江水里一跳遁了。没错,我喜欢你啊!我喜欢你六年了大爷你今天才脑袋开窍你是不是有点对不起我啊!我内心在咆哮,但一向怯懦的性格却快了一步:“谁喜欢你了,我要喜欢你我现在就从这跳下去喂鱼。”我指着江水道,脸上估计是一副六月飞雪谁有我冤的神情。卫海楞了一下,很快笑了,嘴角上扬,眼睛弯成月亮:“别,我就问问。而且,喜欢我也不是什么坏事吧,犯得着往江里扎吗?”我喜欢你啊,可我是一只蜗牛,我怕说出口,你说不要的时候,我会缩回壳中连陪在你身边就这样静静的走的勇气都没有。
      拍完照,我们去了一家牛肉粉店,卫海把所有的牛肉都夹给了我,我低头吃得很欢。“我呀,”卫海说,“喜欢过你哟。”啥,你说啥,筷子上的面掉回了汤了,溅了我一脸,太巧了!我也喜欢你,咱们百年好合吧!我想说。卫海从隔壁桌子给我扯了段纸巾,让我擦擦脸,“但是,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你别有负担。”我想有负担啊,你别多想啊,我很喜欢负担的啊。“我估计我妈妈会很喜欢你的。”我虽然没见过伯母,但是我发誓也会很喜欢她老人家的啊!端茶倒水,二十四孝儿媳妇就在这里别处没有啊伯母!“如果能去同一个大学就好了。”
      我一直觉得我们会上同一所大学,我想好了那个时候一定要表白,喜欢也好,喜欢过也好,这一次,绝对不要再错过。或许,财神爷也觉得我是一个不懂得珍惜机会的人,这一次,我们没有好巧。他以一分之差去了北方,而我留在了南方。我依然爱他,并坚信他也如此。我改变着自己,期待下次见面。慢慢的,夸我漂亮的人多了,追我的男生也多了。我想,我应该可以自信一些了。酝酿了一周,草稿打了两本,我终于拨通了电话。卫海说,对不起,我现在不想谈恋爱。然后那个暑假听说他有了一个当地的女朋友。
      后来的每一次同学会我都会去,即使见到他很尴尬我也会去,我想见他,想到靠近他手会抖到手机飞出去。每一次我都会精心打扮,准备得像是去朝圣。我会一直等到他回到我们这个小城市。后来,同学会也不开了,他去北大念研究生了,而我依然在我们的城等他。后来听说他可能不会回来了,我们的城市太小,而我则遇到了星河。我同星河一起撑伞时,伞再小,也不会被淋湿。我见星河时,耷拉双拖鞋就能出门。星河说:“我喜欢你啊我喜欢你啊,我爱死你了,这辈子都不离开你我的女王大人。”
      我依旧爱着卫海,爱着玉兰树下那个少年,爱到看到卫海微信的那一刻,我脑子就像一锅热油里突然扔进了条活鱼,噼里啪啦好不热闹。待稍微能思考了,第一反应却是糟糕,我今天没有洗头!如果岁月可回头,我必定给自己一巴掌吼道“贱婢给我退下,本宫自己上!”。但我已不是15,6的年纪,即使可能,也不想再淋湿肩膀。
      我放下手机,掐了掐星河的脸:“肚子饿了,看完电影咱们回家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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