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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闺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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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徐宜舟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二十多年交情的“闺蜜”。
“闺蜜”这标签开始是周灵夕自己打上去的,后来才渐渐被别人认可。徐宜舟和周灵夕从三岁认识到现在,如果发展顺利,她们的确应该算是闺蜜兼发小的情份。
但很遗憾,她们发展得并不顺利。
对她们来说,她们彼此都是对方家长眼里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因为都住在两人父亲的单位大院里,彼此间就隔着一层楼的距离,因此被攀比是再所难免的。
小时候的徐宜舟圆脸大眼,是讨人喜爱的模样,成绩不错人又活泼,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都是班上人缘顶好的孩子,老师也疼她,而周灵夕正好相反。小时候周灵夕瘦瘦小小,文弱内向不爱说话,人缘平平,总是跟在徐宜舟身边像个小影子。
到了高中以后,两个人的情况就调过来了。周灵夕清瘦纤弱,正符合当下审美,成了班花,徐宜舟还是挂着小小的婴儿肥,没心没肺地过日子,除了人缘仍旧很好之外,周灵夕开始全面碾压徐宜舟。不过周灵夕仍旧喜欢跟徐宜舟一起,除了时不时秀点优越感,一切也尚算正常,只是两个人的三观渐行渐远,算得上是老朋友,却远远达不到“闺蜜”的境界。
及至大学,两个人又考进了同一所学校。好像徐宜舟作什么选择,周灵夕就习惯性的跟随,小时候是兴趣班,长大了考大学,到后来徐宜舟当写手,她都跟得紧紧的,仿佛想把被徐宜舟压制的童年赢回来,不论徐宜舟做什么她都想超越。
就算是孙翰清,那也是周灵夕在知道徐宜舟暗恋他以后,先跑去跟他做了好哥们,转头再介绍给徐宜舟认识,又搓和了他们两个人在一块。
所以孙翰清总说,要是没有周灵夕这个闺蜜,他们根本凑不到一块,因此徐宜舟不应该对周灵夕有误会,那都是嫉妒,都是吃醋,他和周灵夕就是天生的铁哥们。
他们扛着“友谊”的大旗,徐宜舟成了心胸狭窄的女人,这滋味想起来,她就犯恶心。
商场里的空调吹得让人发冷,徐宜舟不自觉得用掌心摸了摸自己冰冷的手臂,也顺便平复着此刻心头的怒火。
“舟舟,你们分手了?是不是因为我的关系?”周灵夕用另一手按住自己掌心的伤口,很震惊地从孙翰清身后走上前来,眼都不眨地看着徐宜舟。
就算徐宜舟再不愿意,她还是必须承认自己今晚和原北吃饭的好心情已经被他们破坏殆尽了。
“夕夕,我没和她分手,你不用自责。”孙翰清一把拉住了周灵夕,用痛心的眼神望向了徐宜舟,眉头拢成结,清俊的脸庞上满满的悲伤与傲娇掺和在一块的矛盾表情,让人不由自主的脑补出虐恋情深的情节来。
徐宜舟给他看得头皮一麻。
“徐宜舟,这辈子你休想我会放开你!”孙翰清一字一句地对着徐宜舟开口。他根本不承认自己已经跟徐宜舟分手的事。在他心里徐宜舟就像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只不过是在矫情而已,只要他表现得情深无限,她便会回心转意。
徐宜舟不止头皮发麻,全身都发痒了,这对白……怎么那么像小说里写的?看来再深情的话,只要从不对的人嘴里说出来,就会变成让人恶寒的句子。
不爱了,或者死心了,再多的深情都是负担,更何况还只是虚伪的深情。
“你……要陪他们演下去吗?”原北眉头一皱,在徐宜舟耳边小声问了句。
四周已经有人注意了过来,原来排成长龙的读者并未完全散去,这里异常的情况让有些人开始围拢过来。
“孙翰清,她的手伤口挺大,再不包扎小心破伤风。”徐宜舟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怕再这么下去会给原北带来麻烦,只能缓和脸色,心平气和地开口。
孙翰清果然转头去看周灵夕手上的伤口。
“走吧。”徐宜舟赶紧扯着原北朝着南出口疾步走去,身后传来孙翰清呵护的声音,在温柔说着“疼吗?”之类的话,还有周灵夕带着隐约哭腔的声音,让她迫不及待想跟他们划清界限。
好在南出口并不远,她们很快就到了外面。外面的风虽然热呼呼地刺激着汗腺,但徐宜舟却好像从外太空回归到地球一样。
“你这个……”原北看了眼徐宜舟,才找准了孙翰清的身份称呼,“前男友,情商智商好像跟颜值相反啊!”
“一辈子这么长,总难免有眼瞎的时候。我这是在为我的眼瞎买单!”徐宜舟挽了原北的手,自我调侃起来。
到了吃饭的地方,苏黎歌已经点好菜,三个女人又是好基友,一顿饭从六点吃到九点仍然意尤未尽,苏黎歌便提议找地方继续聊,徐宜舟想到了“暮光”。
暮光是间清吧,原来开在S大附近,后来老板不知怎么发了大财,就把暮光开到了市中心最小资的六湾巷里面。地方大了,装修档次也上去了,风格却没怎么变,还是安安静静的小酒吧,偶尔会有乐队和歌手驻唱,还有英俊的外国调酒师表演调酒,是个适合聊天的好地方。
“干杯!”徐宜舟和苏黎歌、原北坐到了角落的沙发里,举着酒和她们干杯。
昏黄的灯光照得人微熏,音乐缓缓而响,几口酒下肚,徐宜舟的脸颊越发地红了起来。想起这几年的种种,工作生活艰辛,梦想如河面浮萍,爱情一塌糊涂,她忽然鼻头一酸,一拍桌子,豪气万分地开口:“苏黎歌,我答应了你老板要成神,我一定会努力。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超越周灵夕。看姐姐的腿毛怎么粗过她的大腿!”
徐宜舟再讨厌周灵夕,但也有一样不得不佩服她,周灵夕这两年确实一心扑在码字之上,在秋河网上不大不小也是个小神,就是手段卑劣了点,盗哏什么的让人忍无可忍。
每一次都是周灵夕拿她当对手,这次换过来吧。
超越周灵夕,将是她成神计划的第一步!
“好!祝你的腿毛粗过周灵夕的大腿!”苏黎歌打了个酒嗝,一口干了杯中剩下的酒。
“嗯,祝你成功。姐姐的大腿在这里,你要有需要随时开口,我让你抱!”原北说着,把腿横伸了出来,她今天穿了浅蓝及膝洋裙,这一伸就把大腿给露了出来,她豪迈一拍,腿上立刻就是五道指印。
隔壁的包厢里立刻就有人忍不住想冲过来。
“许大医生,都是女人,你别扫她们的兴了!”秦扬风立刻就拉住了身边黑了脸的男人。
今天许默城难得回S城一趟,秦扬风便约了他和萧嘉树在这里聊天,谁知道这样也能撞上许默城的女人。
那边角落里的徐宜舟已经站了起来。
“为了感谢你们,我给你们唱首歌!”徐宜舟说着,手里拎着瓶酒就冲到了酒吧中间的小舞台上,那里有个自助点唱机,徐宜舟驾轻就熟地在上面点了两下,熟悉的音乐便响起。
在大学的时候,为了打工,她曾在暮光里当了一年的驻唱歌手,这里的一切,她都非常熟悉,就连孙翰清,也是在暮光之中与她正式相识的。暮光的老板是个喜欢支持年轻人追逐梦想的人,他说自己这小酒吧就是他原本想开在丽江的梦想。
“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所以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从这个安静的镇,到下一个热闹的城,来去自由从来不管红绿灯……”
她唱的是林忆莲的《失踪》,完整版的属于徐宜舟的《失踪》。
包厢里的人在这歌声下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原本坐在最里面的男人,慢慢踱步到了门口能将舞台看得清清楚楚的地方。舞台上的灯光只比酒吧里的光线略亮一点,打在她身上如同洒了一层月光,徐宜舟披着长发,歪着脑袋,闭着眼唱得陶醉。
这歌唱得比他们预料中要好太多,并不像是一个唱醉酒的路人随便唱的。与林忆莲略带沙哑的声音不同,她的声音清甜干脆,唱起这首歌来没那么沧桑,却有种女人独特的任性和不愿妥协。
萧嘉树听得认真。
那边许默城却已经跑到了徐宜舟的包厢里。
原北喝醉了。
“啊——你要干嘛,放开她!”苏黎歌一声尖叫,让正陶醉在自己歌声的徐宜舟吓了一跳。
她望去,原北醉得东倒西歪的,正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
徐宜舟酒一醒,拎着手里的酒瓶子就冲了过去。
只是还没等徐宜舟对心中色/情/狂痛下杀手,徐宜舟的手就被人抓住了,一只大掌顺势夺下了她手里的酒瓶,清冷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你做什么?”
萧嘉树抓着她的手,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