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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零]
      丁轻有时会以为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曾是怎样的女子。
      但每一次,旧事回魂,那个长发如海藻的少女形象,便再次浮现在她的身上,它从未离开丁轻。
      它只是向内迁徙。

      [壹]
      彼时丁轻只得一十九岁。
      锁骨嶙峋。且有垂垂颈项。
      好穿黑。黑T恤,黑色工装裤,戴大墨镜,遮去半张面孔。那个样子,似是发支枪给她,便可去参加红色高棉的。

      但对于温良姿来说,丁轻有另一个形象。
      第一次见到丁轻,她记得十分清楚,是在一个雪后的清晨。
      自后视镜内温良姿看到,有女孩骑着单车自长街尽处冲过来,至公寓楼下,似有什么事很赶,急急甩脱车便朝门内跑。
      她一路踏雪而去。足踝耀眼苍白。
      她赤脚穿双人字拖。

      待这女孩再急匆匆下得楼来,温良姿便离开她的红色莲花,走向她,说
      ——我是温良姿。我想请你替我拍一组平面广告。

      丁轻停了脚步,将手中拿着的一册书揣进大衣口袋里,抬眼看她。
      第一眼见到温良姿,丁轻便知,这是会在黑暗的房间里独自吸烟的女子。
      她几乎能够看到这女子是如何在寂寞里点燃一支烟,然后好像捞住救命稻草地,吸完它。
      这女子有一张被烟草摧毁过的面孔,老的,但不是不美的。

      没有任何犹豫地丁轻便决定跟她走。
      穿着一双人字拖。

      倒是温良姿尚懂得问她
      ——单车不用上锁么?

      丁轻望她一眼,语气轻俏似在嘲笑良姿幼稚
      ——呵,你以为上了锁便不会丢?

      两人都莞尔,不再说话。

      后视镜中,温良姿见有水仙少年自公寓楼出来,仍是一贯的怠惰姿态,站在街道中央,张望。
      呵,让这每一回都叫她温良姿等候的少年见鬼去吧。
      所有叫女士等候的男人都应该去见鬼,不管他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
      我们一个也不原谅。

      [贰]
      英籍华人摄影师温良姿在大学城某公寓楼下发掘了丁轻,但没能捧红她,只间或替她接到一些散单。
      丁轻只受小众喜爱。这在意料之中
      ——
      她太疏远,对镜头,对镜头外的观者。
      她太太太不够魅惑,事实上,她根本不想吸引它们来爱她。
      模特大忌。

      但她同她成为朋友。已是莫大收获。
      若要赶工,有时丁轻便睡在良姿处,夜间同她一道蜷在沙发上看电影,大多是粤语旧片。

      ——呵,你这样热衷粤语片。
      丁轻忍不住感慨。

      ——是。有老情怀在里面。男女主角若拥吻必要千里迢迢跑去海滩,夕阳拖他共她两道细瘦影子,长风自海外来,拂起她的长发他的衣角,看,多浪漫。

      丁轻大笑。但由是她亦知良姿的生命中是有一点伤怀在的。
      大凡女子刻薄,三分讽刺人,剩七分通通是自嘲。
      不是跌了跤过来的,到不了这境界。

      并且,她亦就此认识庄焰,温良姿的助手。
      这人平常好戴顶手工毛线套头帽子,帽沿直拉到眼睛上。穿一双靴,卡其裤脚掖进靴筒,像个牛仔。
      是时尚中人不错,但因他气质中自有一段不羁在里面,你便不觉是他雕琢。全身的张扬只往内收,有衣锦夜行感觉。

      拍摄时为求效率,换衣方式往往简约到极。
      好在丁轻性情淡薄,从来怎样都可以。为着有庄焰这异性在场,便背过身子除衫,三两下又披挂上另一套行头。
      真的不要以为模特这一行有多么香艳,说穿了亦不过是一条清白肉身。谁人没有?多稀罕?

      就是这一系列穿穿脱脱当中,庄焰留意到丁轻左肩胛骨上的伤疤。
      一指宽,贴合骨翼徐徐伸展,至颠峰,曲折一下,便消失。
      庄焰大奇
      ——这是什么?

      ——失足摔伤,大手术接驳骨头。
      ——为何不去掉这疤痕?
      ——呵,干什么要去掉它。多好的纹身,别人想要还要不来。

      庄焰摇头
      ——丁轻,你是这样古怪的女孩子。

      ——是。不古怪便不会认识温良姿,不会认识你。

      真的。这世上足足六十亿人,谁叫人过目不忘,谁又是一时无两。怎么刚刚好就看在眼里了?
      所以说“认识”这回事,看似顺理成章,实则是相当离奇的。

      [叁]
      庄焰第一次去到丁轻公寓,他记得十分清楚,是在一个满城乱雪的午后。
      那一天的雪下得歇斯底里,全无章法,叫人心中惊悸。
      偏偏路旁尚有英格兰血玫瑰要与季候斗狠,自这白茫茫当中颤巍巍开出花来,无端竟予他哀艳的情绪。

      他认准了门牌,才发现电铃也没有,只好手敲。
      门很快便打开,丁轻满手肥皂沫,带着洗衣粉清洁的香气,站在他面前。
      房间中犹自传来Norah Jones慵懒倦怠的情歌。

      ——怎么,你没生病?

      一支小厂牌需拍平面广告,良姿电话丁轻时得知她生了病。
      但因事情实在赶得急,这才叫庄焰送衣裳过来给她试身。

      丁轻的嘴角便弯一弯,像是个笑容的样子,说
      ——呵,偷得浮生半日闲。

      ——你这个态度对待工作,终生便也只是个不入流的模特。
      庄焰一气说完,才自悔话说得重了,正呆站在那里等丁轻发作。

      谁知她却不在乎,将半缕额发吹到一边她说
      ——呵,谁要入流了?
      然后她向着庄焰伸出胳膊,又说,来,替我卷一卷袖子。
      转一个身便接着去洗她那两盆衣服。

      人生这回事呢,真正是无欲则刚。
      要得到多少,必定需你以同等的付出去换。
      谁是生下来便鲜衣怒马?谁没有过蓬头垢面的时候?
      对名声二字看得淡些,便不至于为它搏命,自然保持住尊严。因谁也作践不到你。

      [肆]
      因欢喜丁轻这一点透彻,之后庄焰便常常去她公寓。
      去时亦会得挑一张Norah Jones新专辑给她。
      她接过去,扬起眉毛高兴半日。

      温良姿有时亦一道去,带着香槟跟鱼子酱。
      三个人一时端肃一时放浪地论一回人间事,这个冬天竟然那么快也就过去。

      雪将融时,毫无悬念地,丁轻同庄焰在一起了。

      在庄焰有生之年,他都记得丁轻的身体。它清劲一如夜生的植物。
      皮肤有黯黯光泽,如暗色的绸。
      令到他忍不住趋前,以手掌擦碰。这皮肤便发出沙沙声,呵,它十分寂寞。
      丁轻在他的手中微微颤抖,但没有躲开。

      有时她也毫无征兆地问
      ——庄焰,会不会有一天你突然离开我?
      ——不,不会。怎么会?
      ——可是为什么每一次同你讲再见,我都觉得是诀别?

      丁轻亦学会害怕失去。
      但爱这个字,她是始终没有讲出来的。

      多年后丁轻偶尔会想,若彼时的庄焰不是这样英俊,自己会不会爱上他。
      呵,或者仍会爱上,但不至于那么执迷不悔吧。

      的确,庄焰有细薄嘴唇,又有寡情面孔,是近乎清教徒的美,甚至你可以说它是禁欲主义的。
      但它竟是这么的好看。
      所以连他面貌中流露出的内心的冷酷亦是值得原谅的,如果不是被忽视掉的话。

      然而庄焰,是自你之后,我才对人与人身体的接触有了盼望。
      第一次,人让我觉得安全。
      第一次我觉这世界原是那么的好,因它同我有了关联。
      这些都是你不知道的。

      那时候我们太年轻,又骄傲,完全不懂得如何卑微地去爱别人。
      而我们渴慕并需索着对方。
      大概只因那时我们的内心,有那么多温柔需要得到释放。

      [伍]
      庄焰去法国,只不过带了一只行囊。
      他争取到一单广告拍摄。
      终于不必再做谁的助手,摄影师一栏亦终于可以郑重写上自己的名字。

      走时他同丁轻说再见。
      丁轻便只呆呆望住他。隔半晌,又问
      ——庄焰,你怎么不安慰我?

      庄焰似听了一个好玩的笑话,发出由衷地笑声
      ——丁轻,我知你承受得住。

      丁轻这时却拽住他外套的双襟,将面孔埋在庄焰胸口,喉中发出呜咽好似负伤的小兽。
      他甚至要以为她在哭。
      但不久她抬起脸来,将乱发拂在一边,平静地同他说了再见。
      说时嘴角弯一弯,像是个笑容的样子。

      庄焰于是放了心,转身走往海关。

      有一些感情里面,似是注定没有等待这回事的。
      他不要求,她也不承诺。
      好像这个人这些时间从一开始就是用来失去,继而用来缅怀,或是用来忘记的。

      丁轻回过头,给等在几步外的温良姿一个庄静的表情。
      良姿却吸一口烟,展颜对她一笑,说
      ——若伤心,便哭出来。

      良姿见这时下午三点的阳光自天窗照上丁轻面孔,又渐逐寸隐去。
      一切光,一切声音,步步为营来吞没她,但她不为所动,神色执拗倔强,尽管带着点颤抖。
      然,过度隐忍的感情只会转而向内,杀伤灵魂。
      良姿便知丁轻这一生,即使再快乐,亦不会太快乐了。

      [陆]
      温良姿深知丁轻,如同深知自己。
      她深知接下来的日子她将如何饮酒饮到醉,凌晨时发神经跑去屋顶看国庆节的烟花,脚踝上还锒铛挂着双高跟鞋;深知她房间内将是如何日复一日播放着Norah Jones,电视机屏幕上雪花漫漫闪烁,而她和衣滚倒沙发上,头发腻乎乎缠在一起似墩布;深知她将怎样在日光锋利的中午慢悠悠踱去便利店买成箱的啤酒同泡面,又将怎样诱使着那打工的小弟替她扛回公寓,那啤酒有时冰镇喝,有时常温喝,而泡面有时煮着吃,有时咬着吃;深知她的眉目将怎样变到不是从前的眉目,那上面的苍老便是拿漂白剂擦亦是擦不净了。

      她亦看顾她,如同看顾自己。
      把她自成团的被单中刨出来,拖进浴室大力洗刷。
      一边洗,一边同她说
      ——你若死在这里,丁轻,没有人会伤心。而你最希望伤害的那个人,根本连你的死讯也不会知道。

      丁轻这时才醒转来
      ——良姿,可不可以有一个人很爱我。

      良姿便对住她的眼睛,一字一句跟她讲
      ——不,不要做梦。每一个人亦是爱自己更多。

      丁轻自浴室出来,穿牛仔裤白衬衫,头发尚在滴水,湿漉漉,像海藻。
      瞥见桌上放着苹果,便捡一个大口吃起来。
      良姿抿着嘴笑。
      呵,又活过来了。

      [柒]
      ——丁轻,听说此刻你同你的教授走?
      ——呵,你怎知?
      ——他是什么样子?
      ——呵,一个老人的样子。

      当然是不止这些的。
      教授姓康逊,英国人,讲一口硬得打死人的伦敦音,学问上颇有些自负。
      年轻时想必是好看的,故年过半百仍不失风流自许,好穿长风衣,跟学生在一起时,亦会得学他们戴棒球帽。
      且又相信是真名士自风流,并不介意穿着破了洞的毛衣在学院里走动,头发似一只鸟挥出半扇翅膀。

      但他善饮,讲话有趣,偶尔刻薄,自恋起来非常天真,笑时有弯弯眼睛。
      派对上又会拖住学生同他跳一支慢狐步,跳时身体的韵律是老派的,穿越时光的。
      舞毕会得送舞伴归座,十分得体。

      那一回派对上,丁轻由他引着在舞池中悠悠走步。
      正自神游,一抬头见康逊微微仰着脸,闭住眼睛,面上表情有十二万分温柔。
      丁轻一时竟有些眩惑。
      呵,是否他年轻时候,亦曾同他玫瑰般的初恋情人舞过这一曲?

      终于她忍不住调皮,要唤回他魂魄,轻声向他说
      ——若他日重逢,我该如何问候?以沉默?以眼泪?

      恍惚中康逊低了头来看丁轻,继而又向四周望一望。
      这舞场,这人声,这裙裾,呵,还有这舞曲柔靡,令他不知今夕何夕。

      片刻他魂魄复位,不禁又向眼前这女子深深注目一回。
      且又无法克制地问多一句
      ——你是谁?

      [捌]
      之后有一回良姿去探丁轻,恰康逊也在。
      毫无准备地,三人相对,片刻之间那情形不是不尴尬的。

      但康逊随即笑道
      ——呵,若再来一人,刚好可凑一桌麻将。
      大家笑一回,气氛顿时好很多。

      要到这时良姿才知,这白头翁是如何竟能叫丁轻心折。
      他多么令人舒服。

      那一日丁轻脚上穿双黑色缎子拖鞋,鞋面上绣垂垂一朵罂粟花。如她的图腾。
      送走了康逊,丁轻回身对她说
      ——良姿,一个人若打定了主意要叫自己快乐,那么香槟鱼子酱和啤酒花生米,这两种快乐实在是没有任何差别的。

      呵,丁轻,这便是同一个老人恋爱的好处。这暮年的男子纵容着甚至怂恿着你性情中阴暗的成分。
      但亦正因如此,这点阴暗在他面前就永远成不了气候。
      你看你现在,多么随遇而安,多么平和。
      人的身体里有一些苍老是生来就有,生来就知,但它如何被安放,怎样被运用,有没有善终,却只能够由命运左右。

      [玖]
      两年后,康逊退休,回苏格兰乡间养老。
      亦是丁轻送的行。

      去往机场的夜行车上,除开前路有蒙蒙的光,左右俱是黑,周遭密林风起又传来涛声,车如行在海底。
      他同她好像在这两年中已将一生的话说尽。
      此时默默无语。
      但她的手分明还被他握在手里。
      但为什么丁轻竟觉得这个人已经离开她很久了?

      康逊那一日穿长风衣,走路时衣角猎猎翻动,如一面离别的旗。
      头发仍有数缕不肯庄重,似一只鸟挥出半扇翅膀。

      丁轻忍不住在他身后又唤一声,且追前几步
      向他说
      ——若他日重逢,我该如何问候?以沉默?以眼泪?

      康逊便怔一怔,惊心动魄了,不过因他苍老,故连这惊动亦只是瞬间。
      但该瞬间已足够促使他说出
      ——丁轻,若我不是这么的老,……

      后半句他怎么也无法说下去,因前半句已是不真。

      丁轻见他如此,十分不忍。
      伸手拂一拂他的发,便即转身离开,亦不再偏执地要来跟他讲一句再见。
      自始至终,她亦没有问过他是否爱她。

      [拾]
      自机场返转,已是深宵。
      丁轻脚步轻悄,走在幢幢楼宇之间,忽于一个街角听见不知哪个窗口传来老歌
      ——
      来又如风,离又如风,或世事通通不过是场梦
      人在途中,人在时空,相识也许不过擦过梦中

      无端地,丁轻的内心竟生出些悲怆,亦不知是对自己,抑或是对生命。
      一想到这情绪竟可以对着后者,丁轻便觉恐惧了。
      呵,不,她怎么承受得起生命中最重大最根本的空虚。

      仰头又见电线切割的暗黑天幕上,落下一场快雪。
      丁轻简直不能相信剩下的半个夜晚自己可以独力过完它,急忙拔脚往温良姿那里去。

      良姿亦是深宵不眠的人,正捧住马克杯喝红糖姜茶,看粤语旧片。
      开门见丁轻发间雪珠尽化成水,额发湿嗒嗒腻住眼睛,她便笑问她
      ——丁轻,为什么你总是不快乐?

      ——良姿,为什么每一个人都认定万事我也承受得住。借这个故便都不肯来怜惜我?
      丁轻蹬脱平底鞋,轻车熟路摸去良姿的沙发,扯来脚毯搭在腿上。

      ——呵,丁轻,你可有出声来企求他们的怜惜?你可有出声来企求他们来分担你的负累?不,你没有。原本你亦不是那样的女子,你做不出来。
      见丁轻低头不语,温良姿继续说下去
      ——所以你只能自己承受着。丁轻,这便是你的宿命。

      说罢,良姿递她一杯红糖姜茶,又甩一条干毛巾给她叫她擦干头发,笑道
      ——呵,丁轻,你同年轻时候的我多么相象。

      这时她却抬头,眼中有雪雪光亮,如夜行的兽
      ——亦是这样的不快乐?
      ——或者。但更重要的是,你同那时的我对爱都抱有那么高的期许。

      每一个人对被爱的渴望,是自出生一刻便异常强烈,然而我们之后所能做的,便不过是磨蚀掉它。

      [拾壹]
      ——呵,良姿,我发现你多么像一个岛。
      ——傻话,这怎么说起来的?
      ——岛是天生孤绝,不落情缘,同你多么相似。
      ——呵,我眼前不是还有一个你,充其量算个半岛吧。

      这样说时,温良姿探身自丁轻手中拿过那本《国家地理杂志》,翻一翻,然后对她说
      ——庄焰回来了,你可知道?

      丁轻倒是极淡然
      ——呵,今早恰在杂志上看见。他终于有了名气。

      ——是。连绯闻女友一并有了。

      男子,呵,男子通通如此。
      温柔的话语言犹在耳,一转身他又爱了别人。
      下一回,再下一回,他情归何处丁轻全然不愿去理会。她还不至于相信自己是那么大气的人。

      ——会否再爱上一次?
      ——良姿,难道你还不懂得我?对同一个人我只能够爱一次,若下回他卷土重来,呵,对不起,我的爱消失了。

      多聪明。
      鸳梦重温是这世上最煞风景的一件事。

      [拾贰]
      七月,温良姿出席丁轻的毕业典礼。
      去得迟了。
      远远地,她看见丁轻站在同学老师当中,穿着宽大的学士服,显得较平常乖觉很多。
      嘴角木木地亦懂得挂住一个笑容,见有人同她讲话,亦会得抬起头来寒暄。

      望见良姿,神色却即刻生动起来。按住帽子朝她跑去,将所有人甩下不理。
      那个样子似是在说,呵,其他的人通通可以去见鬼。

      后来良姿便问丁轻
      ——为什么不把真实的自己表现出来,好让其他的人懂得?

      丁轻漫笑一笑
      ——呵,我要那么多懂得来做什么?

      那一日丁轻穿白衬衫,站在临河的露台吹河风。
      七月的阳光照在她的黑发,她的尖俏的白面孔。
      饶是摄影师温良姿一向阅人无数,此刻仍不得不在内心又叹服一回她的好气质。
      一个女子若不小心长出了灵魂,效果就是有这么可怕。

      停一停,丁轻又说
      ——良姿,你可知,因总是不被爱而生的自卑,在我这里它变成刺,使我不能靠近别人,而别人亦不可以靠近我。真正悲哀,可是?

      温良姿并不料丁轻竟会同她讲出这样曲折深透的话来,仔细打量她面孔,却只见自嘲,不见哀戚。
      于是良姿便知,丁轻对此是真正有五内俱摧的伤痛。

      ——但必定有人爱你,只是这个爱不被你知道。

      ——呵,良姿,或者如此。被一些人隐秘而无望地爱着,这样的生活,或者也是好的。

      [拾叁]
      这一年温良姿已经五十三岁。

      一年后,她因癌症去世。
      遗嘱里将她的摄影工作室留给丁轻。

      她的遗像却是三十年前的旧照,那么年轻,双眸如星子,面颊上一个梨涡当年必定曾颠倒过众生,那么销魂。
      后半生中,摄影师温良姿竟没有为自己拍下任何一张相片。
      呵,她不想记录时光。

      是,时光永远较我们早到一步,对待我们,如猎人对待被诱捕的兽。
      那么残酷。
      但又不是不自然的。

      [拾肆]
      葬礼当天的那个夜,丁轻走进良姿的暗室
      ——
      温良姿的私家重地,从来不放任何人进入。终年只见门开阖时有红光闪一闪。
      像瑰丽诡异的秘密。像良姿的心。

      红色灯光中丁轻徐徐深入,见四处凌乱,似是良姿明天便会回来。
      头顶细绳尚晾晒着相片,那么多,通通蒙了细尘。
      丁轻好奇,凑上去看一看。呵,这不是她么
      ——
      穿着笨重老气的学士服,站在茫茫人海,若有所待。

      丁轻又看另一张,仍是她。又一张,再一张,每一张,呵,通通是丁轻。
      这暗室内铺天盖地挂满了丁轻。
      那一池显影液中潮湿的一张一张亦都是丁轻。
      ——
      她对着别人说话,神色不耐烦。
      她睡着了,表情甘美如一只婴。
      她醉酒,皱着眉头。
      她站在雪地里望天空,手揣在大衣口袋里。
      她跑,脚线颀长如鹿轻捷如豹。

      丁轻几乎可以看到温良姿是如何站在这显影液的面前,等待丁轻的形象慢慢浮现。
      她亦可看到良姿的手势有多么温柔。
      该刹那,丁轻突觉心痛。
      她痛得蜷缩在地上,像被灼伤的虫。

      终于她将额头抵住自己的膝盖,哀哀哭起来。

      [拾伍]
      次日,丁轻自地板上爬起来,走去洗一把冷水脸。

      她在心里对良姿说话,一如良姿在生之时
      她说
      ——良姿,终于我想明白了。人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

      不久丁轻做了一个梦。
      梦中有漫天大雾。河对岸传来急促鼓点,并有一个身影,渺渺茫茫地朝她挥手。
      之后,那身影退隐,远遁,消失。

      醒来时丁轻听见街上夜猫凄厉地叫,又有水喉发出哮喘病人般的“隆隆”声。
      她有淡淡怅惘。
      她知,这世间的情缘加诸她的刑已经期满。
      她再也不能爱了。

      200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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