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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三(2) ...

  •   寒风似刀,裹挟着指肚大小的雪花片朝着商队袭来。冬日里的戈壁滩比得罗刹国四季如一永不解冻的冻原,天地苍茫,放眼望去一片死寂的白,风雪渐大,雪沫子喷薄一般朝着人满头满脸涌来。商队汉子们头脸上眉毛胡子里都是小粒小粒的碎冰稞子。戈壁滩里结了冰,骆驼的厚趾踩到小块砂石砾结成的冰砂便得出血。
      阿米尔的骆驼队拢共有一十三个趟子手,有七八匹马,二十来匹骆驼。算不得甚么大商队,却也不见得小。炎夏一过,便从撒马儿罕出发,待翻过葱岭,已是汉地十一月的事情。他们在叶尔羌汗国盘桓一月,便直奔甘肃卫而来。却没料到这年的腊月风雪竟如此之大。
      “真神在上,再捱得两日我们便进入甘肃卫地界了。”阿米尔掀开帐篷时,嚼了一口干硬的馍,又捧了一捧雪咬了一大口——却是将雪当做了水来喝。
      霍鸿钧随商队走了两个月,人们都叫他“布尔汉”。甫在慕士塔格峰相会时,阿米尔便叫他布尔汉,又说他是个色目人。他甚么也不知道,却知道色目人是个甚么意思。本也听不懂阿米尔和他的趟子手们的对话,不过短短两个月竟全学会了。不仅他自己觉得奇怪,阿米尔和趟子手们更是啧啧称奇。
      “布尔汉,风雪将要停了,到你去守着了,把这皮袄穿上。”阿米尔将狐狸皮的短袄扔给霍鸿钧,霍鸿钧伸手接住,电光火石间想起了甚么事情来,折出帐篷的时候低声呢喃了一句:“白氎衣……”
      待到霍鸿钧钻出帐篷,阿米尔和他那一十三个趟子手聚拢到一起,便是开始做祷告。其时虽瞧不清天色,可商队自有其独到的计时方法。等到祷告结束了,那最高壮的趟子手侧目望了一眼阿米尔,问道:“头领,布尔汉不穿你的狐皮袄子也是无妨的吧?”
      阿米尔摆摆手道:“休得胡说,外间风雪如此大,穿着一般的夹衣出去了,非得冻死不可。”
      那人捋了一把胡须,撇了撇嘴笑道:“布尔汉从冰里出来的,却也没见他被冻死。”
      阿米尔没接他的话,招呼着另外几个趟子手吃些东西。又顺手捡了一皮囊马奶酒就钻出了帐篷。
      霍鸿钧裹着阿米尔的白狐袄子站在风雪里。袄子特意缝了一顶防风的风帽,他一袭白衣站在雪地里,四下打量了一下,满目雪白,朝远处望去,甚么也见不着。望得久了倒像是要盲了一般。他便连忙收回视线,瞧近前的二十几匹骆驼,它们首尾相连着,跪着围成了一个圈,阿米尔他们的帐篷就搭在这骆驼围成的矮墙中心。
      霍鸿钧觉得无聊,便抽出了阿米尔给他的一把半尺来长的小弯刀把玩,阿米尔是个魁梧得有些过头的胖子,他的皮袄穿在霍鸿钧身上自然是宽松了些。别人看起来却不太像袄子,倒像一件袍子。一件雪狐皮子缝制的袍子,霍鸿钧披在身上,也不觉得有多暖和。
      当然他也没觉得有多冷。
      要说冷的话,甘扎克地下的水窨子不知道比这风雪寒冷上多少倍。他记得穿了一身白氎衣的圣女来看他,她一头栗色长发,用发带松松散散挽了个辫子。他记得她生得有如冰雪一般白净,一双眼睛美丽得教人不敢与之对视。
      “祭司答应我放你走,你走了就不要再来了。”霍鸿钧记得她双唇翳动,说了这么一句话,声音虽曼丽无双,那一双妙目却是哭过了的——眼底泛红,眼睛肿得叫人心疼。
      他那时回了她什么?他想不起来了。
      耳畔忽然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霍鸿钧头也没回,一矮身,灵巧得赛过了雪狐,闪电般旋身,便转到了身后那人之后。手中弯刀一翻,一手勒在那人颈间,一手便将弯刀抵在那人腰上。那人如有异动,他的弯刀便从那人腰间斜着向上插进去——一刀便捅进肺叶里,便是呼喊声也发不出来了。
      “布、布尔汉!”阿米尔被霍鸿钧一刀制住要害,手中马奶酒也吓得落到了地上。——他可不是贪生怕死之徒,只是走了十几年商队,第一次见到身手这么快的人。阿米尔早先在撒马儿罕内城的酒馆里招徕趟子手,与那些见过大世面却又不要命的镖客聊天时,有人便和他提过:从撒马儿罕城向西一千里,在故法蒂玛王朝仍在的时候,有一个一面临海,易守难攻的碉堡,叫做阿拉木特。阿拉木特堡是刺客组织阿萨辛的老巢,里头每一个刺客都被叫做“菲达因”。若是能招徕一个菲达因作为商队的护卫,他便再也不用担心这一路上马匪打劫与关卡盘剥了。
      阿米尔当时笑了笑,扔了一个第纳尔给那个和他说故刺客集团阿萨辛派的镖客,方道:“萨穆德你还是不是镖客?还是个只会讲故事的说书人?阿萨辛已经覆灭五百年了,用不着用这些虚无缥缈的传说来骗我。”
      萨穆德接过阿米尔抛来的第纳尔,用袖子擦了擦那个金币,朝着金币吹了一口气,又放到耳边听了听,急忙将那个第纳尔藏到腰间的钱袋子去了。
      “都是图听个开心,阿米尔老爷开心了,我萨穆德自然也就开心了。”萨穆德将金币收好了,连忙起身,推开围在他身边听故事的趟子手们,走到酒馆柜台前,高声笑道:“给我来两杯最好的葡萄酒,感谢阿米尔老爷的慷慨,我要请他喝一杯酒,哈哈哈哈。”
      阿米尔心说,你用个胡扯的故事来骗我,现下又拿着我赏给你的金币请我喝酒,不愧是撒马儿罕城里最滑头的酒鬼萨穆德。
      葡萄酒上桌的时候,阿米尔抿了一口,萨穆德却将它一口全喝光了,喝完了又要了一杯。他是一个无酒不欢的人,可他的酒量却是极浅的,也不是一个酒品好的人。
      他连着喝了两杯葡萄酒,见阿米尔没怎么喝他自己的酒,便将阿米尔的酒杯夺过来,一口喝干了。喝完了之后大着舌头指着酒馆老板道:“阿米尔老爷瞧不上你这葡萄酒,难喝极了。”那酒馆老板似乎习惯了萨穆德的胡言乱语,压根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萨穆德自顾自大笑起来,道:“这黄铜的杯子倒是珍贵的很,阿米尔老爷瞧不上你的酒,可我瞧得上。我最喜欢你这酿了五年的葡萄酒,喝完了身子特别暖和。也不用抱个女人到怀里来取暖了。”他一边说着就一边比划着,仿佛怀里真有一个靓丽的舞女一般,引得四周哄堂大笑。
      阿米尔见他越说越过,心想时间也不早了,便起身要走。就在那一刹那,萨穆德却像一头苍狼一样扑将上来,却是将那黄铜杯子当成了匕首一般,一跃之间便将黄铜杯子按在了阿米尔腰上。阿米尔动作也快,掏出自己的乌兹钢匕,回手一刀,划在了萨穆德脸上。萨穆德低头一避,眼下便出了一道血痕,血痕一直延伸到自己鼻梁上。
      “阿米尔老爷,别说我骗你。你要是遇见了这样出手的人,那就是仍活着的刺客阿萨辛。可千万要小心了。”萨穆德一松手,那黄铜杯子就掉在了地上,发出“呛当”一声响。他撤回手,用窄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笑道:“这样一个第纳尔,阿米尔老爷你也不亏,我萨穆德也没有骗人,也是一桩好买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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