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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桃花流水

      “行过三里桃花渡,走过六里杏花村。七宝凉亭来穿过,九里桑园面前呈。”行云流水般的曲调从他的喉间吐了出来,扬一扬眉,顿一顿首,俏生生的一个江南小生的形象便成在了世间。

      三月里,桃花艳丽。杨柳风,杏花雨,漫天的桃花铺天盖地,灿生生,绚丽丽,不由得你不痴。

      更何况,桃花林里,俏丽女人温情婉约,佩一只玉镯,为你一个人设舞台,只许你做观众。

      半支烟燃烧在指间,缭缭缠绕。吸一口,拿一种辛辣苦涩,许多年来依然让他学不会喜欢。只是沉醉了它带来的片刻思维停顿,眯起眼来,似乎便没有了烦恼。

      溪水潺潺而下。这条溪叫做根溪,桃花林下,落花片片,留不住,还是会汇入文溪里去。高阳是听过那个跟爱情有关的传说的。有女海螺,爱上河神文溪,苦恋无果,遂化为青山,伴文溪居于城西一隅,生生世世,不肯离弃。只在三月里,绽出桃花片片,皆为爱他的心。

      根溪的水娟细绵长,却也清澈见底。像她瞧向他的眼神。水低石出的时候,垒一个粗糙的石灶,塞一个刚从附近不知谁家地里挖来的番薯,拾一把干枯的树枝茅草,用一根火柴小心点燃,两个人便开始等待食物飘香。那是个只牵一牵手便满足的年纪,肩并肩坐在根溪的圆石上,互相许下一生。

      许多年后,对着许多女人许下爱的誓言,到后来,连他自己也不相信还有可能会爱一个人一辈子。于是就会想起她,那个名叫桃华的女孩。她笑得眉眼弯弯,道:“高阳,等我考上大学,毕业了你就来娶我。”

      只便是想一想,甜蜜的滋味就涌上了心头。

      好像,只有在未懂爱情人生之前的感情,才是最真挚的。那个时候,还未曾学会虚假吧。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他饮下一杯杯的酒。

      洛媛是在一次宴会上认识的,穿着靛青的旗袍,举着酒杯浅浅的笑着。她有着南方女人的玲珑心,说话引经据典,娓娓道来。她是名商之后,从小娇生惯养,也能做到旗帜卓华。很少能有人将起跑穿得这样出尘。左手手腕上扣一枚碧玉镯子,明明是水做的人儿,偏要跟一班混沌的男人争一争骨气。

      他做的是茶叶的买卖。将一包一包的茶叶从各地收集了来,精选包装后,一船一船运往太平洋的彼岸。

      她欣赏他出手间的慷慨,有一种男人的大气。于是,一趟一趟地往他的公司跑。拎一只珍珠色的小包,依然是旗袍,湛蓝,殷红,粉绿,鹅黄,只除了黑色。披各式的披肩,只手臂上的玉镯通体翠绿。俨然是个伸手等吃穿的闲人儿。说实话,高阳是没有见过洛媛工作的。

      他有时会见她,聊一聊今日的戏剧,明日的人生。都是些不着边际的话儿,茶凉了,人散了,记忆也就淡了。有些人,值得记忆一辈子;有些人,只适合在相见时谈笑天气。

      他收集各式各样的戏票。也不是爱台上那些颠倒众生的扮相,也不是爱嬉笑怒骂后面的深邃的文化蕴含。

      不过是听说了桃华嫁给了那个被称为越剧新秀的刘铭。于是,越剧成了他的一种情结。

      坐在剧院的时候,思想是悬浮在时空之外的。眯起眼睛,他能闻见淡淡的桃花飘香。漫天粉色。他望见那个女孩长发披肩,笑得眉眼弯弯:“高阳,等我考上大学,毕业了你就来娶我。”

      有人轻拍了下自己的肩。睁开眼,她笑得阳光灿烂:“都说高阳爱听戏,果然如此。三尺水袖,百样人生。”她的身上,竟带着桃香隐隐。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洛媛学唱了越剧。

      洛媛是个聪明的女人,高扬从来就知道。所以当被告知她割腕时,他的惊吓不亚于当日收到桃华的请柬。

      夏日的午后,他戴上一素灿烂的太阳花,敲开了她家的大门。

      她的房间在二楼的拐角处,楼梯旁的墙上,挂着她各式各样的照片。天南地北,大都是笑得阳光灿烂,手里捧着精致的奖杯,戴各式各样的桂冠。只有一张,清悠悠的水上,飘着几瓣桃花。

      她像是睡了,紧闭着眼,脸上没有半丝的血色。依然是美的惊人。

      明明是炎炎夏日,他却把被子捂得死紧。难道她,不怕中暑么?

      “高阳。”或者是他呆的时间太久了,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睡着。她柔柔出声,只是嗓音暗哑。

      “醒了?”他笑得仿佛云淡风轻。

      “嗯。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爱上一个男人,拼尽了心力。后来摔一跤,就醒了。你瞧,我出了一身的冷汗。”她伸出右手,苍白无力,手心上确实涔涔的汗珠。高阳想要握住她的手,却被避开了。

      她依然笑圃如花,只是眼底有掩不住的疲惫。

      桃华再次站在他的面前时,他身边的位置却属于光华卓越的越剧新秀刘铭。刘铭的脸上还化着淡淡的戏妆,一袭月白的戏袍更显出他的颀长。腰上松松扎着一根苏绣儒带。都说君子如玉,高阳第一次承认,刘铭的温润儒雅与自己的一身世故果然是天壤有别。

      桃华只是抿嘴不语。依然是长发披肩,眼神澄明。

      于是终于明白,有些人生,注定留不住交集。

      高阳大声笑,高声语,在桃华刘铭夫妻之间,不显半点的失礼。等刘铭卸了戏装,一行三人往海鲜楼去。说话间,洛媛朝他们走来。这是高阳第一次见洛媛穿及地的礼服,漆黑漆黑,与左手腕上那串粗粗的钻饰搭配得天衣无缝。刘铭笑着站起来,道:“媛媛,今晚怎得空。”

      酒楼里有一半以上的男人女人为她的出众容颜叹息。细眉红唇,轻轻一笑,便颠倒了众生。

      “临别之前,总该向师傅道声珍重。”一边说,一边举起高阳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他突然觉得,生命中有些东西在剥离自己的身体。

      聪明的人,懂得在拥有的时候珍惜。不聪明的人,懂得失去的时候放弃。自以为聪明的人,总是在记忆里一遍一遍寻找过往的痕迹。

      高阳依然坐在那间空旷的办公室里,玻璃窗外,时光如白驹过隙。

      刘铭给他送了一张时尚服饰展的门票。服饰展竟然称做“桃花流水”。下午的时候要签一笔订单,晚上出席庆功宴。身边依然有美女如云,只是有了庸脂俗粉的感慨。梦里总见到一个俏丽的女人,穿合身的旗袍,巧笑倩兮。

      “今天下午我又去看‘桃花流水’的时装展哦。真想不到,有人穿起旗袍来会这么好看……”

      “可不是?特别是最后的那一件,雪纺丝绸的料子,加上胸前那朵桃花,好妖艳,真让人嫉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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