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一些我国古代财产继承的资料,基本上嫡子的优势就是有荫职或爵位时可优先继承,而财产之类的则是诸子均分,无论嫡庶,但如果父母有立下遗嘱的则以遗嘱为准,唐代曾出土一纸遗嘱,里面分给小妾的财产比女儿都多。关于外室子也就是私生子的财产继承,宋代是如果户籍里有外室子的名子,可分家产,如无则无权分产。到了明代,《大明令·户令》:“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感觉生在我国古代大户人家的儿子比西方那些贵族人家的儿子幸福多了,从奥斯汀的小说里看,那时的英国好像是全部产业均归嫡长子继承,嫡次子啥的完全木有继承权,只能要么去当牧师要么去从军,或者依靠兄长过活。至于私生子继承权,某篇文献有言,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在法律上给予私生子财产继承权的,远远早过什么法国啊英国啊之类的,再次领先世界!
最后,木有一个小天使留言,好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